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3395/2017-00348
  • 文件编号:海政发〔2017〕46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区政府文件
  •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7-2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相关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区长助理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8 17:26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相关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区长助理分工作如下调整:


副区长 孙伟

负责法制、政务督查、民族宗教等工作。协助负责发展改革、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等工作。

分管民宗局。

协助分管发改局、文广新闻出版局(旅游局)。


副区长 金赟

负责金融保险、月湖金汇小镇等工作。协助负责工业经济、信息化等工作。

分管金融办。

协助分管经信局。


区政府党组成员 王六芳

协助负责商务、经济合作、招商等工作。

协助分管商务局、经合局(招商局)。联系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中心。


区长助理 杨荔

协助负责商务、经济合作、招商、工业经济、信息化等工作。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