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召开《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修订调研座谈会
时间:2019-06-03
14:00
来源:南京大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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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已列入今年市人大立法修订调研计划,为深入、全面了解《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更好地推动《条例》的修订工作,5月29日-30日,为期两天的《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修订调研座谈会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奉化两个会场召开。市征地拆迁中心主任陈彭年主持会议,市局相关处室,各区、县(市)、管委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负责人,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市人大城建环资工委、市司法局立法处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课题调研组成员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孙祥生副教授就《条例》的立法背景向与会人员做了系统汇报,并提出本次调研的目的和内容提纲。各区县(市)围绕《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调研提纲和《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就现行《条例》在辖区内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对《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的体例设置、重点内容、具体条文和实施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课题调研组与各地业务负责人对《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疑问、难点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具体的沟通讨论。
市局调控与监管处副处长孔兴满和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处副处长杜晓华充分肯定了各区建议的超前性,提出要接轨上位法,把握时间节点,对《条例》进行分类调研、实施。
陈彭年主任提出,各地要增强信心,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理性分析现行《条例》的优势与不足,梳理《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中需修改和完善的意见与建议,在考虑上位法的前提下,增强意见和建议的可操作性,使之更加具体化、明确化。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的现状和实际,严格抓好规范落实,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条例》的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