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3395/2016-00035
- 文件编号:海政干〔2016〕10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区政府文件
-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6-12-2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223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经研究,决定:
童红琴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信访局局长;
杨安妮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卢洪波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南站广场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柴惠群同志任宁波(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忠浩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波同志任宁波市望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计锋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西门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有海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段谟法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琳琳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档案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琦雄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蔡锐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徐勇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於宏华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文斌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国平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鹤立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海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国资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晨涛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区房管处处长,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孙建强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云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傅丹、樊牮刚、袁卫东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免去三位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周里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江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姚明华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卢其能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段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越男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合作局副局长,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俞建江同志任宁波(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王保学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南站区域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吕大元同志任天一阁·月湖景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徐佩娜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琴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西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斐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南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芳芳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陆子凯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王慧兰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贺峰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迪、倪容同志任宁波市海曙区段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爱萍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档案局局长(兼)职务;
陈伟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章静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西门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刘燕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鼓楼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蔡宁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甬明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汪鹤飞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教育局副局长、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杨剑云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许瑾瑾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林军华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区房管处处长职务;
施剑萍、谢恒翀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东波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南站广场区域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明良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副主任职务;
赵宏桢同志的宁波(国际)电子商务产业园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燕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蔡军波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西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蔡赛珍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南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陶伟儿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望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董共茂、邱建光同志的宁波市海曙区段塘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