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宁波市县前街61号海曙区发改局办公室;邮编:315100;电话:0574-55889078)。
一、概述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所、中心)协调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根据区划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7名兼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三是创新公开方式,申请认证“海曙月湖金汇小镇”微信公众号,着力建设基于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平台,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我局主要通过海曙区政府在线信息公开栏目、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务网页、浙江政务服务网海曙区政府门户网站、海曙区行政服务大厅发展和改革局业务窗口、新闻媒体等渠道和场所发布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
(一)网站公开。2017年我局通过海曙区政府在线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发展规划、项目投资、计划总结、价格和收费、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解读等政府信息271条。在主动公开的271条政府信息中,项目投资信息154条,占总量的56.8%;政务动态(图片新闻、近日要闻)62条,占总量的22.9%;法规文件32条,占总量的11.8%;价格收费信息15条,占总量的5.5%;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占总量的0.7%;其他信息6条,占总量的2.2%。
(二)通过“海曙月湖金汇小镇”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我局通过“海曙月湖金汇小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48条。
(三)通过张贴宣传海报、现场派发资料等方式,积极开展预防和打击非法金融宣传活动。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增强群众相关知识,提升相关活动的参与度及防范意识。
(四)增强部门预算信息透明度。按统一格式在海曙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在线公开本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数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件,2件通过网络申请,2件通过信函申请,均按时办结。在已办结答复件中,已主动公开信息的有2件,占总数的50;另2件不属于我局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我局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公开形式与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快等。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我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扎实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二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根据《条例》的要求,在切实抓好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强化时效性,及时主动发布应主动公开的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人员配置,落实工作职责,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工作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出现过泄密、应急事件未及时处理、不符合《条例》《规定》要求的其它情况。我局无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