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组织机构>>望春街道>>机构概况

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

网站地址 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099864/index.html
机构简称 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
机构地址 民通街99号
联系方式 0574-87512181
地址邮箱 民通街99号
传真 0574-87512111
监督部门 望春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74-87512181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夏令时);13:30-17:00(冬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机构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区域化党建,全面推行社区大党委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和服务功能。指导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人民武装、统一战线和老龄退管等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对干部的教育、培养、考核、监督和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2.服务经济发展。优化发展环境,为辖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统筹做好采集企业信息、促进项目发展、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等工作,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贯彻党的农村政策,指导村级经济发展。

3.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文化、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等领域相关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区规划、建设和土地管理工作。

4.实施综合管理。科学设置管理网格,对辖区内城市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民生保障等区域性、综合性工作,承担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

5.统筹社区发展。统筹落实社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社区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6.动员社会参与。动员和支持各类驻辖区单位、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引导驻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社区发展服务。

7.指导基层自治。指导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功能;组织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农村合作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

8.维护辖区平安。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统筹做好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