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时间:2019-08-28 16:11 来源:海曙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一、宁波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宁波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和对象包括:

1.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未纳入行政或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的职工。

3.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4.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目前,企业缴费比例为14%,职工个人为8%。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为18%。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雇工本人缴费比例为8%,雇主为其缴纳比例为10%。


三、职工是否必须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因此,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比例是多少?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国家相关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为参保人员本人缴费基数的8%。


五、按月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符合哪些条件?

按国家规定应在宁波办理退休手续,且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按月领取基本(低标准)养老保险待遇:

1.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2.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六、身份证和档案年龄不一样,该按那个年龄退休?

对于身份证和档案年龄不一致的情况,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明确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采取身份证和档案相结合的办法,身份证和档案不一致的,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七、基本养老金如何计算?

1.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领取待遇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全部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个人帐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与本人领取待遇时的年龄相对应,其中50周岁为195个月,60周岁为139个月。

2.1997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人员,其月基本养老金还包括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领取待遇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年年底前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年底前本人全部缴费年限×1.4%。

一般来说,影响月基本养老金待遇可能有以下因素:一是本人缴费工资水平;二是本人缴费年限;三是本人个人账户储存额;四是本人领取待遇时的年龄;五是领取待遇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八、什么是最低基本养老金?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退休人员中,凡符合《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条件的,按规定发给最低基本养老金,月最低基本养老金为退休时上年统筹地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60%。其中,中断缴费未补足全部中断缴费期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退职人员、前补后延人员、低标准待遇享受人员不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


九、判刑人员是否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其被羁押和在监所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不能以城镇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或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的人员,如符合《浙江省职工基本养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条件,可参加或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宁波市外如何转移?

1.转入:

①转入条件:跨省转入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省内转移不受此条件限制):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宁波市户籍人员返回宁波就业参保的;经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

②转入手续,请随带身份证、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转入地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提出转入申请。申请核准后,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与转出地社保机构联系并办理转移。

(2)转出:参保人员请随带身份证,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转移。


十一、参保人员死亡后的丧葬抚恤费是多少?

目前,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标准为4500元。抚恤金标准按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确定,不满1年的发给2000元;1-15年(含)的统一为10000元;超过15年的,在10000元的基础上,每满1年增发1000元,,最多增发15000元。


十二、中断缴费以后的养老金待遇有影响吗?

答: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将会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

(一)中断缴费时间的长短直接影响基础养老金水平。由于基础养老金与缴费年限长短和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挂钩,中断时间越长,则缴费年限越短,按规定中断缴费年限期间的缴费工资指数为零,因此参保人员如果中断缴费,其基础养老金待遇将大大降低。

(二)中断缴费的时间越长,个人账户积累额相对就少,所以个人账户养老金就低。

(三)参保人员中断缴费的,退休时不能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待遇。

(四)养老金调整与缴费年限也有着密切的联系。根据目前调整养老金的情况看,调整数额的多少,往往与职工缴费时间的长短相挂钩,缴费年限长,养老金调整的额度就高。反之,养老金调整的额度就低。

由此可见,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养老保障待遇,职工不应轻易中断养老保险缴费。


十三、试用期要不要参加养老保险?

答:试用期内的员工应当参加宁波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我市有关政策明确规定,凡企业职工(含一个月以上的短期合同用工)都应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此以试用期为由不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的行为是错误的。员工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依法进行劳动监察,责令企业整改,以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四、如何了解我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

(1)市区可登陆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可随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通过电脑自助机或向工作人员查询。

(3)可就近到各人社自助机网点进行自助查询

(4)拨打12333查询或关注微信“宁波12333”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