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城管重拳打击向城市公共消火栓取水非法行为
时间:2018-07-20
16:22
来源:生态秩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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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消火栓只能用于火警,但有些单位和个人罔顾法律禁止规定擅自开启取水以满足自身生产生活需要,不仅违反供节水管理要求,也给消防带来严重隐患。近日,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署专项执法行动,以重拳打击擅自开启城市公共消火栓取水的违法行为。
7月17日零点,经外围蹲守,我局执法队员现场查获高桥镇某冷冻厂擅自开启城市公共消火栓取水制冰违法行为。经现场勘查,该厂用直径5cm的消防水龙管连接消火栓出水口,将消防用水引入制冰池,该次取水长达50余分钟。执法人员当即书面责令该厂关闭消火栓,现场送达了《接受调查通知书》。自今年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放供节水领域执法权以来,本案系我局办理的该领域第一案。后续,我局相关科队将通过与宁波自来水总公司海曙分公司联合巡查,从严从快打击该类违法行为,保障消火栓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