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4021/2018-87299
  • 文件编号:海教〔2018〕49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2018-10-3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海曙区教育局关于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12-18 11:34 来源:区教育局 浏览次数:

各教辅室、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深化我区幼儿园课程改革,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在认真总结我区学前教育品牌建设、全区各幼儿园课程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宁波市教育局关于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实施意见》以及《海曙区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有关要求,现就深化全区幼儿园课程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办好学前教育”为目标,全面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倡导科学育儿理念,遵循幼儿教育规律和学习特点,推进幼儿园课程游戏化、生活化、园本化,实现以游戏为幼儿基本活动方式,提高课程的适宜性与规范性,纠正“小学化”教育内容和方式,逐步消除“看管式”“放羊式”现象,全面提升幼儿园保育质量和办园水平,努力保障每一位幼儿拥有健康、快乐的童年。

二、主要任务

传承与弘扬张雪门“生活即教育,行为即课程”的教育思想,践行“一日活动皆课程”的理念,加强园本化课程建设,优化课程实施,改革课程评价,切实提高教师科学保教水平,努力提高保教质量。

(一)深化基于儿童立场的课程构建。确立基于“儿童立场”的课程定位,严禁“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和过度教育。增加教育活动方式的多样性,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互动交往等多种方式让幼儿亲历学习过程,促进幼儿主动学习能力的发展,丰富幼儿多种经验。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证幼儿充足的游戏时间,以低结构、易操作、可变化的材料为主,创设儿童自主游戏区域,确保一日活动安排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保证每天2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注重生活活动的教育价值,提高幼儿自我服务和自主管理能力。充分尊重和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帮助幼儿逐步养成积极主动、认真专注、不怕困难、敢于探究和尝试、乐于想象和创造等良好学习品质。

(二)推进课程的园本化实施。深化区域全覆盖课程建设,推进课程的园本化实施,提升课程的适宜性,呈现多元的课程样态。因地制宜地创设适宜的园所环境,基于幼儿园所具备的地理环境、园舍结构、师资水平等构建适宜本园实际的园本课程或开展课程园本化的实施,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区级精品园本课程、课程园本化优秀案例。发挥教师在课程资源建设中的主体作用,积极挖掘、筛选和利用园内教育资源和幼儿园周边的自然资源及社会资源,吸纳优秀的传统文化、本地民俗文化和园本文化为课程资源。

(三)推动课程评价改革。树立过程质量观念。课程质量评价应以班级保育和教育活动过程的评价为核心,重点关注各类活动中的人际互动,聚焦课程支持幼儿学习与发展的有效性;运用多元方式收集评价信息,对课程方案、课程实施的过程与效果,进行诊断性、发展性评估;通过对评价信息的分析,全面诊断问题,制定和实施课程改进方案,促进课程质量全面提升。注重园长与教师领导、实施课程能力的评价。探索园长的课程领导力与教师课程执行力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对教师的课程资源开发、教育环境的创设、一日活动设计与组织、观察与评价及师幼互动等课程实施能力的评价制度。

三、具体措施

(一)创建一个区域课程资源平台。本着“共创、共研、共享”的理念,创建一个集聚课程方案发布、课程方案审议、课程资源建设与分享等功能的区域课程资源平台,通过行政教研合力、专家团队助力、城乡幼儿园联动和互联网技术支持等途径实现区域幼儿园课程实施管理与指导的目的,助推幼儿园课程改革区域全覆盖。

(二)推行两级课程审议制度。推行区级层面和园级层面的两级课程审议制度,组织专门人员对第一批课改实践园课程方案进行区级审议,在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推行园级的课程(主题)审议,通过园本教研的载体重塑教师的儿童观和课程观,促进从注重教材执行到课程调适创生的改变,深化基于“儿童立场”的幼儿园课程构建,推进课程园本化的科学实施,确保幼儿园课程改革方向不走偏。

(三)深化“三大工程”建设。继续深化学前教育“三大工程”建设(即园长课程领导力提升工程、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建设工程和园本教研特色项目培育工程)助推课程改革。与高校合作开展对园长进行课程领导力提升的专题研修;扎实推进“教研共同体”“骨干共同体”建设,实行导师制和积分制,培养一批具有一定专业所长的青年骨干教师。启动第二批园本教研特色项目立项幼儿园的分期诊断指导工作,两年之内完成第二批特色项目培育任务,提升园本教研质量。

(四)实施四个专项行动

1.课改样本园孵化。根据省市要求,全区三分之一园所列为第一批课改实践园。其中,筛选20所幼儿园进行课改样本园的孵化,在课改方案制订、课程结构设计、课程园本化实施、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课程评价等方面先行先试。

2.课改专项课题研究。在征集筛选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在第一批课改实践园中选择20项课改专项研究课题立项,依托教育科研的抓手提升课程改革有效性和科学性。

3.课改教研协作片构建。构建以5所品牌试点幼儿园为核心园的“一网五片,融合联动”的区域课改协作网,配备兼职教研员,保障各项课改任务达成“区域覆盖、路径顺畅、落地有效”的目标,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区域课改良好的氛围与合力。

4.课改全覆盖培训。通过多种途径,分层分批开展对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的课改专项培训。精心安排培训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创新教学形式,切实提高教师的课程资源开发、教育环境创设、活动设计与实施能力。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幼儿园课程改革工作的领导,成立海曙区教育局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挂牌设立海曙区学前教育发展中心,组建课程改革工作专家指导团队和兼职教研员队伍(名单见附件2)。结合区域实际,对全区课程改革作出科学有效的顶层设计,制定课程改革的实施细则,明确阶段目标与任务,循序渐进、有序实施各项幼儿园课程改革任务和措施。幼儿园要建立以园长为组长、一线教师广泛参与的课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幼儿园课程方案、课程建设规划,指导广大教师做好课程实施方案,加强课程质量的内部自我评价并不断改进。

(二)加强课改推进实施。全区分三批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第一批自2018年秋季起,首先在省一级幼儿园、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和部分有条件的二级幼儿园作为课改实践园推进课程改革;第二批自2019年秋季起,在二级幼儿园和部分有条件的三级幼儿园作为课改实践园推进课程改革;第三批自2020年秋季起,在三级园及以下的幼儿园全面推进课程改革。三个批次推进课改的幼儿园大致占比控制在3:3:4。对办园水平不一的各级幼儿园在课改要求上应有所不同,一级幼儿园主要通过整合、创生等方式建构园本课程;二级幼儿园立足本园实际,对经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师指导用书和课程资源,通过选择、调适等方式建构园本化课程;三级幼儿园全面贯彻落实《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精神,以我市《幼儿园主题课程实施指导》为蓝本规范保教活动,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三)加强保障与督导。基础教育科要加强对课改工作的行政指导。计划财务科要落实区域学前教育课程改革经费。督导科要对本区域幼儿园课程改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将幼儿园课程改革与实施的评价列为发展性评估督导内容,将幼儿园课程方案编制与实施纳入幼儿园学年度考核,并通过第三方评价等机制,组织对幼儿园课改实施情况和成效进行评价。其他各相关科室要为深化课改提供强有力的条件保障,促进课程改革的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四)加强宣传与推广。要加大对幼儿园课程改革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帮助广大幼儿教师、家长树立和认同“一日活动皆课程”的课程理念,积极参与到课程改革实践中去。教研部门要密切关注幼儿园的课程改革推进情况,及时总结、宣传和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全区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深入进行。要积极争取镇(乡)街道和社会各界对课程改革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为课改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

1.海曙区教育局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2.海曙区教育局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工作兼职教研员名单.docx

 

 

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