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机构概况

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机构概况

2019-06-12 14:04:53 信息来源:望春工业园区管委会信息来源: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领导信息

  (一)姓 名:王 煦

  职 务:管委会党工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管委会党工委全面工作。

  (二)姓 名:蔡文质

  职 务: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工作分工:协助落实管委会党工委主体责任,主持管委会全面工作。

  (三)姓 名:蔡军波

  职 务: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园区党建、人大、政协、纪检、宣传、统战、组织人事、群团工作,负责财务、审计、档案、保密等办公室综合事务工作。分管党群办公室、综合科。

  (四)姓 名:陈晓伟

  职 务:管委会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园区经济发展与服务、招商引资、人才与科技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劳动调解、商会工作。分管经济发展科、招商项目科、安监站。

  (五)姓 名:胡持恒

  职 务:管委会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园区规划与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前期政策处理、拆迁安置工作,负责市政综合管理与环卫保洁及信访等工作。分管前期科、建设科、市政管理科。

工作职责

  (一)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加强园区管委会党工委的思想、组织、作风和队伍建设。负责做好园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牵头、组织、协调作用。

  (二)争创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打造产业集聚门户区,提升园区综合影响力 ,推动园区创业创新特色平台建设和临空经济发展。

  (三)负责做好园区在谈、在建项目的协调、服务、推进工作,保障项目顺利落地、达产,并做好产业用地供后监管。为入驻园区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四)负责做好园区范围内的规划、土地管理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加强园区平安综治、环卫保洁、五水共治”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电力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市场监管、消防安全等工作。

  (五)负责做好园区范围内土地征用及前期政策处理工作。协助、协调相关镇、村做好园区范围内拆迁安置工作。

  (六)负责做好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与服务及劳资纠纷调解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七)做好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或下属单位

  

  名称:(一)党群办公室

  职责:负责园区管委会及下属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宣传思想文化、党风廉政建设及园区各企业党支部服务工作。负责园区总工会、妇委会、团工委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电话:88266268

  名称:(二)综合科

  职责:协助领导做好综合协调、各类文件起草、各项事宜督办。负责园区财务管理、组织人事、公务接待、形象宣传、内部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

  电话:88266287

  名称:(三)招商项目科

  职责:负责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在建项目的服务、协调、推进工作。负责“宁波栎社保税物流中心”联系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园区环境保护工作。

  电话:88266294

  名称:(四)经济发展科

  职责:负责园区企业经济政策落实、人才与科技的服务工作、各项经济指标统计的协调及服务工作,园区企业上市、推介、培训、转型升级等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商会、双创平台引领工作。

  电话:88266222

  名称:(五)前期科

  职责:负责园区前期政策处理工作,老拆迁项目的拆迁、安置扫尾工作。协助领导妥善解决与周边镇、村的历史遗留问题。协助相关镇、村做好园区新拆迁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

  电话:88158950

  名称:(六)建设科

  职责:负责园区规划管理、土地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安置房、电力配套设施等的预决算、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移交等工作。

  电话:88266288

  名称:(七)市政管理科

  职责:负责园区市政基础设施维养、环保保洁、信访处置、“五水共治”等工作。配合相关镇做好城市管理、平安综治等工作。

  电话:88158531

  名称:(八)安监站

  职责:负责园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与服务、劳动纠纷处置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园区及企业消防、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

  电话:88266280

受理投诉部门

综合科

受理投诉电话0574-88266287

值班电话

0574-88266289

传 真0574-88266299

地 址

宁波望春工业园区科创北路2号

网站地址

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8080/index.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