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海曙区优秀公益广告征集和宣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7-03 16:15 来源:海曙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推进我区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益广告宣传品质,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区文明办、区市场监管局决定联合开展海曙区优秀公益广告征集和宣传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益广告征集

(一)征集内容: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题,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梦、红船精神、浙江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未成年人思想政治工作、诚信建设、志愿服务、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礼仪、食品安全、垃圾分类、书香海曙等内容开展创作设计。

(二)征集类别:平面类、广播类、影视类、新媒体类和墙体类。

(三)征集标准:

1.平面类作品:制作成JPG格式。

2.广播类作品:制作成MP3或WAV格式音频文件,时长不超过45秒,广告词文稿制作成word格式。

3.影视类作品:制作成MOV或MP4,像素不低于720×576PIX,时长最长55秒,片长为5秒的倍数,以25秒、40秒、55秒为最佳。

4.新媒体类作品:新媒体体裁不限,推荐使用H5格式创作。

5.墙体类作品:推荐作品须是已在墙体公开设置展示,墙体长度在50米以上(或独立墙体高度在6米以上且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不得采用广告喷绘等非绘画形式。每幅报送作品需提交现场整体照片、局部放大照片和全景设计图电子稿(仅有电子设计图或效果图的不予认可),制作成JPG格式(分辨率2048×1536以上)。

(四)征集要求:

1.创作单位和个人应签署原创承诺,保证对作品拥有完全知识产权,不得抄袭,如有发现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墙体类作品如有临摹、引用绘画、动漫作品时,需注明版权所有者信息),所引起的后果由制作方自行承担。

2.创作单位和个人还需保留作品源文件,以做备用。区文明办对所有应征作品无偿拥有编辑修改、刊登播出、结集出版等纯公益性用途的权利。

3.每件推荐报送作品需详细填写作品登记表。平面类、广播类、影视类、新媒体类作品请填写《2019年海曙区优秀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附件1),墙体类作品请填写《2019年海曙区优秀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作品(墙体)登记表》(附件2)。

4.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梳理、择优报送。区文明办、区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组织对征集优秀作品进行评选、公布、授权,充实区公益广告作品库,并从中挑选出优秀作品向上级文明办推荐。其中平面类、广播类、新媒体类作品: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健康局、海曙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旅游体育局、区商务局、区文联、天一阁﹒月湖景区管委会、团区委、海曙交警大队推荐报送不少于4件;墙体类作品:各镇乡(街道)、区住建局、天一阁﹒月湖景区管委会推荐报送不少于1件;影视类不限。其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推荐。

5.各镇乡(街道)、部门要汇总好所推荐报送作品的名称、类别、创作者姓名、选送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制作成EXCEL工作表,与推荐征集作品、作品登记表电子稿一并报送。

(四)报送时间:平面类、广播类、影视类、新媒体类作品请于2019年7月25日前报送;墙体类作品请于2019年10月10日前报送。

二、公益广告宣传

(一)全局规划户外公益广告宣传。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对户外公益广告宣传进行全面规划,做到因地制宜、统筹布局、设置合理、错落有致,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得益彰,设置地点、区域要符合人们观赏的视角习惯和特点,切实提升户外公益广告宣传的均衡度、融合度和美观度。

(二)全面提升公益广告宣传品质。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充分挖掘城市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广泛制作、设置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原创户外公益广告作品,让公益广告的地域特色更加鲜明、时代气息更加浓郁。要推出一批造型美观、主题鲜明、景物和谐、彰显品位的公益广告小品,着力提升公益广告宣传的视觉冲击力、心灵震撼力和社会影响力。

(三)全域推进墙体公益广告宣传。用丰富多彩的展现形式,把最美传统、最美人物、最美精神搬上墙体,固化下来,传承下去,让一面面“会说话”的文化墙遍布城乡各地,融入到群众生产、生活和学习的各个场景。

(四)全力做好户外公益广告的维护更新。要对现有户外公益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清理内容陈旧、不合时宜的公益广告,充实主题鲜明、时代感强的公益广告内容,维护更新画面有污损、内容显单一的公益广告,替换上视觉冲击力强、传播效果好的公益广告,确保公益广告既起到宣传教化的作用,又达到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的效果。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新闻媒体、广告公司和专业院校学生、书画名家、民间艺术家积极参与公益广告创作设计,着力打造原创精品,不断提高公益广告创作质量和水平。

(二)要创新公益广告宣传方式方法,通过企业冠名襄赞、社会公益捐助、居民自创等模式,让公益广告更好地融入居民楼道、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公共场所,推进公益广告形成多渠道、多元化、多方位的宣传格局。

(三)要保质保量、多渠道做好公益广告刊播工作。区文明办将对辖区公益广告刊播情况进行监测,适时进行通报,推动全区公益广告刊播工作常态长效发展。

(四)参赛作者均需填写《海曙区优秀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作品授权书》(附件3)

四、奖项设置

1、一等奖 1名

平面类、广播类、新媒体类、墙体类 5000元

影视类 6000元

2、二等奖 2名

平面类、广播类、新媒体类、墙体类 3000元

影视类 5000元

3、三等奖 5名

平面类、广播类、新媒体类、墙体类 1000元

影视类 3000元

4、优秀奖 20名 500元

联系人:严君,电子邮箱:1633736725@qq.com,联系电话:55872372

附件:1.2019年海曙区优秀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

2.2019年海曙区优秀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作品(墙体)登记表

3.海曙区优秀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作品授权书

附件1.2.3.docx




宁波市海曙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