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稳岗补贴适用的企业有哪些?
答: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不包括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
二、申请稳岗补贴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企业申请稳岗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管理运行规范且财务制度健全;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申报年度未裁员或裁员(不含退休、死亡、入伍、升学)率低于申报年度末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1.5%按1.5%计算)。
三、何为企业裁员率?
答:企业裁员率是指申报年度该企业的裁员人数与失业保险平均参保人数之比。
裁员人数是指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人数,不含自然减员(死亡、退休、入伍、升学)人数。
失业保险平均参保人数是指企业申报年度每月参保人数加起来后的年度参保总人数除以12个月后的人数。例如:某企业申报年度每月参保人数加起来后的年度参保总人数为1200人,除以12个月后为100人,即平均参保人数为100人。
四、裁员人数具体怎么计算?
答:2017年,某企业有平均参保人数100名职工,年度内减少了3名职工,其中1名是退休职工(按规定不纳入裁员人数),实际裁员人数为2名。按2017年度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0%计算(公式:100名*2.0%=2人,最大的裁员人数为2名),说明该企业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最大裁员人数符合规定的条件。
五、稳岗补贴标准如何确定?
答:申报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六、稳岗补贴申报时间为何时?
答:稳岗补贴每年申报一次,逾期不予办理。每年申报时间另行通知。2017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2018年2月26日至4月28日申报。
七、享受稳岗补贴如何查询和申报?
答:1.手机查询:企业可通过“甬派”手机客户端,查询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登陆甬派APP,点击右下方“服务”—“就业创业”—“企业稳定岗位补贴资格查询”。
2.网上申报:企业可登陆宁波就业创业网—办事大厅—单位就业登记——宁波市就业管理网上办理系统——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登记进行网上初审及申报。
3.现场申报:初审未通过,但排除自然减员(退休、死亡、入伍、升学)后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条件的,或者因企业名称变更等原因,不能网上申报的,请携带相关证明至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的就业管理服务机构申报。
八、网上和现场申请稳岗补贴分别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一)网上申报
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只需通过正确的输入社会保障号、营业执照号码、登陆密码,按规定输入有关内容。
(二)现场申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宁波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3.退休、死亡、入伍、升学人员的证明材料。
九、其他事项
1.企业稳岗补贴采取“一年一补”的办法,每年申报一次。
2.申报年度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于每年申报受理前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2017年度宁波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
3.《宁波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可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宁波就业创业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