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4021/2019-56066
- 文件编号:海教党〔2019〕1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9-01-0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8〕41号)以及省市区委组织部部署要求,现就开展好教育系统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和评议内容
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两个必须”重要回信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担当作为,改进工作作风,为推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推动海曙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民主评议党员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都要按组织关系隶属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因年老体弱、保留党籍等原因,确实不能参加评议的党员,经支部同意,可不参加评议。民主评议工作到2019年1月31日前结束。具体步骤:
(一)认真组织集中学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法规,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资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在学习基础上,每位党员都要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作风等方面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总结,自我评议。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深刻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教育,撰写出自我评议总结材料。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议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党员“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工作。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要着重通过“六查六看”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即查一查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看一看有没有把支部建设与中心工作有效融合、有没有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有没有每月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有没有党员失联失管、有没有按期换届、有没有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等情况。党员要着重通过“三查三看”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即查一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看一看有没有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有没有按期交纳党费、有没有参教信教和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情况,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结合“牢记初心使命、勇于奉献担当”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奉献在岗位、担当有作为”为主题,广泛开展奉献担当大讨论,每名党员干部对标“四个方面问题”,谈认识找差距,明确整改措施。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会前,分发每位党员“锋领指数”年度记录表和全体党员“锋领指数”年度汇总表。会中,组织党员按照“锋领指数”考评、党员自评互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锋领指数”考评情况,研究评定每名党员年度民主评议等次。等次分为锋领党员、合格党员、警示党员、不合格党员4个等次。锋领党员、合格党员和警示党员原则上在相应建议等次中产生,锋领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数的三分之一。对评定为“锋领党员”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警示党员”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民主评议结果要录入“锋领e家”系统,供上级党组织和党员本人查询。支部党员民主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通过公告栏、“锋领e家”系统等进行公开。
(五)扎实抓好整改提升。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采取针对性措施,扎扎实实抓好问题整改。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并强化跟踪问效。
三、切实加强组织指导
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涉及面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指导、以身作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抓紧抓实。
请各基层党组织及时汇总上报评议结果,镇(乡)街道学校由教辅室汇总后统一上报。附件3、附件4纸质材料盖章后于2019年1月31日前报送教育局组宣科。同时上报附件3、附件4电子版,以便汇总。
附件:1.中国共产党党员民主评议表
2.基层党组织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一
3.基层党组织党员民主评议情况汇总表二
4.不合格(警示)党员登记表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委员会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