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与资格确认工作结束,根据《宁波市海曙区面向2020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应聘同一选聘岗位的现场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不足规定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拟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选聘(同一岗位选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选聘指标,选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现将核减(取消)的选聘指标公布如下: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