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4160/2018-75691
  • 文件编号:海商党〔2018〕6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乡)街道文件
  • 发布单位: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2018-03-2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关于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28 15:51 来源:区商务局 浏览次数:

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区纪委《关于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海纪〔2008〕10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客观、及时地了解、记载和反映局科级干部的廉政情况,为选拔任用和考核干部提供依据,切实加大干部监督管理力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决定建立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廉政档案的对象

  局科级干部(包括担任非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粮储公司管理层。


  二、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

  (一)干部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基本情况;

  (二)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

  (三)家庭购置房产、汽车等大额资产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

  (五)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

  (七)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指同财共居的子女)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

  (八)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九)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向党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十)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参加廉洁教育学习情况;干部廉政勤政受褒奖、违纪违法受处罚情况;群众信访举报及组织调查、核实和处理情况;纪检监察部门的廉政诫勉谈话记录;涉及干部廉政勤政的其他情况。


  三、廉政档案的管理

  (一)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由局办公室负责收集并集中保管。

  (二)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实施动态管理,科级干部首次建档应当如实填写《海曙区商务局(粮食局)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附件),之后每年6月底前如实填报上年度廉政档案登记表,自觉接受监督。

  (三)严肃报告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附件: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基本情况登记表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商务局(粮食局)党组

  2018年3月19日

 

  附件


海曙区商务局(粮食局)科级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


  填报日期: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职务


身份证号



















户籍地址


本人婚姻变化情况

首次填报

   未婚 □   已婚 □    离异 □    丧偶 □

再填报

   无变化□

有变化□

变化情况

变化时间

变化原因

结婚□  再婚□离婚□  丧偶□



因私出国(境)情况

持有证件情况

证件类别

证件号码

有效期限

是否统一保管













上一年出国(境)时间及返回时间

前往的国家/地区

事由













配偶子 女情况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收入情况































如有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配偶子女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涉嫌违纪或犯罪的情况等,请在“其他需向组织说明的情况”栏中说明。

本人收入

合计

(元/全年)

工资(含津贴、补贴)(元/全年)

奖金(元/全年)

其他(元/全年)





说明: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含住房公积金)等应填报扣除所得税后的全年实际所得。住房公积金应包括个人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部分,计算在工资栏中。

兼职情况及是否领取报酬


家庭房产情况

详细地址

建筑面积

产权性质

购买时间

购房金额

资金来源

























家庭车辆情况

车型

购车时间

购车金额

资金来源













其他需向组织说明的情况


上述情况是否属实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