宁波市海曙区西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并章静、计锋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宁波市海曙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9月12日起,对章静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西门街道党工委书记(重点为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计锋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西门街道办事处主任(重点为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另请章静、计锋同志准备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方面所做主要工作的书面述职材料,并于审计进点后5日内送交审计组。
审计组组长:周学军
审计组成员:陈伟东(主审) 路宝妮 陈彦蒙 徐莉馨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宁波市海曙区审计局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