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0203MB1025728K/2019-74237
- 文件编号:海交运发〔2019〕41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 发布单位: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2019-05-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交公路函〔2019〕139号)、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浙交办〔2019〕75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区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工作,紧紧围绕大走访活动目标,按照“深度调研、精准对接、主动服务”的主题要求,按照部《通知》中规定的四个阶段实施步骤要求,结合本区域大件生产企业、运输企业总体分布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
为做好此项工作,成立以党组成员、副局长周里为组长,区公路段段长潘航波、区运管所所长林军刚为副组长,工程管理科、综合运输科、安全法规(行政审批)科、区公路段、区运管所为成员的工作机构。
二、认真落实,保质保量推进
1.摸清大件运输相关企业基本情况。按照部《通知》第1项至第5项要求,对大件生产装备制造企业、大件运输车辆生产情况、大件运输企业基本状况、重大建设项目大件运输需求、大件运行政许可输行业协会等,以开展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问卷可扫部《通知》中二维码登陆),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填报调查问卷,于5月10日前完成问卷调查摸底填报,区运管所要牵头会同区公路段负责做好全区摸底调查情况的审核,并上报(各单位用户登陆名及密码另告知)。
2.摸清大件运输许可机构基本情况。按照部《通知》第6项要求,填报大件运输许可体制机制、许可业务流程、工作人员数量和结构、2018年办理的类型和数量、“一窗通办”等情况,于5月10日前上报。区运管所,区公路段要做好审核工作并填报区本级许可实施情况后及时上报。
3.开展上门走访。区运管所、区公路段要全面排查辖区内大件运输行业发展现状,摸清大件运输生产、运输和使用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区运管所、区公路段要联合组织开展对重点相关企业的走访工作,调查了解相关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4.优化许可机制。安全法规(行政审批)科要结合此次调查走访情况,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大件运输许可流程。认真落实大件运输许可“一窗通办”,实现大件运输许可“一证通办”;重点推进大件运输许可“快办”“马上办”,全面落实大件运输许可网上申请办理和网上发证,实现大件运输许可办理全流程“跑零次”。
5.做好跑前指导。区运管所、区公路段应建立与大件生产和使用重点单位的联系制度,落实专人与重点大件运输生产、运输和使用企业对接,建立“一对一”联络员服务机制,保持AB岗配置,并实行联络员全程服务。要实施领导带队开展上门走访,定期组织相关企业进行培训,普及大件运输许可申请、审批等工作流程,鼓励企业提前进行大件运输许可申请,加强大件运输许可申请代办服务引导。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回应;对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
各单位活动工作总结请于8月5日前,由局安全法规(行政审批)科汇总后通过OA报市交通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人:区交通运输局 毛栋栋,电话:86276706
区公路段 潘航波,电话:89297775
区运管所 林军刚,电话:89297296
附件:1.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
2.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
3.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认真做好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大走访活动的通知》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