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0203MB1025728K/2019-85920
  • 文件编号:海交运函〔2019〕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2019-02-2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公路工程“工厂化小型构件预制”等五项补充定额标准和〈浙江省公路桥梁维修加固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6 15:29 来源: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区开投公司(区交投公司),区公路管理段、区交通质监站: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公路工程“工厂化小型构件预制”等五项补充定额标准和〈浙江省公路桥梁维修加固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浙交〔2019〕2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单位职责,做好定额执行工作及监管工作。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