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3395/2017-00348
- 文件编号:海政发〔2017〕46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区政府文件
-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7-07-2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相关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区长助理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8
17:26
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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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相关副区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区长助理分工作如下调整:
副区长 孙伟
负责法制、政务督查、民族宗教等工作。协助负责发展改革、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等工作。
分管民宗局。
协助分管发改局、文广新闻出版局(旅游局)。
副区长 金赟
负责金融保险、月湖金汇小镇等工作。协助负责工业经济、信息化等工作。
分管金融办。
协助分管经信局。
区政府党组成员 王六芳
协助负责商务、经济合作、招商等工作。
协助分管商务局、经合局(招商局)。联系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中心。
区长助理 杨荔
协助负责商务、经济合作、招商、工业经济、信息化等工作。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