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3395/2019-00594
- 文件编号:海政办发〔2019〕2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区府办文件
-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9-01-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9年海曙区春运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2019年春运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 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海曙区春运工作方案
2019年春运从1月21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共计40天。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今年春运客流量将保持高位运行,春运任务仍十分繁重,节前学生流、务工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峰来得早、持续时间长,节后客流相对平缓。根据省、市春运工作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区2019年春运工作,努力打造“便捷春运、温馨春运、平安春运、诚信春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安全、便利、满意”为总目标,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努力保证旅客“走得了、走得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实行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春运办)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的春运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史卫东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庞勤峰、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周照宇、海曙公安分局邬明汉、区交通运输局虞挺、南站综管办卢洪波、客运中心综管办俞小群、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管委会袁吉彬、海曙交警大队汪涛任副组长,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管春运工作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春运办)设在区交通运输局,根据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春运工作措施,负责春运的日常工作和值班统计工作;掌握春运工作动态,做好春运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协调处理应急事项。
各相关部门要调整完善相应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及时谋划,周密组织,制订完善春运各项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深入基层监督检查,慰问一线干部职工,现场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对春运工作所需人力、物资和经费给予支持,确保圆满完成春运任务。
三、重点工作要求
(一)全力以赴,精心做好运力安排
预计2019年春运(1月21日至3月1日共40天)期间,全区客运站将发送道路旅客约64.7万人次。其中客运中心站旅客发送量约18.55万人次,客流高峰日预计出现在1月31日,客流量约1.25万人次。汽车南站旅客发送量约43万人次,客流量约1.8万人次。机场客运站发送量约2.5万人次。公安、交通运输、交警等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科学预测春运需求和客流流量、流向,合理制定运输、交通组织方案,统筹安排运力资源。运输企业要千方百计挖潜扩能,增开班次,延时服务,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
春运期间,在保证旅客运输同时,要努力兼顾电煤、粮食、蔬菜等重要物资运输,确保满足企业正常生产和居民生活需要。
(二)从严从细,切实抓好安全监管
要始终把安全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逐级抓好落实。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人员和具体流程,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依靠当地镇(乡)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加强农村、山区交通安全管理,成立执法小分队、劝导队,及时劝导、纠正超员载客、货车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
要确保场站各项设施符合安全要求,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船投入运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乘车(船),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员参加春运。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进一步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加强水路运输企业船舶日常运营维护,落实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要求,严格遵守航行作业操作规定。要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和路网监测,做好公路桥梁、隧道巡查,检查临水临崖、高边坡安全设施,保障道路安全通行。
开展春运专项检查。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暗查暗访和突击检查力度,重点对风险隐患、运行监管、违法违规进行督查治理,提高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对安全检查隐患及时组织“回头看”,做到立整立改。
(三)全面准备,提高应急防范能力
要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设备故障、延误晚点等突发事件,细化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气象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和预警。区交通运输局、海曙公安分局、南站综管办、客运中心综管办、宁波临空经济示范区管委会、海曙交警大队等部门要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要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确保及时调用和快速投入运行。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准确判断影响程度,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果断处置,调集各方资源,有效控制事态发展。要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对滞留在路上的人员要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滞留的旅客要妥善安置,对短时延误的旅客,要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要尽最大努力保畅路网。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路网保畅工作。遇到恶劣天气影响通行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采取限速通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等措施,尽量“少封道、不封道”,保障车辆安全通行。
(四)以人为本,持续提升服务质量
1.进一步改善出行环境。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展售票渠道。提供上门售票、提前预订团体票和往返票等便民服务,增设专门窗口,方便旅客购票。客运中心站、汽车南站、城西客运站要着力改善旅客候乘环境,加强疾控预防,提高卫生水平,积极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军人出行依法优先,在重点场站设立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做好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交警部门要加大对主干线、事故多发和易堵路段的交通疏导力度,保证车辆行驶畅通。物价部门、运输企业要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进一步丰富活动载体。在春运期间继续深入开展“情满旅途”活动,创新服务措施,努力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提高旅客出行服务获得感。要进一步深化志愿者服务春运“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要指导和支持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提供日常保障,提供餐饮、休息场所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将志愿活动纳入春运总结和表彰范围。
(五)强化监督,大力推进信用建设
1.加大不良信用记录。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春运期间违法行为和不良道德的信用记录。对严重违法失信的客运经营主体和驾驶员,要建立失信记录,对多次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记入行业“黑名单”并纳入信用平台,对违法违章行为企业和个人予以公示。鼓励广大乘客实名举报违法违规和不文明行为,形成全社会监督的信用环境。
2.营造文明出行氛围。宣传部门要及时全方位地宣传春运有关政策措施、工作安排和运行情况,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春运工作进展。各相关部门要与新闻媒体加强合作,广泛宣传春运一线先进事迹,发挥好正面宣传的引导作用。组织开展“文明出行”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利用新闻媒体、门户网站、社交平台等媒介,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严重失信行为,推介诚信典型,弘扬诚信文化,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诚信经营、文明出行的春运氛围。
春运结束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春运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在3天内上报区春运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