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3395/2018-00766
  • 文件编号:海政办发〔2018〕72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区府办文件
  •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8-07-3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30 15:12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

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


 为全面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着力打造规范、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6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加快“最多跑一次”事项数据共享

(一)完善数据共享体系建设。按照全省“1253”数据共享体系建设要求,2018年7月底前,加快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全面开展数据交换、共享、归集等。进一步推进省市区三级数据资源共享,不断完善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公共信用库建设,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相关数据库。

(二)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政务信息系统普查,全面掌握区级政务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经费来源等。在此基础上,加快区级政务数据资源梳理,基于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全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

(三)加快数据资源按需归集。2018年5月底前,在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八统一”基础上,按照已梳理出来的全省前100项“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以下简称全省高频事项),梳理明确事项办理的证照、材料共享需求,制定数据提供责任清单。按照省级部门制定的标准逐步推进我区城市管理、水务、燃气等公共服务类数据向省大数据中心归集。健全数据质量校正机制,各部门通过省公共数据共享平台或数据调用页面共享数据的,要及时将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反馈至省数据管理中心。数据源头单位要及时整改,提高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做好政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2018年7月底前,完成全省高频事项数据共享应用试点,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改造自建的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与全省“1253”数据共享体系的对接联通、数据按需调用。2018年11月底前,完成本级自建系统对接工作。

(五)重点推进民生事项“一证通办”。2018年5月底前,区本级按照统一规范要求,确定推行“一证通办”改革的民生事项清单,在逐项梳理数据共享需求的基础上,明确事项办理的业务规则。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和系统对接,全面简化办事材料,2018年11月底前,确保50%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

二、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一)加快“一窗受理”平台系统对接。按照统一认证、统一受理号、全程监管的要求,积极推进本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加快实现业务办理通过“一窗平台”受理,为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提供支撑。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区级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与“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工作。

(二)提升网上办事便捷度。深化电子签章、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身份认证体系,全面推广网上申请、快递送达。2018年6月底前,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资料涉密或敏感、办件量极少、已列入本部门不宜上网事项清单等情况外,区级政务服务依申请事项全部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开通(接入)网上办事。2018年12月底前,各部门50%以上事项达到四星级(网上申请、办结核验)以上标准,30%以上事项达到五星级(除证照快递环节外,全程网上办理)标准,网上申请的办件比例大幅提升。

(三)加快推进移动办事。2018年4月底前,以公安、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社保、公积金、市民卡、公用事业等民生领域为重点,梳理公布移动办事事项目录,制定适宜移动客户端办理的业务流程。2018年10月底前,按照浙江政务服务网相关规范,完成各类移动办事应用开发,并统一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提供服务。

(四)全面推行电子化归档。2018年4月底前,按照《浙江政务服务网电子出证和归档规范》,各部门明确“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由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审定。2018年7月底前,完成本级办事系统在线归档与交换模块开发,基本建成电子档案统一管理平台。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应归尽归。

(五)强化网上网下一体融合。建立网上网下一体规范的办事指南发布机制,2018年8月底前,各部门实现办事大厅显示屏、政府网站、网络公众号办事指南信息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推广应用统一的办事咨询、预约、评价、快递送达系统,2018年12月底前,完成行政服务中心接入工作。合理布局、推广自助服务终端和社会化代办网点,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

三、提升政务服务应用水平

(一)深化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应用。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业务协同管理平台,加快整合省市区三级政府部门向基层延伸的信息系统。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区本级基层系统整合工作。

(二)拓展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加快推进各级执收单位执收项目全面接入统一公共平台,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新模式。2018年12月底前,违法罚款、学校教育收费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实现就近缴纳、全通缴。着力推进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依托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开展财政票据按需自主取票试点工作。

(三)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应用。推广应用全省统一建设的行政执法监管系统,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全面推广“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应用。加快推广应用政务“钉钉”,2018年12月底前,全面推广文件传阅、移动办公等应用。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助力政府服务争效,改造提升政府协同办公应用。全面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按照全省统一网上中介超市建设要求,全面推广施工图联合审查。按照全省统一的商事登记“证照联办”平台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受理”平台无缝对接。按照全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要求,构建网上网下一体、高效联动的办事咨询服务体系。

四、统筹建设电子政务基础设施

(一)开展部门政务专网整合。按照省市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加快推进部门自建专网向政务内网或政务外网迁移。2018年5月底前,配合完成全省交通专网整合试点。加强政务外网安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互联网出口整合,建成政务外网终端安全防护体系。2018年12月底前,建成安全可信的政府办公业务网。

(二)拓展电子政务视联网应用。依托视联网技术,开展视频监控资源整合,推进视频监控资源共享。2018年5月底前,将行政服务中心视频监控接入省级视频共享平台。2018年12月底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配合完成市区两级视频共享总平台建设,推进视频监控资源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的共享应用。

五、加强工作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打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要牵头负责,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充实工作力量。区跑改办要发挥牵头抓总、督促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共数据、电子政务主管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协同。区政府办公室将加强督查,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网络安全保障。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加快建立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上线前的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机制,进一步健全内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技术防御和应急响应能力,切实防范、控制和化解数据共享应用中的安全保密风险。

(三)加强培训宣传。加强培训学习,切实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与业务能力。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充实政府信息化人才队伍。加大面向社会的宣传推广,努力提高在线办事比率和用户体验满意度。


附件:主要任务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