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5980/2019-86630
  • 文件编号:海鼓办〔2019〕16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鼓楼街道
  • 成文日期:2019-07-2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海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鼓楼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6 14:37 来源:海曙区鼓楼街道 浏览次数:

街道机关各科室,各社区、商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组,鼓楼派出所,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区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下发《鼓楼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海曙区人民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22日


鼓楼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切实提升街道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有效预防交通事故,按照省、市、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现就街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扎实推进“党工委办事处主导、各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格局,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道路安全设施更加完善,执法管理效能更加明显,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全面提升,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三个确保”,即确保不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确保不发生有较大影响的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全面动员部署,各相关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及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项目清单。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日至11月30日)。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综合治理,落实工作措施,破解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重点、难点问题。

(三)总结评估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综合评估道路安全综合治理成效,查漏补缺,总结提炼综合治理经验做法,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提升道路交通防护设施。全面开展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摸工作,做好汇总上报。配合交警部门,加强在道路交通事故多发和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工作,做好路口、开口交通标志、信号灯或者警示灯、减速带等安全设施全面整改,对公路中央、路侧防撞护栏和机非隔离护栏设置情况进行定期排查,应设置未设置的及时增设或补缺。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路口、人行横道线实施“亮化工程”,特别是交叉路口、视线较差的人行横道线要安装高(中)杆灯。动员“三车”管理员,组建交通安全志愿者队伍,在重点路口开展交通秩序维护等志愿服务。

(二)加强重点车辆协同共治。推动机关、企业、学校、行业协会共治共管,推行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制度,完成区下达目标,即城市道路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其中快递、外卖从业人员佩戴率达到100%。重点加强辖区项目孝闻巷地块、尚书街地块工程车、渣土车等大型车辆安全管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车辆进出时由企业专人负责路口安全指挥管理。

(三)开展全民交通文明教育。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安委办〔2017〕35号),深入实施“平安鼓楼、关爱随行”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各社区要加强头盔佩戴宣传,做到“5个1”,即至少举办1次道路交通安全广场宣传活动,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每个社区至少播放1次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片,至少开展1次快递、外卖行业交通安全专项检查,至少新增1处交通安全志愿者点位。

(四)落实领导事故到场制度。根据《海曙区道路交通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到场工作细则》,辖区道路发生致1人及以上伤亡交通事故的,街道主要负责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协助分管安全生产领导、街道安监所负责人在接报后应于1小时内到达现场,同时,编辑紧急信息报区委办、区府办,向相关区领导汇报。到达现场后,应穿着反光背心,夜间佩戴发光或反光器具;组织和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配合做好事故现场保护,现场人员管控、维稳,交通秩序维护工作;询问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了解相关事故情况;对事故存在隐患进行初步研究、分析,责令相关单位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鼓楼街道道路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专项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朱波担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黄伟任常务副组长,胡剑峰、谢恒翀、洪锡平任副组长,鲍志江、黄跃祥、何洋、石来峰、俞腾越、周晓红、罗皎萍、高燕、徐亚波、王蓉蓉为组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所,由谢恒翀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将攻坚行动与本条线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

(二)加强协作配合。攻坚办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的组织协调,确保工作整体推进,上下一盘棋。各职能科室要各负其责、担当作为,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推进、谁督导”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要求。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宣传报道。攻坚办要注重信息采集、图片收集,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对工作开展的阶段性成果,要及时提炼总结,做好新闻媒体宣传报道,逐步形成道路交通安全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