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4064/2018-62154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8-05-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1、顺利承接区政协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议政会议,收集政协委员关于海曙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议,并积极听取毕东华主席与谭国洪区长对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要求。
2、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与各个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模式、入驻模式,常态化开展接待、讲解工作,
共接待司法部领导在内的6批次省内外各级部门的调研视察工作。
3、顺利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年活动,制作海曙区公共法律服务案例展板,已在石碶等乡镇街道巡回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网站、案例、双微平台的宣传活动。
4、深化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内涵,成功与区劳动仲裁院进行业务对接,在中心增设仲裁受理窗口,并派遣专人进行业务培训,与仲裁调解实现无缝对接,有效拓展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业务范围。进一步完善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看守所值班律师库,有效落实律师值班制。
5、根据区划合并后的全区现状,编制并印发《2018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着重补充农村普法教育工作内容及指标要求。做好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工作,并配合去人大要求,整理归档各类“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汇报素材,积极迎接“七五”普法中期检查。
6、完成五一期间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山林权属、邻里等纠纷,未发生因调处不及时而导致的恶性事件。组织举办《全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布署半年度检查考评工作,开展业务素质提升培训。
7、联合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对西片区9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并完成五一节前、节后的重点矫正人员进行走访工作,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矫人员的排查,协调居住地变更等事项,做好重点流动人员安全管控。
8、在公交车站成功部署“打造最佳营商便民法律服务环境”宣传载体,并成功推进律师事务所与中小微企业园区的结对服务工作,顺利承接召开《全市律师调解工作推进会》。通过前期对接洽谈,成功引进2家律师事务所注册落地,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成功从江北区回归,注册手续正在办理中。
9、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行动,并理顺城区8家司法所的工资、人事关系,顺利发放司法津贴。完成对新一批3名同志的任免考察等一系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