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4064/2018-62128 | 组配分类: | 工作进展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18-10-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海曙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日常监管中,严格刑罚执行,规范程序管理,加强分类监管,针对保外就医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增多新情况,通过深化监地衔接、加大走访排查、落实优先帮扶等措施,确保保外就医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一是深化监地衔接机制,确保执行到位。对拟提请保外就医人员,区司法局提前做好对其家庭背景、社会生活环境和家庭成员意见等方面的调查评估,并对调查情况及相关材料予以保密。对病危保外就医人员,及时进行文书交接,全程协助监狱民警做好病危罪犯保外就医工作,确保衔接率、建档率达100%。去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的服刑人员董某,在监狱突发心肌梗死,处于病危状态,经鉴定符合依法保外就医条件。区司法局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经过与监狱对接沟通,并在当地司法所和监狱民警共同努力下,顺利在本市就诊医院内办理完成保外就医交接手续。
二是加大走访排查力度,确保监管到位。加强与医院沟通联系,定期了解保外就医人员的身体状况、疾病治疗进展,每三个月审查保外就医人员的病情复查情况,并根据需要向批准、决定机关或者有关监狱、看守所反馈情况。对申请延长保外就医期限等特殊情形,严格审查把关。对病情好转,且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及时建议收监。同时加大走访力度,实地走访保外就医人员的家庭、社区,核实情况,掌握保外就医人员心理、思想和行为动态,并采取信息化核查手段,严密监控人员活动轨迹,一旦发现有在异地从事与就医无关社会活动或者超出允许就医活动范围等情形,立即予以警告处理。今年7月,省十里丰监狱一名保外就医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好转,经医院病情复查后,被鉴定为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区司法局第一时间向监狱反馈病情复查信息,启动提请收监执行程序。
三是落实优先帮扶制度,确保帮扶到位。对保外就医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一对一”优先帮扶政策,积极协调民政、社保、卫计等部门,帮助解决保外就医人员就医、就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保外就医社区服刑人员统一实施大病救助和生活困难补贴。同时,在做好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基础上,根据保外就医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心理需要,主动上门为其办理日常报到手续,开展心理疏导,用温情暖化人心。今年以来,走访探望保外就医社区服刑人员11人次,落实生活困难补助并发放补贴2人次,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性化心理矫治1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