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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943395/2018-00762 组配分类: 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海曙区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7-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匠心汇海”技能人才提升计划的实施意见

文件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海政办发〔2018〕69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精神,深入开展“技能宁波”提升专项行动,进一步发挥技能人才队伍在海曙区经济转型发展中的强大支撑作用,全面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实施“匠心汇海”技能人才提升计划,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加快建立“企业主体、市场引导、政府推动”的技能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壮大技能人才队伍规模、建设技能人才培养平台、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到2020年,建成一批技能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培育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30家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基地,培养引进各类高技能人才10000名。

二、活动内容    

(一)“智能制造”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进计划

积极发挥企业和行业协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在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框架下,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行业协会,结合本企业(行业)的生产服务实际,设置自主评价标准,经组织考核确定自主评价试点单位。在原有现代服务业企业自主评价工作基础上,大力推进“智能制造”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对经批准被列为市级自主评价示范基地的单位给予5万元自主评价工作补助,到2020年底计划每年培育“智能制造”区级自主评价试点单位8家,每年通过自主评价开展企业人才实训1000名,其中通过自主评价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00人以上。

(二)现代服务业技能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创建计划

依托区内外相关院校和本区企业,以技能实训和技能创业培训为核心,紧密结合我区特色产业和优势行业,建设一批专业性强、集成度高的现代服务业技能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培养一批技能创业人才。对成功创建市级技能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的单位配套给予5万元建设补助,到2020年底计划培育4家基地为市级技能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每年通过技能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培训学员100人以上,创业注册20人以上。

(三)传统制造业紧缺高技能人才引进计划

加强技能人才引进储备工作,提高优势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引进、留住的政策措施。制定发布《海曙区高素质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目录》,积极引进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紧缺、生产急需优秀高技能人才。对企业从市外新引进目录范围内的高级技师或年薪20万元以上其他各类技能人才给予2万元引才资助。

(四)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培育发展促进计划

以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监管和培育工作。扶持优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承担政府重点技能培训项目和技能大赛项目。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专项检查,严把招生宣传、开班备案和补贴申报关。积极拓展渠道,引进优质职业培训机构,并做好相关职业培训机构的落地工作,不断提升我区技能人才市场化服务水平。

(五)毕业生技能人才培养引进计划

发挥职业院校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市场化配置毕业生人才资源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支持和鼓励职业院校和人力资源机构之间相互合作,根据企业需求定向组织开展毕业生实用型人才岗前培训工作,为企业引进具备实操能力的院校毕业生技能人才,对承担培养引进任务的机构经审定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到2020年底培养引进1000名以上毕业生技能人才。

(六)美丽乡村建设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帮扶计划

助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依托海曙区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联盟,挖掘区内优秀培训服务资源,以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帮扶为抓手,开展辖区内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培训。对承担送教入村的机构经审定按每人200-500元给予培训补贴,到2020年底培训1000名以上农村劳动力。

(七)海曙区职工技能竞赛活动计划

积极开展有利于选拔优秀技能人才的技能竞赛活动。根据现有技能人才培育体系,充分发挥我区在美容美发、保育育婴及智能制造等行业的技能人才队伍优势,把技能竞赛与助力企业职工技能提升紧密结合起来。对合作承办市级技能之星,市级一类、二类竞赛的企事业单位给予2-5万元的竞赛经费补助。到2020年底组织10场以上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技能竞赛,营造技能人才集聚成长的良好环境。

(八)优秀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培育计划

加强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育建设工作,依托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特色企业,培育获市级以上荣誉的高技能人才和有绝技绝活的技术能手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以师带徒”等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传授技艺和绝技绝活传承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到2020年底计划每年培育2个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对新创建的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配套给予5万元建设经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匠心汇海”技能人才提升计划,是推进我区技能人才工作的主要抓手,是打造我区技能工作品牌,促进技能人才成长的重要举措。区人社部门承担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二)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完善高技能人才调查统计制度和需求预测制度。充分发挥“海曙区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联盟”的资源整合作用,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基础数据、市场需求等情况排摸,建立社会化、开放式的技能人才资源信息共享服务机制。

(三)加大资金投入。设立海曙区技能人才专项资金,制定《海曙区技能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切实加大财政投入。落实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明确专项资金用途、申领拨付程序和监管措施,确保各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对活动宣传报道,不断优化和改善技能人才成长环境,强化技能人才典型示范,树立一批技能人才典型,努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切实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查看图解: 图解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匠心汇海”技能人才提升计划的实施意见

查看解读: 视频解读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匠心汇海”技能人才提升计划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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