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宁波市海曙区审计局对由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和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公建中心)共同负责建设的宁波市海曙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暨广安养怡院工程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的初步设计,该项目位于环城西路西侧,清道寺南侧,毗邻天胜花鸟市场,总用地面积6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69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1593.88万元。实际土地使用权面积6204平方米,建成后总建筑面积16593.62平方米。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区民政局,代建单位为区公建中心。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为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宁波市工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工程监理单位为宁波时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上述单位均经公开招标确定。
该项目于2012年4月1日开工,2014年5月15日区民政局和区公建中心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有关单位召开了竣工联合检查会议,会上原则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联合检查,于2014年5月29月向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该项目荣获了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和宁波市甬江建设杯优质工程奖(2013年度)。
至审计项目截止日,该项目共筹集到位建设资金84794990元,均为区财政拨款。已支付工程款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共计92384440.1元。差额7589450.1元由区公建中心其他资金垫付。
二、项目审计情况
(一)跟踪审计情况
1.对设计费进行了审核,调减设计费计费基数,核减设计费35.68万元。
2.审核工程进度款,涉及金额43.24万元。
3.通过对招标文件、部分合同初稿的审核,规范了文件条款内容、合同各方主体责任和义务。
(二)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该项目送审决算投资总额为97157700.55元,其中工程费用68450601.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707099.05元。经调整后送审投资总额为97785236.55元,其中:工程费用68908025.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877211.05元。
审定投资总额94603043.72元,其中:工程费用6613730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465736.72元。审定投资总额与调整后送审投资总额相比,净核减3182192.83元,其中工程费用净核减2770718.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净核减411474.33元。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工程建设基本符合现行财经、基建法规的规定,但在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应当予以纠正和改进,工程结算价款和竣工决算总投资需进行调整。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价款结算金额需进行调整。根据审计署、财政部等六部委《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该项目涉及的工程费用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应按照最终审定价格予以相应调整。
(二)未按规定及时缴纳印花税。
五、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宁波市海曙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区公建中心对可支付调整的费用已按审定金额进行调整,对未达到合同支付条件等原因尚不可支付调整的费用,待达到支付条件后按审定金额进行调整。审计期间,区公建中心已补缴相关税费合计19984.58元。
宁波市海曙区审计局
2019 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