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71783/2017-80642
- 文件编号:海洞委〔2017〕46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部门、镇街文件
- 发布单位:洞桥镇
- 成文日期:2017-12-22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各行政村(居):
《洞桥镇关于全面推广“村(居)民说事”制度的实施方案》经镇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委员会
2017年11月28日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开创善治和美乡村建设新局面,根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结合洞桥镇实际,现就在全镇推广“村(居)民说事”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广“村(居)民说事”制度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践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提升农村美丽度、农民富裕度、乡村文明度和社区宜居度、居民满意度、城区和谐度,以标准化、常态化、长效化为导向,构建融说事、议事、办事、评事于一体的“村(居)民说事”制度规范,做到“说”出发展、“说”出民主、“说”出文明、“说”出和谐,“说”出清廉,实现村级经济更大发展、村和社区更加和谐、干群关系更加紧密、基层基础更加稳固、群众生活更加幸福,为洞桥打造智能经济示范区奠定坚实基础。
按照上述要求,通过统筹推动、改革创新,争取在年底前实现“村(居)民说事”制度全镇全覆盖;通过充分释放“村(居)民说事”的制度活力,经过3年的努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说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新型职业农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各级“农合联”、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培育取得重要进展,农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幅提升;社区服务功能明显强化,服务理念、服务方法、服务技术和服务供给模式持续创新,“互联网+”智慧社区建设有效推进;“党建在一线”锋领行动深入推进,村社“书记领衔”攻坚项目如期完成,打造出一批形态美、环境美、生活美、文化美、治理美的美丽和谐村社。
——说出民主。村(居)民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基层自治更加深入,做到农村(社区)民主选举的人选、民主决策的事项、民主管理的内容、民主监督的问题能在“村(居)民说事”中充分酝酿、讨论协商;农村(社区)基层协商民主的对象范围、参与内容、基本程序更加成熟定型,村(居)民更加自觉通过协商民主渠道理性表达诉求、建言献策,“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蔚然成风,形成村(居)民心齐气顺劲足的良好局面。
——说出文明。社会风气更加清正,村社信用体系普遍建立;乡风文明更加浓厚,村(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争创市级以上文明村(社);村和社区文化更加丰富,农村文化礼堂作用充分发挥;村和社区环境更加整洁,基本实现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说出和谐。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建设向村社延伸,基本建成区、镇(乡)街道、村和社区三级联动的为民服务体系;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取得新成效,群众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社、越级零上访”,所有村和社区实现流动人口全员登记管理。
——说出清廉。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锋领指数”考评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党群干群关系更加融洽;党组织基层堡垒作用更加凸显,打造“整镇推进”示范镇,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基本达到“五星”标准;村社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初信初访逐步减少,基层违法违纪案件数量不断下降;基层小微权力运用规范,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
二、主要任务
围绕“说、议、办、评”四个环节进行深化提升,进一步完善说事流程、明确议事要求、提高办事效率、突出评事绩效,确保“村(居)民说事”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一)完善说事流程。建立完善说事流程和配套体系,重点建立“五有五说”机制,做到有说事场所,定点定时专门说;有说事清单,明确重点引导说;有说事平台,线上线下联动说;有说事热线,随时随地动态说;有说事台帐,前因后果记录说。根据村社发展特点、政策形势变化,动态编制“村(居)民说事”主题清单,引导村(居)民说发展,在村社规划发展、民生项目建设、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群众增收致富等方面出点子;引导村(居)民说和谐,在推进依法治村(社)、完善村(居)务公开、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谈想法;引导村(居)民说稳定,在村社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突发应急处置等方面想对策;引导村(居)民说清廉,在村社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干部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制度等方面提建议。
(二)明确议事要求。完善村(居)务集体议事决策管理办法,建立村社党组织议事、村(居)务共商、专题专议等村(居)务议事体系,强化村(居)务集体协商决策。建立村社两委定期速议机制,定期召开村社两委议事会议,通报上阶段说事办结情况,协商本月流转表登记事项及相关村(居)务,对于村和社区层面能够解决的常规事做到随议随办。建立特定事项灵活专议机制,对突发事、紧迫事实行专议专办,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完善基层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健全内容真实、时间及时、简明易懂的基层权力透明公开制度,确保村社干部照单行权、群众照单监督。
(三)提高办事质量。建立完善群众各类诉求灵活办理机制,提升办事服务效能,做到简单事及时办、常规事规范办、急难事特殊办、重大事集中办。完善“群众诉求速递圈”运作模式,建立村(居)民诉求分流承办机制,编制村社事务服务清单,加强村社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拓展完善中心职能,形成全程代办、领衔包办、部门联办的分流办理和服务体系。建立村(居)民说事承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汇报办结情况,落实承办村社干部办理责任,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镇党政办加强对民事村(社)办实施情况的监督,建立“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制度,确保“民事村(社)办”全程有记录、过程可追溯、办理有结果、承诺能兑现。
(四)强化评事实效。健全完善以村(居)民满意为标准的村和社区组织和党员干部民主评议制度,强化结果运用,不断完善制度。建立“一事一评”机制,对重大承办事项进行即办即评,及时反馈评估意见。建立镇和村社互评机制,联村(居)干部负责对村(社)干部办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村(社)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村(社)干部对联办事项作出评价,督促联村(居)干部抓好流转办理,联办结果作为联村(居)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村(居)民民主评议,每年底结合“走村不漏户、群众考干部”“书记联述联评联考”等活动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纳入村社干部和联村(居)干部差异化考核和评先树优的重要内容。
(五)突出制度创新。通过建章立制,将流程体系、办理主体、责任范围、时间节点、成果形式等具体要求,以规章制度、操作指南等形式予以明确,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注重创新优化,重点建立“一图三表五清单”的保障制度,严格照章办事、按图操作。画好“村(居)民说事”工作流程图,明确由“说”到“评”的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挂图上墙,方便群众按图办事。用好“村(居)民说事”登记流转表、党员干部(村、居民代表)联户表和村社干部责任分工表,明确责任、公开晒责,确保村(居)民有事找得到人。填好集体经济清单、村社建设清单、为民办事清单、村社稳定清单和干部廉洁清单。每年底各村社对照年初工作计划,逐一填写绩效清单,由镇党委和村(居)民代表共同考评、公开亮绩,形成村社之间争先进位、干部之间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根据海曙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将“村(居)民说事”作为加快推进城乡高度融合、建设现代化示范中心城区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抓好统筹联动、创新带动,确保这项制度落地生根、长久见效。
(一)突出党建引领。将强化党的领导作为推动“村(居)民说事”制度化、长效化的根本保证,加强基层党建“整镇推进”示范镇建设,推进“网格党建”制度建设,引导资源和工作向基层下沉,实现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深入推进“锋领头雁”计划,加强村社年轻干部培养和选拔,强化新任村社干部培训,打造“村(居)民说事”的铁军队伍。
(二)强化改革推动。将改革创新作为落实“村(居)民说事”制度的根本方法,坚持以改革助发展,探索助力村社发展新模式,培育经济发展新业态,增强发展新动力;以改革优服务,建立“一门受理、全程代办,一网流转、全程通办”的服务和管理体系,全力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以改革促稳定,推进民意收集网和综合治理网整合联动,构建区、镇、村社三级联动指挥体系,实现基层矛盾化解联防联治联动;以改革保廉洁,探索建立不合格书记退出、分类设标管理、分层激励保障等管理机制,激发村社干部为民办事的热情。
(三)注重文化培育。将“村(居)民说事”纳入文明村(社)和镇建设重要内容,营造文明向上的说事环境。深化“最美”系列评选、家风乡风、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建设活动,引导村(居)民理性说事;加快农村文化礼堂、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等说事阵地建设,打造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说事文化”;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创建活动,完善法律服务“一村(社)一顾问”制度,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和依法说事习惯。
(四)坚持示范带动。按照“因地制宜、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培育一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村(居)民说事”示范村(社),总结经验、不断推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及时挖掘和提炼推行“村(居)民说事”的示范案例、成功经验,特别是一些群众欢迎、务实管用、简单实用的方法举措,不断赋予“村(居)民说事”新的内涵和活力。
四、组织实施
按照区级主抓、镇级主导、村社为主体的要求,建立上下联动的“村(居)民说事”推进体系,逐级建立领导机构,强化分类指导、责任落实和宣传引导,为“村(居)民说事”制度全面推广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根据全区统一部署,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细化具体方案,统筹推动落实,承担“村(居)民说事”第一责任,定期开展专题分析分办,督促镇、村(社)干部联合办事,为“村(居)民说事”创造条件。村社党组织作为“村(居)民说事”实施主体,负责带好队伍、选好干部、用好方法,做到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坚持分类指导。镇党委结合实际,进行分类指导、差异施策,根据村社发展阶段不同、人员组成结构不同、主要矛盾问题不同、组织架构健全程度不同等情况,指导村社组织在说事重点上、议事方式上、办事载体上、评议举措上进行针对性设计,使制度更合实际、更接地气。镇党委加强现场指导,对于推动落实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重点予以指导帮助和协调解决。
(三)强化督导考核。对于组织开展不力、办事成效不足等情况,镇党委将督促限时整改,确保制度落地。镇领导干部要带头督促所联系村社抓好“村(居)民说事”制度落实,确保完成年底前全镇村和社区“村(居)民说事”全覆盖的目标。完善“村(居)民说事”群众满意度评估机制,委托民意调查机构等第三方开展村(居)民评价工作,优化评估结果的运用。完善考评机制,将“村(居)民说事”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纳入对镇、村社等各级组织和干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四)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载体,采用专题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村(居)民说事”制度,跟踪报道最新动态,积极开展网上互动,使运用“村(居)民说事”制度成为村社干部和群众共同的良好习惯。及时开展“村(居)民说事”制度先进典型案例的评选,树立工作标杆,增强工作实效,形成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