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4136/2018-82705
- 文件编号:海市监〔2018〕48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2018-10-0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综合执法的地方,要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的要求以及市、区两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我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筹布局,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
(一)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各市场监管所(分局)、相关科室要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在年度工作安排和日常监管中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列为重中之重。要按照“食品药品监管在大市场监管改革中人员得到充实,队伍得到加强,能力得到提升”的要求,科学设置食品药品行政监管、稽查执法、检验检测、综合协调等职能分工,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
(二)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综合协调。要强化统筹、协调和指导职能,推动完善区局、基层所二级联动的议事协调机制。食品药品监管既要明确职能分工,理顺监管职责,又要加强协作联动,消除监管盲区,落实监管责任;遇到职责边界模糊不清的,不推诿,不扯皮,主动作为,有效履职,确保食品药品监管责任落实。
(三)加强食品药品基层机构建设。要根据有利监管、有效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的设置和调整基层市场监管所(分局)。按照《全国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和《浙江省星级规范化市场监督管理所创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快落实基层市场监管所办公用房(快检室)、执法车辆,以及“十个一”基本装备和执法设备等,全面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部达到省三星级文明规范化所标准。
(四)加强监管队伍能力水平建设。要建立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规划,分层次、分岗位开展培训。要创新学习培训方式方法,通过师徒结对、比武练兵、案例研讨等措施,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技能,着力打造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作风廉洁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
二、夯实基础,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科技支撑
(一)健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强化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统筹完善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的计划安排、信息互通、数据共享、结果共用,实现检验、监测与执法监管的联动衔接,提高风险防控、决策和监管的科学化水平。
(二)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智慧监管”。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理念和方法,推进食品药品“智慧监管”,提升基于食品药品安全的大数据科学研判和决策能力,有效防控和及时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三)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演练和培训。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决策系统、事故报告系统、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及时有效处置各类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多元施策,切实推进食品药品综合监管
(一)加强常态化风险防控。以预防控制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及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为目标,落实食品药品风险“一季一会商”制度,针对季节性、区域性等高风险隐患点位,加强综合防范和处置措施,着力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
(二)开展靶向性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品种和重点节点,每年开展 “百日系列”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抓好重大活动、重要事项、重点节假日的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三)保持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强化执法队伍双随机检查、大案查办、指导督查等职能,加大违法行为打击查处力度。加强执法队伍区域管理、基层协调、案件查办等能力建设,进一步发挥基层所隐患排查、问题发现、快速处置的精准度。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作战机制,完善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联合查办、涉案物品处置、信息共享和信息联合发布等行刑衔接机制。
四、强化保障,确保食品药品监管首要职责落实到位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的战略地位,统筹制定严谨的工作计划。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区市场监管局“一把手”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市场监管所(分局)、相关科室各司其职、高效协作,共同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二)不断充实监管力量。巩固“四品一械”学历教育成果,用好具备专业能力水平的监管干部。通过公开招录或考查选调等方式,选拔具备食品药品专业知识、法律专业知识、检验检测技能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提升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的专业化水平。
(三)落实监管经费保障。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对检验检测、风险监测、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应急处置、科普宣教等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四)严格开展督查检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首要职责”落实到位,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首要职责”保障不力的,要严查严究。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