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4021/2019-87418
- 文件编号:海教〔2019〕3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9-09-1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各镇乡(街道)教辅室,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浙教人〔2018〕32号)文件精神,培养和选拔民办学校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构建民办学校中、青年教师健康成长的激励机制,促进我区民办学校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民办教育综合改革,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首届海曙区民办学校“教坛能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全区民办中小学中,教龄满3年(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后出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坚持立德树人,教育思想端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关爱学生。
(三)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创新能力强,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教学实践与研究,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
(四)小学教师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评选名额
2019年首届海曙区民办学校“教坛能手”评选名额控制在130名左右,各校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
四、评选办法
(一)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学校初审后,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按推荐名额将推荐人员申报材料上报教辅室;教辅室审核汇总后上报区教育局人事科。直属学校按推荐名额直接上报。
(二)评选方式
评选方式采取笔试和现场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两项成绩总和,按各校推荐人数最后确定候选对象。
第一轮:笔试。考试内容:公共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时间:9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轮:现场教学考核。考核形式:试讲;时间: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发文公布
海曙区民办学校“教坛能手”候选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教育局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管理使用
各民办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名优教师的考核和奖励机制,充分发挥名优教师在教育、教学、教研等方面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为促进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作出积极贡献。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为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请各教辅室和直属学校于2019年9月20日(周五)之前将《海曙区民办学校“教坛能手”评选推荐表》(附件1)(一式二份)、《2019年首届海曙区民办学校“教坛能手”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审核后报送区教育局人事科。《2019年首届海曙区民办学校“教坛能手”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通过局教育通发送。
联系人:翁国辉,联系电话:87070376(575588)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