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699663X/2019-85520
- 文件编号:海人社〔2019〕18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区人社局
- 成文日期:2019-03-2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考核暨基层平台业务技能操作比赛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各镇(乡)、街道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为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切实加强人社系统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决定开展海曙区人社服务大厅窗口技能等级考核暨基层平台业务技能操作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认真落实人社服务事项“八统一”经办要求,进一步推进人社服务大厅和镇(乡)、街道基层平台业务办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激励和调动工作人员强化学习、钻研业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着力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切实推动“一窗受理”改革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办事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活动对象
1.参加人社服务大厅窗口技能等级考核的对象,人社服务大厅窗口单位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单位领导以外的全体工作人员。
2.参加基层平台业务技能操作比赛的对象,各镇(乡)、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工作人员。
三、考核及比赛内容
(一)人社服务大厅窗口技能等级考核的内容
1.人社部门窗口服务技能及相关要求;
2.海曙区人社系统“最多跑一次”事项(2018年版)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经办。
(二)基层平台业务技能操作比赛的内容
1.人社部门窗口服务技能及相关要求;
2.海曙区人社局下放各镇(乡)、街道基层平台的“最多跑一次”事项(海人社〔2018〕116号)相关政策法规及业务经办。(其中笔试环节各基层平台范围均为41个事项,上机操作环节海西片区镇(乡)、街道比赛的范围为下放的41个事项,海东片区镇(乡)、街道为下放的21个事项)
四、考核、比赛形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比武分笔试和上机操作两部分。时间一天。
1.笔试。拟定4月20日(时间半天)。以闭卷笔试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上机操作。以上机实际操作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及比赛规则
(一)人社服务大厅窗口技能等级考核
1.工作人员的技能等级由低到高设置四个等级,其中四级为最高等级;
2.笔试得分60分以上为合格,并具备评选技能等级二级及以上资格;
3.技能等级二级、三级及四级资格采取定额控制的方式,笔试得分前18名进入上机操作环节,上级操作人员笔试和上机操作得分按照40%和60%的比例加和为最后得分,并按从高到低排序,前三名评定为四级,其余人员评定为三级。未进入上机操作人员,按笔试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30名评定为二级。
4.进入上机操作的工作人员最后得分并列且超出定额,按照上机操作得分确定排序,如上机操作得分也相同,再加试一场笔试;未进入上机操作的工作人员笔试得分并列且超出定额,再加试一场笔试。笔试得分仅作为排序,不重新计入总分。
(二)基层平台业务技能比赛
1.各镇(乡)、街道基层平台报送3名参赛选手及1名领队;
2.各基层平台参赛选手笔试得分加和除以参赛人数作为团体笔试得分。团体笔试得分按海东片区和海西片区分别排列,各产生3个代表队进入上机操作环节。参加上机操作的代表队团体笔试得分和上机操作得分按照40%和60%的比例加和为团体最后得分;
3.本次比赛按照团体最后得分排序,设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级3名,设最佳业务技能选手奖3名,按进入上机操作代表队中选手最后得分(按照笔试和上机操作得分40%和60%的比例加和)排序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窗口技能考核及业务技能操作比赛由劳动关系(行政审批)科牵头组织实施,社保所、就管处、人才中心作为活动成员单位,负责相关要求和具体工作的贯彻落实,各镇(乡)、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作为参与单位,要积极发动配合好业务技能操作比赛。
(二)注重工作结合。各业务单位和基层平台要把考核及比赛活动与推进“最多跑一次”和“一窗受理”改革结合起来,立足岗位职责,广泛发动,积极参与,处理好考核比赛活动于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开展考核比赛为契机,着力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全科经办的能力。
(三)确保活动质量。各业务单位和基层平台要采取有效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不断调动窗口工作人员学习钻研业务,提升经办能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基层平台要精心挑选参赛选手,确保本次窗口技能考核及业务技能操作比赛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