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4056/2019-85836
  • 文件编号:甬公海党〔2019〕6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海曙公安分局
  • 成文日期:2019-03-0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中共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委员会关于调整分局党委成员工作分工和联系派出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2 15:53 来源:海曙公安分局 浏览次数:

本局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分局党委决定调整部分党委成员工作分工。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分工和联系派出所安排情况通知如下:

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徐联达  分管政治处、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和基本建设、考核工作、保密工作;联系石碶派出所、高桥派出所。

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潘元龙  分管国保大队(反恐怖大队)、经侦大队、户证中心(出入境管理大队)和行政审批工作;协助做好铁路宁波站区域治安防控圈建设;联系江厦派出所、南门派出所。


分局党委委员唐明堂  分管看守所、拘留所、行政执法保障大队;联系月湖派出所、龙观派出所。


中共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委员会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