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0203MB1025728K/2019-85912
  • 文件编号:海交运发〔2019〕2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2019-03-2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海曙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19年创建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12-17 14:39 来源: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局管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四好农村路”的总目标,根据《浙江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价办法(试行)》(浙交〔2017〕32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70号)、《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实施意见》(海政发〔2018〕8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遵循“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健全机制、分级保障”方针,按照“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总体要求,以加快“四个转变”为重点,以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活动为引领,分级建立公共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提高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19年完成农村公路加密提升工程2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大中修43.7公里,实施安防工程1公里,改造危桥病隧1座,建设改造普通公路服务站2个、港湾式停车站10个,建设改造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60个,实现五百目标:即全域范围内公路铺装率100%;等级公路率达到100%;管养机构覆盖率100%;公路养护率100%;断头路处置率100%,推动我区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努力打造具有海曙特色的农村公路精品线、富民线争当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的排头兵。实现全区农村路网明显优化,“畅、安、舒、美”品质明显提升,支撑乡村振兴作用明显增强,百姓获得感明显提高,主要指标达全省先进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安排,因地制宜,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

1.坚持规划引领。围绕我区乡村振兴战略行动,结合西部四明山区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科学编制区级“四好农村路”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城乡统筹发展、综合交通、全域旅游等规划紧密衔接,形成规模适度、结构科学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农村交通网络。(责任部门:局工程科)

2.严格农村公路建设标准,实施提档升级工程。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积极实施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实施农村公路提升改造工程,确保具备通车条件的等级公路率基本达到100%。,重点提升改造通乡镇、景区公路,确保省级特色小镇、科创园区、产业集聚区以及4A级以上景区通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历史文化名村、美丽乡村精品村、旅游风情小镇、农家乐示范村通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保证路面宽度、安保设施、排水设施、防护设施达到规范标准要求。(责任部门:局工程科)

3.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管理。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健全农村公路“六位一体”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管理单位要切实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明确质量和安全责任人,提高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重点加强对桥梁和高坡堤坎路段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所建项目应纳入行业监管范围,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及鉴定工作。确保新改建项目安全设施、排水系统等附属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保证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局工程科、区质监站)

(二)健全体制,规范运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

1.健全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建立覆盖区、乡、村三级的路长制机构,建立健全县道由区交通运输局负责、乡村道由各乡级政府负责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按照“六个一”的相关要求有序推进乡级农村公路管理站规范化建设,确保乡级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巡查、考核、统计、核算等工作。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经费应足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建管养资金保障机制。(责任部门:区公路段)

2.加强农村公路执法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区统一执法、镇(办)与村(居)委会协助执法的三级群管网络,建立区有路政员、镇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体系。加大超载超限治理和常态化流动检测,对逃检和绕行的违法车辆进行严厉打击,路政案件的发现处理率和结案率稳步提升。(责任部门:区公路段)

3.全面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应全面加强对公路红线控制区为重点的路域范围内违章建(构)筑物、违法开设平交道口、挖掘占用、占道晒粮、摆摊设点、设置非公路标志、路边种植、乱堆乱放现象的严格查处,推进路田分隔、路宅分家,提升农村公路绿化、美化品质,打造畅安舒美的农村公路路域环境。(责任部门:区公路段)

(三)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

1. 大力实施养护专项工程。建立健全“区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有效落实养护资金保障,确保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地方财政投入达到省政府规定最低标准2倍以上,加快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采用自动化快速检测设备检测评定农村公路路况,县道每5年不低于2次、乡村道每5年不低于一次,优良中等路率达92%以上。科学制定养护方案,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逐渐树立全面养护和精细化的观念,实现周期性养护良性循环,加大农村公路大中修力度,年度大中修里程占农村公路总里程比例达到5%以上。加强农村公路桥隧养护,建立健全一桥(隧)一牌一档、定期检查评定等桥梁隧道长效养护制度,及时加固改造农村公路危病桥隧。以临水临崖路段、严重灾毁路段、校车客运班车营运路段、急弯陡坡为重点,推进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消除安全隐患。(责任部门:局安法科、区公路段)

2.加快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步伐。持续完善农村公路基本信息、养护检查与评定情况、营运状况等信息化“电子地图”,全力推进信息共享,科学确定和实施养护计划,规范养护档案台帐,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区公路段)

(四)城乡一体,统筹发展,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1.加强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需要,科学规划农村客运站点和沿途停靠点,完善服务驿站配套设施,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节点、建制村全覆盖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统筹协调公共交通、城际客运和农村客运发展,实现所有建制村通客车。力争全区公路达到安全技术通行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率达100%,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AA级以上。紧密结合农村客运服务与“四明山”生态旅游,将客运站点向“四明山”生态旅游景点延伸,带动人流聚集,促进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农村新业态发展。(责任部门:局运输科、区运管所)

2.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的农村道路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农村客运通行条件审核工作机制,安全责任明确到位,对新增农村道路客运班线进行安全通行条件审核。继续推进农村客运车辆动态安全管理,农村客运车辆要100%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实现农村客车安全监管信息化常态化。(责任部门:局运输科、区运管所)

(五)规范运行,大力宣传,全面考核好农村公路。

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四好农村路”创建的进展成效,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典型事例,规范档案台帐,整理汇编反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相关视频、照片和宣传报道等,落实区级“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年度考核。(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区公路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由局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领导,各镇乡(街道)以及局工程科、局运输科、区公路段、区运输所等部门共同参与,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四好农村路创建情况,统筹推进“四好村路”建设。

(二)夯实工作责任。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让百姓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三)加强资金保障。在不新增政府性债务的背景下,积极争取各类补助奖励资金,探索新型融资建设模式,有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以及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

(四)加强制度保障。坚持长效管理,实现区、镇、村三级“路长制”全覆盖,建立“四好农村路”长效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参与,凝聚建路、护路合力,共同推进海曙区的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工作。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