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0203MB1025728K/2019-74219
- 文件编号:海交运函〔2019〕8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 发布单位: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2019-03-14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6
15:46
来源: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各有关乡镇、建设单位,区交通质监站:
目前,我区在建交通工程项目较多,部分重点项目已进入关键施工阶段,经现场检查发现部分工地现场管理力度不足,施工工艺较差,存在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全力打造交通建设精品工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程质保体系
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把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施工质量平稳可控。要求建设单位做好工程建设管理统筹工作,全面加强对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管控,掌握工程建设动态,充分利用信用评价等有效措施,全面把控工程质量。
二、加强质量管理,全面防范质量问题
各项目参建单位参照现有质量标准要求,加强工地标准化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工艺,保证工程质量。项目开工前认真落实施工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要求严格按批准后的图纸施工。严格控制关键技术指标,重点关注桥梁隧道等工程关键节点施工质量控制,严把材料关,积极开展质量通病治理活动,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各有关乡镇应加强新改建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把控,从工程前期设计阶段开始,全面把控新改建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关,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
三、强化行政执法,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质量监督部门要按照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要求,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通过约谈、处罚、通报等形式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监督部门的权威性和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及时采用执法大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确保监督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