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0203MB0X60089L/2019-85894
  • 文件编号:海农〔2019〕230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19-11-0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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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
海曙区“它山堰”茶叶统一包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0 08:38 来源: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各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海曙区“它山堰”茶叶统一包装运行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

2019年11月7日


海曙区“它山堰”茶叶统一包装运行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促进我区茶产业快速高效发展,实施品牌管理“五统一”战略,全面打造“它山堰”茶叶区域公用品牌,规范公用品牌使用,根据《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的若干意见》(海政发〔2018〕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以推进茶叶产业化、市场化为中心,着力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发挥茶叶资源优势,优化产品结构,创新营销渠道和营销方式;坚持可持续发展,继续做优做强;坚持效益优先,促进茶农增收、企业增效。

二、实施主体

为规范茶叶品质管理要求,切实发挥专业合作社组织作用,由海曙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农业农村局)委托宁波市海曙区它山堰茶叶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区专业合作社)负责区茶叶包装中心的日常管理运行,实施“它山堰”茶叶统一包装。

茶叶区域公用品牌注册商标为:“它山堰”。商品名含有:“绿茶”“白茶(黄茶)”“红茶”等通过SC认证的品类茶。

三、管理要求

(一)鲜叶采收标准

鲜叶采收标准按照原料老嫩进行分级,共五个等级。

鲜叶采收标准

等  级

标  准

精品

单芽或一芽一叶初展

特级

一芽一叶或一芽二叶初展

一级

一芽二叶

二级

一芽二叶或一芽三叶初展

普级

一芽三叶及以上

(二)成品茶标准

成品茶标准分为绿茶、白茶(黄茶)和红茶三类标准,具体参考实物样(每两年更换一批),分为五个等级。

1.绿茶标准

等  级

精品

特级

一级

二级

普级

外  形

扁平光滑挺直尖削、绿匀润

扁平较光滑、绿润

扁平绿润、较光滑

扁平稍狭略带阔条、尚绿润

扁平较长,尚润

汤  色

嫩绿明亮

绿明亮

绿尚黄亮

尚黄绿

黄尚绿亮

香  气

鲜嫩清高持久

清香

香高较持久

纯正

滋  味

甘醇鲜爽

醇爽

醇较甘

醇正

浓尚醇

叶  底

细嫩多芽,绿明亮

成朵匀齐,绿亮

成朵尚绿亮

尚成朵有青张

有芽多青张

2.白茶(黄茶)标准

等  级

精品

特级

一级

二级

普级

外  形

小兰花状、嫩绿润,匀整

兰花状成朵,绿润,匀齐

兰花状成朵,较绿润,匀齐

兰花状长多,绿尚润,较匀齐

芽叶成朵,尚绿润,尚匀

汤  色

嫩绿明亮

嫩绿明亮

尚嫩绿明亮

绿尚亮

尚绿亮

香  气

嫩香持久

嫩香持久

清香

尚清香

纯正

滋  味

鲜醇甘爽

鲜醇甘爽

尚鲜醇甘

醇、甘

尚醇

叶  底

叶白脉绿,芽长于叶,均匀成朵

叶白脉绿,成朵匀齐

叶白脉绿,成朵较匀齐

叶白脉绿,尚成朵较匀齐

牙白脉绿,较匀齐

3.红茶标准

等  级

精品

特级

一级

二级

普级

外  形

紧结弯曲多毫,色黄褐油润,匀齐

紧结弯曲显毫,色褐较润,匀齐

紧结弯曲显毫,色褐较润,较匀齐

尚紧结有毫,黑褐尚润,尚匀齐

芽叶较粗,尚黑润,尚匀

汤  色

橙红清澈明亮

橙红清澈明亮

橙红较清亮

橙红较亮

尚红亮

香  气

高鲜甜香

香甜高长

香高较长

香甜

尚甜

滋  味

鲜醇甜、甘滑

鲜甜、甘滑

较甜、甘爽

甜爽

尚甜、尚爽

叶  底

嫩芽成朵,柔软均匀,红亮

嫩芽成朵,尚柔软均匀、红亮

芽叶均匀成朵、红亮

芽叶尚成朵尚匀、红亮

尚匀、尚红亮

(三)生产加工要求

统一使用“它山堰”茶叶公用品牌,须由通过SC认证的生产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按照《无公害茶叶生产技术规程(DB330203/T009)》、《无公害茶叶加工技术规程(DB330203/T008)》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后茶叶须经区农业农村局派遣的技术人员确定品类和等级,在区茶叶包装中心进行统一包装。

(四)统一包装要求


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它山堰”茶叶品牌建设要求和文化内涵,统一设计茶叶包装盒,设计外观专利产权归农业农村局所有。

区专业合作社通过竞价方式采购统一包装盒,实施规范包装,对包装盒进出库数量和茶叶包装数量进行双重管理,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查。

四、运行保障

区农业农村局将茶叶包装运行经费纳入局年度预算,按照包装盒年度实际采购金额50%拨付资金补助。

五、监督管理


(一)对茶叶品质的监督要求

参与统一包装的茶叶如发现质量不达标的,一律退回;通过欺瞒作假等手段以次充好的,发现后直接取消该企业两年内参与统一包装资格。

(二)对茶叶包装盒的管理要求

区专业合作社做好包装盒入库前检查,对不合格包装盒进行集中销毁,及时做好台账管理;入库包装盒不得空盒出包装中心,严禁空盒买卖、赠送。

(三)对补助资金的管理要求

在补助过程中如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他办法骗取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或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

本办法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