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3395/2018-00779
  • 文件编号:海政办发〔2018〕97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区府办文件
  •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09-1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海曙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源购买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7 17:15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实现海曙区存量安置房的有效利用,提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中被征收户货币安置率,促进房屋征收(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安置房源购买价格通知如下:


一、 征收项目及安置房概况

自2015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新政实施以来,我区已累计作出征收决定20个,涉及安置房地块13个,其中区自建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安置房地块3个[泗洲家园(丽雅苑)、五江湾、广泽嘉园],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房地块调剂而来的安置房地块6个(胜丰东苑、澄波华庭、舒沁苑、丰馨苑、丽象佳苑、顺德华庭),从经济适用房调剂而来的安置房地块2个(海润佳园、海泰佳园),以及建设活动实施单位自行解决的安置房源2个[望春桥村(望春路以北)、阳光嘉园](详见附件)。2018年,已启动的轨道交通4号线柳西新村站—大卿桥站区间项目、轨道交通4号线大卿桥站—翠柏里站区间项目以及西湾路18-20号零星危旧房改造地块等棚户区改造项目,拟用安置房源为春城花园北侧安置房地块。


二、 相关依据及房源结算现状

(一)根据2011年2月11日海曙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拆迁安置房源由区经房办自行建造的,安置用房单位房源及地下车位购买价格按开发成本加6%利润进行确定”。

(二)根据2013年6月3日海曙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气象路1#地块拆迁安置房(现名泗洲家园),购买单价暂定为14000元/平方米,最终单价按气象路1#地块经审计后的开发总成本加6%(扣除商铺开发成本)除以可售房源建筑面积确定”。

(三)根据《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后孙望春桥拆迁安置房等5个项目购买单价的通知》(海政〔2013〕38号),后孙望春桥拆迁安置房(现名五江湾)购买单价14000元/平方米,气象路1#拆迁安置房(现名泗洲家园)购买单价16500元/平方米,气象路2#拆迁安置房(现名丽雅苑)购买单价14800元/平方米,徐家漕拆迁安置房(现名广泽嘉园)购买单价12000元/平方米。该文件主要用于我区与上海铁路局宁波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征迁项目款项结算。

在实际用房单位购买安置房结算中,泗洲家园(丽雅苑)、五江湾暂按14000元/平方米结算,广泽嘉园暂按12000元/平方米结算,最后按房源的开发成本加6%确定,待安置房项目审计完毕后结清。


三、安置房购买价格

除泗洲家园(丽雅苑)、五江湾、广泽嘉园尚有会议纪要或文件明确购买单价外,其他安置房购买单价都未明确,考虑到征收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结算需要,现明确建设活动实施单位(用房单位)购买安置房价格,具体为:

(一)涉及南站区域(上海铁路局宁波铁路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海捷公司)征收(拆迁)项目的安置房购房价格均按《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后孙望春桥拆迁安置房等5个项目购买单价的通知》(海政〔2013〕38号)执行;

(二)高塘四村危旧房改造地块(不含)之前作出国有土地上征收决定的项目安置房购买价格按2011年2月11日海曙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会议纪要、2013年6月3日海曙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执行,即原区自建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安置房地块按经审计后的单位开发总成本加6%确定;

(三)高塘四村危旧房改造地块(含)之后作出国有土地上征收决定的项目安置房地块,包括区自建用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安置房地块、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房地块、经济适用房调剂而来的安置房地块以及新建的安置房期房地块如春城花园北侧安置房地块等均按征收决定作出日为评估时点的市场评估比准价确定,房屋空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由房源单位承担。段塘毛纺厂等征收(拆迁)项目涉及的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房调剂而来的房源购买价格参照执行。


 附件:2015年征收新政实施以来安置房源及购买价格情况表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