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3395/2018-00878
  • 文件编号:海政发〔2018〕74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BHSD00-2018-0007
  • 主题分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09-25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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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09-25 17:32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5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推动海曙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和区委“转型升级提质年”的决策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为基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有力抓手,建立完善1+2+N工作体系,深入推进综合评价结果协同应用和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通过完善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区统筹和部门联动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深化改革的主导作用,各部门、镇(乡)、街道协同联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推进重点任务落实和重大措施落地,增强改革工作的系统性、有效性。

2.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依规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完善“亩均论英雄”改革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同时,注重依法行政,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

3.坚持动力转换和降本减负相结合。推动“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从提高资源要素产出率向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转变,强化创新驱动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4.坚持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以“亩均论英雄”为核心,以市场化配置为导向,以差别化措施为手段,完善激励倒逼机制,优化产业政策,促进优胜劣汰,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

1.一年见实效:2018年,全区“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取得有效进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7%;低效企业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全面启动3亩以上(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和房地产开发,下同)、高新技术企业、工业集聚区、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总部企业、双创平台、文创园区、特色小镇(不含历史经典产业特色小镇,下同)的综合评价;实现所有新批工业用地按“标准地”制度供应;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全区“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建设。

2.三年求突破。到2019年,全区所有工业企业实现评价全覆盖。到2020年,“亩均论英雄”改革走在全市前列,“亩均效益”达到全市领先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劳动生产率增速均达到甚至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年均分别提高4%以上,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提高到1.6%以上;全面实现亩均税收一万元以下的低效企业市场出清,基本实现所有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工业集聚区、总部企业、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双创平台、文创园区、特色小镇等“亩均论英雄”评价的全覆盖;在省、市部署下,全面建成“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形成科学合理的亩均评价体系和高效有序的评价结果综合应用机制、产业争先进位推进机制。

3.五年树典型。到2022年, 全区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亩均增加值分别达到55万元/亩以上、30万元/人·年以上、160万元/亩以上,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之比提高到1.75%以上;小微企业全部入园,服务业发展质量显著提升;产业园区、特色小镇成为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平台,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基本形成质量高、效率优、创新强、体制活、协调性好的具有海曙特色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二、建立完善“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机制

(一)全面深化“亩均效益”综合评价

突出高质量导向,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创新能力等重要指标,突出各类平台载体功能及行业特色,不断健全和完善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分档分类、结果公开的综合评价体系,高标准、高水平开展“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

1.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相关部门提供取数企业名单、汇总报送和核实纠偏评价数据、应用评价结果等工作责任的落实、督查和考核。区经信局牵头开展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区发改局牵头开展规模以上专业服务业企业及特色小镇综合评价,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开展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除货运代理业外)等企业综合评价,区经合局牵头开展总部企业综合评价,区商务局牵头开展商业综合体及商务楼宇综合评价,区科技局牵头开展双创平台及高新技术企业综合评价,区文广新局牵头开展文创园区综合评价,海曙国土资源分局牵头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海曙环保分局负责提供企业排污数据,区统计局、海曙区税务局等部门提供支撑。各镇(乡)、街道负责完成企业数据采集、信息核实、用地调查、评价公示等工作。

2.创新完善指标体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亩均税收、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全员劳动生产率、R&D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指标为主,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以亩均税收为主;规模以上专业服务业企业以其单独场地经营或者商务楼宇办公不同情况,分别以单位面积税收产出、单位面积营业收入或人均营业收入、人均税收指标为主;规模以上交通物流企业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亩均营业利润、亩均从业人员数指标为主;总部企业以企业规模、税收贡献、企业成长、研发投入、行业领先指标为主;商业综合体以单位面积税收、营业额、入驻率、规模以上企业比重指标为主;商务楼宇以重点楼宇的税收、单位产出及税收千万楼指标为主;双创平台以平台企业孵化及毕业情况、提供专业服务的能力、种子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创业创新活动情况指标为主;文创园区以单位税收、入驻率、文创集聚指数、文创产出指数、统计录入指数指标为主;特色小镇以固定资产投资、特色投资占比、非政府投资占比、亩均税收及营业收入指标为主。

3.严格分类分档规则。对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分档(一般分为ABCD四档),并对社会公告。对初创企业、小升规工业企业、重大建设期内的企业(项目)等可设置不超过3年的过渡期,对鼓励类的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主导产业等可在过渡期外再设置一定期限的成长期予以扶持培育。过渡期和成长期内的企业可不实施评价。可以考虑从一定规模以上税收的企业、龙头骨干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政府质量奖等类型企业中选择企业进行加分、升档或保档,对违规、违法、不达标或发生责任事故的企业设定减分、降档或限档。对已实施保档、限档的企业不再进行升档、降档和加分、减分,已经升档、降档的企业不再进行加分、减分。经享受加分、升档、保档后,A类企业的总数不得高于15%,升档原则上只升一档,不设定针对A档的保档。对国家规定的高耗能行业企业,以及化工、造纸、化纤、印染、制革等行业中被评价为C、D档的企业,不得设定加分、升档或者设置B档(含)以上的保档,同时,要倒逼园区外企业进园入区。

(二)推进产业载体和区域综合评价

区对各镇(乡)、街道,工业以及服务业重点行业开展“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加快推进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双创平台、文创园区等“亩均论英雄”的综合评价。各镇(乡)、街道负责推进所属产业载体的综合评价。

(三)构建完善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

参照市“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加快建设全区“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大数据平台,全区各责任部门必须科学合理规范取数,并加强数据核实工作,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完整、及时和共享。结合大数据系统,全面建立一站式企业综合评价绩效档案。

三、建立健全评价结果综合应用机制

全区按照“支持A类企业引领发展、鼓励B类企业提升发展、限制C类企业外延发展、倒逼D类企业提质转型或转移”的原则,科学综合运用评价结果,研究制订、有序实施促进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综合政策措施。在推进企业降本减负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政策,结合海曙产业发展实际,依法依规、逐步扩大差别化要素价格实施的行业范围和力度,加大首档企业正向激励,倒逼末档企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加强对利用差别化价格政策征收费用的专项管理与审计,确保用于支持产业、企业转型升级和“亩均论英雄”改革专项工作。

(一)实施企业分类指导服务机制

1.全面开展评价数据的综合分析。依托“亩均论英雄”数据库,深入开展分产业(行业)、分指标,多层次、多维度的评价数据深度分析,定期发布评价分析报告,为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分析研判经济走势、合理制订差异化政策、开展企业精准服务等提供重要参考和数据支撑。在全区范围内推广以企业综合评价结果为依据的企业、各类平台载体等的体检和预警制度。(责任单位: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加强产业发展分类指导。根据分类综合评价结果,合理制定有针对性的产业支持政策和发展规划。集中资源大力培育发展优势产业,合理转移和淘汰低效低端产业,不断提高产业发展的整体质量和效益。根据我区经济优势和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合理推进区域生产力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全区经济协调发展。(责任单位: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实施企业分档财政奖励政策。A档企业优先享受市、区级财政政策,并优先向上推荐;B档企业继续享受市、区级财政政策,特别先进的项目向上推荐争取;C 档企业原则上减半享受市、区级财政政策,不向上推荐争取(不包括补偿性财政政策)。除补偿性财政政策外,D档企业原则上不得享受市、区级财政奖励政策,不向上推荐争取。(牵头单位:区财政局)

(二)实施新增项目准入评价机制

在符合国家、省、市及区级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基础上,加快落实“标准地”制度,对新建项目实施准入评价机制。对照市里定期发布的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规范指南,对不符合“标准地”项目坚决不予准入。对利用存量用地(厂房)引进项目视同新增项目,防止出现“退低进低”。实施新增项目土地利用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建设期+投产期+剩余年限使用期”的土地分阶段权证管理制度和建设项目用地竣工复核验收制度,强化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对未达到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严格落实相应约束措施。全面落实“区域能评、环评加区块能耗、环境标准”改革,加快形成“能源‘双控’+分类管理+能效标准”的工作机制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模式创新环评审批验收管理方式。加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一窗受理、代跑、代办,全面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全流程“最多跑一次”“最多100天”。(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海曙国土资源分局、区经信局、区经合局、海曙环保分局、区审管办)

(三)实施差别化要素配置机制

1.落实和完善差别化用地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权限范围内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划分范围和适用税额标准,实施分类分档的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制度,充分发挥税收的差别化调节作用。适当下调A、B类企业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除拆迁安置、新增项目通过准入评价外,严格控制C档、禁止D档企业新增同类产能项目。(牵头单位:海曙区税务局、海曙国土资源分局)

2.落实和完善差别化用能机制。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基础上,可根据我区实际做相应调整,经市经信委认定,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行业范围,进一步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A、B档企业分别比照国家鼓励类、允许类实行差别电价,D档企业比照国家淘汰类实行差别电价。优先支持A档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对D档企业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不得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牵头单位:区经信局;配合单位:区供电局)

3.落实和完善差别化用水机制。对自备水取水企业,超过核定的年度取水计划部分,其水资源费按照超额累进加价征收:超过年度取水计划不满20%的部分,加收1倍的水资源费;超过年度取水计划20%至40%的部分,加收2倍的水资源费;超过年度取水计划40%以上的部分,加收3倍的水资源费。(牵头单位:区农林水利局)

4.落实和完善差别化信贷机制。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普惠金融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为依托,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金融机构信贷和综合评价结果挂钩联动机制,深入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对符合政策条件的A、B类企业,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担保方式创新、还款方式创新和利率优惠等金融服务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为优质企业量身定制金融产品。对D类企业,原则上应控制其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贷款。(牵头单位:区金融办)

(四)实施差异化要素约束机制

按照利用效率高、要素供给多的原则,构建年度用地、用能、排放等资源要素分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制度,对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成效明显的镇(乡)、街道,优先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对单位能耗增加值高的镇(乡)、街道,在能源消耗总量指标或节能降耗考核上给予倾斜,相应对单位能耗增加值低的镇(乡)、街道,在能源消耗总量指标上给予削减。对单位排放增加值高的镇(乡)、街道,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上给予倾斜,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量化管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激励等制度。(责任单位: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建立健全产业争先进位推进机制

以产业争先进位为导向,以“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为手段,加大综合施策力度,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由要素驱动向创新引领型转变,加快形成以先进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等为主的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产业迈向中高端,全力打造跨越发展的现代化示范中心城区,为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打下坚实基础。

(一)推进低效企业整治提升。按照市里出台的《组织开展低效企业整治提升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对于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低效企业,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节约等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政策,依法开展能耗对标、“打非治违”等专项执法行动,对末档企业中的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以及无照经营、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等“四无”企业(作坊),依法依规加大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实施和整治淘汰力度。[牵头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海曙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海曙环保分局、海曙规划分局、海曙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镇(乡)、街道]

(二)强化创新引领提质增效。把强化创新作为引领发展和提升“亩均效益”的根本动力。建立健全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机制,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积极探索科技型企业评价对象拓面、内涵升级工作。将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结果与推进企业技术中心、“三名”企业、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建设相结合,推动企业技术、管理、制造方式、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新,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区科技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乡)、街道]

(三)加强低效用地改造提升。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城区,加快“低产田”改造提升,全面推进传统制造业和各类平台等改造升级,坚决打破拖累转型升级的“坛坛罐罐”,合理转移和淘汰不适合继续留在海曙发展的低效低端产业。进一步落实《宁波市推进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加快“低效用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等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牵头单位:海曙国土资源分局;配合单位:各镇(乡)、街道]

(四)加快“标准地”制度建立。以“亩均效益”的“标准地”为导向,加快建立健全“标准地”制度,积极转变传统招商引资方式,切实提高土地含金量,加快推动产业发展模式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在招商过程中,对有土地需求的招引项目能耗、环境、建设、亩产等多方面的标准进行评估,坚决对每亩投入、产出低的项目亮起红牌,“拒绝”占地大、投入强度小、产出比例小的项目。统筹汇集土地、政策、信息等招商资源,建立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招大引强选优评价体系,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提供有效参考。[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海曙国土资源分局、区经合局,各镇(乡)、街道]

(五)加大企业正向激励力度。重点保障资源要素需求,支持开展股份制改造、上市工作以及海内外并购重组,在政府评先评优、试点示范项目申报、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实施“亩均效益”领跑者计划,每年发布全区“亩产英雄100强”榜单和服务业、商务楼宇等领跑者名单,引导企业对标先进、补齐短板,实现“亩均效益”提档升级。优先建立区领导与“亩产英雄100强”挂钩联系制度,建立绿色服务通道,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原则予以重点支持,力争能有更多企业跻身全市“亩产英雄500强”名单。[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金融办、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各镇(乡)、街道]

五、强化服务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重点研究协调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牵头抓好政策协调和年度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把全区经济普查、服务企业等工作统筹起来,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镇(乡)、街道要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考核激励

将“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纳入区委目标管理考核中,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加大对各镇(乡)、街道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定期通报力度,及时做好总结,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改革工作扎实、要素配置精准、“亩均效益”提升显著的单位,在考核加分、评优评先、财政兑现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并鼓励各镇(乡)、街道积极探索建立属地长效激励机制。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宁波日报》《海曙新闻》等各类媒体,主动讲好“亩均论英雄”改革故事。通过组织动员部署会、部门推进会、工作交流会等各种形式,宣传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企业预期,切实转变企业发展理念,让“亩均论英雄”改革理念深入人心,为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