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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44005/2019-02153 组配分类: 审计信息
发布机构: 海曙区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9-07-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审计宁波市海曙区南门街道党工委书记张明、办事处主任王光阳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通知

海曙区南门街道并张明、王光阳同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受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委托,宁波市海曙区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8月6日起,对张明同志任海曙区南门街道党工委书记(重点为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王光阳同志任海曙区南门街道办事处主任(重点为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另请张明、王光阳同志准备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方面所做主要工作的书面述职材料,并于审计进点后5日内送交审计组。

审计组组长:周学军

审计组成员:王昱(主审) 于传辉 钱璇

宁波市海曙区审计局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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