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海曙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洞桥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结合我镇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内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现就2017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总结如下: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我镇始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部门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内容,领会其立法精神、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镇长陈学芳任组长,分管领导李苏苗(1月-11月)、林丹枫(11月-12月)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三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了小组成员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到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小组成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具体负责的政府信息工作的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增强对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的了解,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操作。同时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提升全镇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完善工作制度。我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的相关法规制度,及时制定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开展。三是规范工作流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相关法规制度,不断规范和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四是抓好保密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定是否予以公开,制作公文时同步审查该公文的公开属性,确定该公文属主动公开公文、依申请公开公文或者不予公开公文类型。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管理规定做好保密审核和管理,重点抓好涉密文件管理,认真做好有关统计数据在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的保密工作,从未发生泄密事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几年来,我镇按照规定在政府信息网上主动公开相关内容,2017年度主动公开信息124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政府决策、发展规划、重点工作;工作信息、计划总结、工作进展、应急管理、农村工作、计划生育;人事信息,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专项经费、征地拆迁、社会救助、收支管理等。
(四)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镇收到公开政府申请1条,答复意见建议1件。
(五)信息公开的形式。
洞桥镇门户网站(http://dq.haishu.gov.cn/)、海曙区洞桥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洞桥镇政府微博、微信以及通过张贴公告等进行公布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单位依照国家规定收费信息检索、传递与复制的成本费。本年度无收费及减免情况产生。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案件3起,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起,其他情形1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产生。
二、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更新不够及时,操作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公开政府最新的工作信息。我镇将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将政府最新的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序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大设备投入,加强人员培训。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2、系统整合,提高网站服务功能。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单位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一是合理设置信息公开栏目界面,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更加完善网站的办事功能。二是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3、强化工作队伍能力。强化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定意识,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坚持在会议中强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必要性。与各办公室加强沟通,交流做法,及时发现和改进问题,进一步提高队伍的工作能力。
三、其他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