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0203MB1025728K/2019-86190
  • 文件编号:海交运发〔2019〕8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2019-12-0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开展海曙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督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8 08:59 来源: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刻汲取宁海“9.29”重大火灾事故、无锡“10.10”高架桥侧翻事故教训,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自10月10日起至2020年春节前,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目前已进入收官阶段,为了解目前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推动本次大会战工作,确保年底我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平安稳定,经研究,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督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组织

区交通局组成5个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局机关科室、局属行业管理部门参加。

二、督查对象

(一)局属行业管理部门;

(二)抽查一到两家交通运输企业。重点交通建设工程、重点路段整治、公路养护工程、客运场站、两客一危一重运输企业、维修企业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情况。

三、督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二)局属单位实施检查和执法情况、应急准备、行业领域涉及危化品运输、储存、使用等情况,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整治百日大会战工作方案》文件情况。

(三)抽查一到两家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为,是否存在使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是否存在储存危化品场所违规住人,是否存在安全通道出口不畅通,是否存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不完整不好用,是否存在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储存危化品,是否组织员工安全培训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员工掌握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四懂三会”的(懂岗位消防流程、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基本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操作消防设施、会扑救初起火灾)情况),是否制定应急预案并演练等。

四、督查时间

督查活动要求在2020年1月5日前完成,具体检查时间、行程安排由各组联络员与牵头单位联系确定。

五、督查形式

局领导分组对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整治督查,督查方式以现场检查和查阅台帐资料为主,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各科室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学习贯彻各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把本次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检视问题、整改问题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整治卓有成效。

(二)严格要求,落实整改。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整治大会战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通报批评。因工作不到位发生事故,将严肃问责。

(三)加强宣传,力求实效。各单位要加强工作信息报送,做好各项数据统计录入工作。要充分动员和教育引导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自觉做到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基础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七、其他事项

(一)各组联络员负责本组检查具体联系工作;

(二)检查工作结果要及时记录,检查工作完成后及时汇总情况并反馈局安监科。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