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编制外驾驶员公告
时间:2017-09-12 17:02 来源:区人社局 浏览次数: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编制外驾驶员12名,其中A13人,A25人,C14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公开招聘编制外驾驶员。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2、要求男性,宁波大市户籍,市区有固定住所,安全驾龄5年以上。

  3、4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截至1972年8月31日前),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部队复员退伍军人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汽车驾驶职称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29日止。

  2、报名所需资料:

  (1)《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编制外驾驶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二份;

  (2)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驾驶证复印件及原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3、报名办法:将上述材料于2017年9月29日前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送至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1301办公室,详细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县前街61号。

  (二)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10月初,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lt;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gt;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四)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咨询电话:55889163 55889958


  海曙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