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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龙观乡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入围(50万(含)-200万(不含))(2019年度)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海曙区西片镇(乡)、街道入围招标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龙观乡政府批准,现就海曙区龙观乡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入围(50万(含)-200万(不含))(2019年度)的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的资格入围期限为:从2019年01月10日开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海曙区龙观乡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入围(50万(含)-200万(不含))(2019年度)。具体专业要求及数量详见下表:

品目

专 业

拟入围数量

资质要求

SG-1

房建项目

9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SG-2

装修项目

9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SG-3

市政项目

9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SG-4

弱电项目

9

企业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SG-5

强电项目

9

企业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入围单位如遇资质取消,自资质取消之日起自动取消入围资格。

2.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若有信用等级的,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5.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入围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入围候选人资格。

6.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15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6.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所有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6.4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房建项目、装修项目、市政项目、弱电项目、强电项目五个品目的投标,且允许同时入围房建项目、装修项目、市政项目、弱电项目、强电项目五个品目。报名时需注明所投品目。

6.5同一承包商、同一资质不得在海曙区3个及以上乡镇(街道)(不含海曙区本级)正式入围。①在开标当日可以确认在海曙区其他乡镇街道2019年度小型项目已经入围的单位;②入围本乡2019年度10-50万小型项目的单位不计。

五、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除外)。投标单位须以总公司名义前来报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领取招标文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报名表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系统里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2.前来报名的企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介绍信;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外地企业,需提供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三名及以上);

8.申请参加房建项目、装修项目、市政项目、弱电项目的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报名截止日之前(不含报名截止日)的时间为准],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申请强电项目须经宁波市供电局备案且在有效期内,另需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房建项目、装修项目、市政项目、弱电项目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应当具备C级(如有)及以上信用等级并打印(以报名当日所在季度的信用等级为准)。

9.《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如有)。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总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注册分支机构公章无效;本次招标采用符合性审查方式,各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进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和相关系统打印件外)备查,无原件者将拒绝其报名;若一个投标单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标项的,则需提供其相应的标项建造师证书并同时附入,条件满足以上第7点即可。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报名时领取。

2.领取地点: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2018年12月22日后搬迁至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15楼)。

3.领取方式:报名单位随带U盘拷取招标文件电子稿。

4.报名资料费:每个品目报名资料费500元。

七、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月4日上午9:30在海曙区龙观乡公共资源交易站(2号楼一楼会议室)开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派代表(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

每个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与投标标项数目无关),应在2019年1月3日16:00时前缴纳(以资金到达下述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总公司汇款,注册分支机构汇款的无效,现金缴纳的无效。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投标保证金支付有效的银行缴款证明,并将其复印件装订在商务标内。

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龙观支行

银行账号:81850101302078746

九、质疑及投诉: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监管部门投诉。

十、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必须遵守《海曙区龙观乡小型项目预选入围承包商管理办法(试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谷庭楼9楼,2018年12月22日后搬迁至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15楼。

联系人:张琼、刘瑜

电话:0574-87730719

传真:0574-81896118

备案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公共资源交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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