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解放南路3、5、7号危旧房改造地块)
时间:2018-08-06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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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7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就解放南路3、5、7号危旧房改造地块房屋征收作出了《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解放南路3、5、7号危旧房改造地块房屋征收的决定》(海政发〔2018〕45号),同时,我办就该项目被征收人自行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作出了通告。在自行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10日内,未收到被征收人共同协商选定的书面意见,视作不能协商选定本项目房屋征收评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根据《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219号)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现投票选定本项目房屋征收评估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候选评估机构:
2018年8月2日,我办就报名参加解放南路3、5、7号危旧房改造地块公开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进行了媒体公告。截至8月3日,报名参加的候选评估机构共6家,按报名先后顺序分别是:宁波恒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宁波市豪斯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宁波市中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宁波汇信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宁波衡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宁波信德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二、关于投票事项:
(一)投票时间:
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二)投票方式:
各被征收人将填好的选票投放至项目现场办公点放置的投票箱内。投票地址:仓基街46弄1-6号;联系电话:87026896。
(三)投票的生效:
1、本次投票由宁波市信业公证处进行公证。
2、获得过半数被征收人选票的候选评估机构为本项目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
特此通告。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