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0203MB1025728K/2019-74211
- 文件编号:海交运函〔2019〕2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 发布单位:区交通局
- 成文日期:2019-02-0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转发市环境整治办《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围挡内容检查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及建设用地“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16
15:19
来源: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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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石碶街道,区开投公司(区交投公司),区公路管理段、区港航管理处、区交通质监站、区轨道办:
现将市环境综合整治办《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围挡内容检查的紧急通知》(甬环治办〔2019〕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及建设用地“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通知》(甬环治办〔2019〕1号)等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围挡排查工作
要求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即刻组织开展在建交通工程围挡内容检查工作,对照市环境整治办文件要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对于工程及建设用地围挡在保证公益广告内容及数量比例的前提下,在其他醒目位置增加设置“扫黑除恶”宣传内容。
二、做好数据上报工作
要求各有关单位做好相应检查情况分析汇总上报工作,填写《宁波市围挡内容检查情况汇总表》、《宁波市围挡内容检查情况明细表》,于2月15日前报至区交通质监站汇总。请区交通质监站做好围挡排查统筹及数据汇总报送相关工作,并务必于2月18日前将汇总后的《宁波市围挡内容检查情况汇总表》、《宁波市围挡内容检查情况明细表》报至市质监站公路科,同时抄送局工程科。(联系人:孔繁哲,邮箱:1028995296@qq.com)
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