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区人民政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与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单位的日常联系,做好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应由地方承担任务的分解落实和督促检查;负责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汇总通报和信息交流,组织实施重点工程建设的考核和表彰;承担区“中提升”战略领导小组和区加快构筑现代都市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