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943993/2015-61425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5-0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海曙区民政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思路
时间:2015-01-05 00:00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次数: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区的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意识,大胆创新,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先后获得了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地区、省双拥模范城区等荣誉称号,全区的民政工作整体水平取得了进一步的提高。


  一、抓住重点,突出创新,特色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社区建设深入推进


  1、社区基层基础逐步夯实。今年2月-4月,对全区8个街道76个社区进行了逐一调研,听取基层对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情况、摸清底数。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社区服务水平。6月-10月,开展社区服务中心统一标识试点工作,目前全区有23个社区完成统一标识的安装;10月-11月,开展社区挂牌清理工作,共清理违规挂牌348块,规范上墙内容257处,补正机构挂牌46块;11月份,联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全区8个街道社区建设经费的配套、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督查,促进社区建设经费的使用规范管理。


  2、社区工作者素质有效提升。以社工职业化、专业化为导向,督查落实社工管理办法、社工考核考勤细则等文件,建立健全社工的职业准入、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保障激励等机制。加强业务能力培训,依托专业机构——“海曙区社区参与行动中心”,建立社工沙龙培训机制,提升专业实务能力,全年共开展8个主题培训,参训达1500余人次;征集社会工作案例242个,其中5篇案例获得全国、省、市奖项;全区目前有366名社工获得社工职业资格证书,占全区社工总数的53%,列全市首位;组建区级社工讲师团,通过先进典型的工作表率、示范和辐射,营造积极上进的社区工作氛围。指导街道开展社工包片联户案例演练、“社工沙龙”、社工技能培训等形式多样的社工能力提升活动,有效提升社工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3、品牌社区建设成效明显。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创建品牌社区。按照区委提出的“一街道一品牌、一社区一特色”的目标,今年2-8月份,分三个阶段对社区进行特色品牌的定位指导。与“海曙区社区参与行动中心”协作开展“社区建设多元参与及品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社区发展项目,重点培育华兴、柳锦等10个特色品牌社区,通过对每个社区特色的研讨,确定符合社区实际的品牌特色及发展方向。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区76个社区均已初步确定各自的服务特色,并制定社区发展愿景,10个重点品牌社区建设已初显效应,在社区自治、服务群众及工作成效方面,均已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4、社区建设群众评价机制渐趋完善。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为导向,强化社工包片联户责任、落实网格化管理。完善和谐社区动态管理机制,开展了社区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经测评,社区满意度平均得分为82.49分,社工包片联户满意度平均得分为18.3分(满分20分),包片联户满意度满分者占参加测评社工总数的53.8%。其中望春街道、鼓楼街道、永丰社区、水岸心境社区的满意度得分位居街道、社区前列。通过测评,较全面地反映了我区社区建设的现状,突显出目前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与薄弱之处,为下一步深入挖掘社区建设的要点、难点,从而进一步推动我区社区建设进程提供重要的依据和参考。


  (二)为老服务工作稳步提升


  1、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拥有515张床位的广安养怡院投入使用,三市养怡院、闻裕顺福利院实现平稳拆迁,中心福利院招商工作达成初步意向。充分挖掘闲置宾馆等设施,推进爱心养老院搬迁及开办养老机构工作。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下拨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演练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居家养老站点建设,2014年新(改、扩)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9个,其中新建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个,完成新(改、扩)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8个。广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全区统一配送餐服务,减轻了基层居家养老机构举办老年食堂的成本负担。西门街道居家养老互助中心发挥区域性中心作用,统筹辖区养老服务资源,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得到了民政部领导充分肯定。


  2、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建设。成立了区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统筹指导全区养老服务工作。出台了《海曙区基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基本规范》,明确了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建设标准、人员配置、经费补助等。开展新一轮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5个居家养老机构获得


  3、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推行养老服务补贴资格评估和发放工作,新增40人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开展省计生特殊家庭老年社会工作示范项目,作为全省三个试点区,探索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提升对失独老人的关爱服务能力,组织了3次涉及303人次的专业培训,在对失独老人家庭全面开展个案辅导的基础上,对其中的11个个案进行重点跟进。开展“市老年宜居社区”创建,经考评组实地测评,我区有17个社区获得“宁波市老年宜居社区”称号。实施民生保险项目,投入80万元为特殊困难老人、社区专职工作者和专职委员等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社会组织工作稳步推进


  1、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一是创新管理模式。引进社会组织管理系统,将区级登记的297家社会组织统一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网上年检和信息发布,提升对社会组织的服务与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备案管理。年初对全区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全面摸底、备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和指导。对有成长性的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建立跟踪机制,加强培育交流,全年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设备98次,能力建设培训33次,提供资源信息108条,项目指导78次,有效促进社区社会组织提升和转型。三是提升规范建设。今年5-8月,对全区258家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其中合格223家,基本合格22家,不合格13家;10-11月,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评估产生、、等级社会组织各1家,等级社会组织2家。出台了《关于加快建立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实现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实施新成立社会组织法人代表约见谈话制度,对今年新成立的28家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逐一进行谈话,了解情况,促进沟通和管理。对于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积极与多方协调,化解了海曙东恩游泳俱乐部沉积多年的纠纷,确保了辖区稳定。


  2、完善公益创投机制。建立每月一次的公益沙龙机制,分别以“需求调查、公益跨界、相约社会企业——天使味道、自闭症人群的援助、社区老年人服务、催眠放松体验”为主题,为社会组织之间搭建沟通平台和对接平台,在实现面对面直接交流的同时促进与会者合作共赢。在此基础上,顺利完成2013年度公益创投项目评估工作,63个重点项目和8个街道79个打包项目基本完成预定目标,有4个项目因社区拆迁、负责人变动等问题中止。同时,做好2014年度公益创投项目工作,举行“爱汇海曙,情在路上”——百家爱心企业*百个公益项目对接启动仪式,61家单位出资155.1万元,131个公益项目成功对接,社会资助额比去年增加了50.58%,另有42万元资助了49个项目。


  3、促进公益组织成长。建立社工跟踪机制,加强工作交流,探讨社会组织与现有资源结合,与社区实际结合的方式方法,推动社会组织转型提升。全年共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设备98次,能力建设培训33次,提供资源信息108条,项目指导78次。如五谷画舫创意助残中心目前已聘用4个残障员工,成功开发了宁波首套手绘明信片,参与了达敏学校壁画创作、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设计制作、鄞州银行公益基金会宣传品设计、诺丁汉大学纪念品设计、宁波市美术馆艺术衍生品定制等项目,并获得市文化产业基金10万元资助,为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区统战部、区残联等单位定制20多幅风情人物版画,手绘宁波风景明信片入选2014年市旅游宣传品一类产品。积极组织参加宁波市首届公益集市,参展的30家社会组织中,海曙区就有17家,占到参展总数的一半以上,参展组织通过公益团队现场服务、公益产品现场义卖、志愿者招募等形式,有效提升了我区社会组织的影响力。


  二、夯实基础,保障民生,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健全


  (一)积极开展阳光救助


  1、在全市率先实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精细化。2014年,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预算首次纳入我区财政局预算管理绩效考核项目试点,通过绩效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实现了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2014年,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109户,1739人,低保对象全年累计达13654户次,21495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1124.8124万元。


  2、认真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人情保”、“错保”、“漏保”专项整治,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为基础,重点对本辖区群众反应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进行集中查处;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在信息公开机制上,在社区实行两榜公示,而且对低保对象长期实行公示。


  3、有效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9月底前,各街道全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原来的民政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名称统一为“社会救助”,大厅窗口同时做到“六有”,即有专职工作人员和标牌,有社会救助政策指南、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印发宣传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资料1000份,社会救助服务项目服务指南5000份,“社会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册”1000份,为我区居民了解社会救助政策及申请社会救助事项起到了积极作用。


  4、积极开展救助信息化工作。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为依托,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准确核对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确保社会救助更趋阳光和公开透明。实现社会求助平台与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接,扩大核对范围,核对平台的核对对象由原来申请低保和住房保障的家庭扩大到申请社会扶助证的家庭、申请医疗救助的家庭、申请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的个人、申请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的家庭、“三无人员”(包括散居各街道)。2014年,共完成申请社会救助10275户(21190人)的收入和财产等相关信息的比对,共核对出各类对象超标1255户。


  5、扎实做好各项审批发放工作。截止2014年12月份,贫困重度残疾人保障对象95人,累计发放1132人次,保障金695.2616万元;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对象470人,累计发放5458人次,保障金311.0246万元;健全完善困难群众基体生活价格补贴机制,全区共有5526户次,8777人次困难群众享受价格补贴,发放76.0253万元。医疗救助(1-12月份)38382人次,发放救助金300万元;临时救助(1-12月份)905户次,发放救助金153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对象为3人,发放定期补助金3.087万元;精减职工12人,发放定期补助费17.8322元。全区共有55名“三无”人员,年供养经费120.2526万元。


  (二)扎实推进防灾减灾工作


  1、认真制订应急救助预案,提升我区综合救灾能力。出台了《海曙区自然灾害灾民救助应急预案》,使我区应急预案更加符合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了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使灾民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极大提升了救助成员单位在救灾工作中形成的合力,提高我区应急综合救灾能力。


  2、积极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完善我区避灾设施基础建设。大力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在原有12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基础上,继续推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2个,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个,市级减灾示范社区4个。目前我区已经提前1年完成“十二五”规划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个的目标;目前,全区建有区级避灾点2个,街道避灾点8个,社区避灾点31个。通过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我区进一步加强避灾场所建设,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科学合理储备物资,与大型的超市签订采购协议,确保灾时应急救助保障充分。


  3、注重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强化居民防灾减灾理念。今年以来,我们在“5.12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组织街道、社区分别举行主题为“城市化与减灾”、“提升抗灾能力就是拯救生命——老年人与减灾”宣传活动,发放防灾减灾宣传册5000份。同时,各街道还整合部门资源,开展联合演练,进一步增强预案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社区防灾减灾的宣传氛围,唤起广大社区居民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在灾害中对脆弱人群的关爱,向脆弱人群普及推广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的技能,最大限度保障社区居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确保全区安全稳定。


  三、优化环境、依法行政,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一)认真开展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省级双拥模范城区、市级双拥模范街道创建活动,有5个街道被宁波市人民政府、军分区命名为双拥模范街道。在全省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7周年暨双拥模范城(县、区)命名表彰大会上,我区荣获了浙江省双拥模范城区的荣誉称号。在首个国家烈士纪念日期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慰问烈士活动,发放慰问金5.2万元。加强军地互相沟通交流,主动帮助驻区部队解决实际困难,帮助随军家属就业,今年已有2名随军家属招入社工队伍。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活动,给予部分优抚对象临时生活补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年慰问各类优抚对象1200余人(户)次,慰问金(品)计17万元。完成了12名退役士兵(含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开展了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培训率达90%以上。目前,我区共有“三属”103人户,伤残军人175人,在乡复员军人22人,原农村籍退伍军人219人,两参人员187人,现役军人173人。2014年发放各类抚恤补助金1066.84万元。其中“三属”抚恤金63.81万元,伤残抚恤金297.55万元,在乡复员军人补助金46.21万元,部分两参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费123.09万元,原农村籍退伍军人老年生活补助费24.75万元,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511.43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52.62万元。


  (二)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提高服务质量,合理高效完成日常审批,全年无一例违规事件及差错的发生。认真开展政府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便民高效、权责一致、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梳理了本单位的权力事项,反复确认比对,通过“三报三审三回”工作流程,初步完成了相关工作,目前我局共有区级保留事项68项,共性权力2项,审核转报4项。针对行政审批工作的效率不高、程序多的问题,对全局行政审批工作重新进行梳理,合理归并了科室职能,实行批管分离,简化了流程,提高了审批速度。取消行政审批4项,实行备案制,所有行政审批承诺时间为5个工作日办结,所有审批事项除即办件以外均实行2级审批,实现了“提速增效”的总体要求。2014年,新成立民非27家,社团4家,注销登记3家,变更登记38家。


  (三)加强区划地名工作。全力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积极应用第二次地名普查的工作成果,出版了海曙区地名志、海曙区街巷地名图、海曙区行政区划图。继续完善路、街、巷弄地名资料和地名数据库建设,推进地名信息服务平台工作,不断提高地名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推进门牌清理补更工作,针对海曙区原有路街巷弄门牌丢失、损毁、腐坏等现象,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举措,启动“门牌补更工程”,2014年,已排摸辖区道路131条,共排查门牌8103块,补更安装道路门牌887块、楼幢牌106块。做好日常门牌编制和地名服务工作,2014年,共办理门牌审批22起,编制门牌467块,楼幢牌226块,出具地名有关证明122份。加快实施望春路更名为中山西路工作,前期协同街道社区做了大量的排摸工作,摸清底数,此次更名共涉及房产证1600余户,户籍817户,2165人,在更名工作过程中,我局牵头多次召开有关部门协调会,并在更名工作中开展多部门现场办公,方便群众,目前该项工作已顺利完成。


  (四)提升婚姻登记的优质服务能力。严格按照依法登记,落实无午休及周六上班制,推进结婚颁证、离婚预约、离婚劝导等工作,深化新婚辅导工作。2014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459对,离婚登记1032对,补发结(离)婚证件718本,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13032份,收养登记2起。


  (五)发放2013年度福利企业奖励资金、社保补贴400382.47元,根据《浙江省福利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联合地税、国税、残联先后完成了对8家福利企业的实地检查工作,检查合格企业发放2014年度福利企业资格认证贴花,狠抓“挂名”不上岗、不发工资、不交社保的情况,加强了对福利企业的管理,切实维护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加大惠民殡葬工作的宣传力度。落实《惠民殡葬》、《骨灰撒海》政策,2014年宁波市殡仪馆、鄞州区殡仪馆免费火化死亡人员遗体1525具,费用为129.0959万元;育王陵园、同泰嘉陵、黄夹岙生态葬19例,骨灰撒海8例,费用为13.122万元。


  四、联系群众,强化作风,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自今年2月份以来,我局在全局上下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4个支部,47名党员全部参加了活动。


  (一)认真开展学习。整理了教育活动学习资料汇编,发放学习记录本,全局上下学习氛围浓厚,学习成效明显。局党组累计集中学习5次,局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学习11次,集中观看了《焦裕禄》、《雷锋》、《郭明义》等教育影片。


  (二)广泛征求意见。班子成员开展了百日下基层——“走亲连心”活动、“三工”换位体察活动,主动查找自身“四风”方面的问题,局机关干部按照业务分工,在局领导的带领下,深入街道、社区调研,主动查找问题,征集意见建议。经过梳理分类,对班子“四风”问题159条,对班子及其他区管干部个人的意见建议45条,工作层面的意见建议286条。针对这些意见建议本着能改即改的原则,对有些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如关于社区反映比较多的包片联户工作走访笔记设计问题、关于行政审批效率问题等,局班子研究后立刻进行了整改。根据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每一位班子成员都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特别是针对群众反映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均能认真查摆反思,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方向和措施。经过精心准备,,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认真实施整改。班子以及每一位局班子成员均能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按照每一项任务的每一个时间节点,认真加以整改,目前各项整改目标均能按照进度,整改到位,班子及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区等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2014年我局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减少2.59万元,同比减少67.2%,会议经费比2013年减少0.57万元,同比减少26.6%。同时,着力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上下班纪律、人员去向检查,干部职工遵规守纪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和执行力明显提升,一些沉积多年的疑难问题得到了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区民政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区委2014年—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根本目标,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切实做到标准更加高、工作更加实、思路更加新、服务更加好,不断推动我区民政工作发展。


  一、紧紧围绕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着力推进社区规范化水平


  为进一步理清解决社区建设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统一、服务群众能力弱、社工专业化程度不高、机关化倾向严重等问题,努力提升社区建设整体力量。2015年,拟召开全区社区建设工作大会,统一思想,解决问题,明确今后几年发展方向,汇聚各方力量,共推社区建设。同时,要创新思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规范社区管理,不断提升社区建设工作水平。


  1、探索创新社区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提高社区管理科学化水平为主线,把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贯穿于和谐社区建设始终,探索符合社区管理要求、满足社区居民需要的社区服务新模式。选取1-2个社区进行试点,试点社区书记由公开竞聘的方式产生,社工人数和岗位职责打破原有的模式,探索将社区服务岗位按照公共服务、居民自治、专业社会工作进行分类,并单独设岗。人员和岗位的分配由社区书记自主调整。社区工作经费在除去办公和活动开展费用外,其余均可作为人员奖励经费。社区用房的硬件投入,仍由街道保障。


  2、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紧扣居民群众的需求特点,以满足居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为目标,发挥行政机制、互助机制、志愿机制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社区管理的广度、深度和精度。一是试点成立街道“参与式治理中心”(暂定)。通过品牌社区的示范效应,以点带面,开展草根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工作以及社会工作的指导开展,社区内有资质的持证社工可以自由组建社区社会工作者专业服务团队,在“参与式治理中心”专业社工的指导下开展专业服务。二是进一步优化服务群众环境。不断完善部门工作进社区和居民对社区工作两个满意度评估体系,开展部门工作进社区满意度评估,围绕部门执行社区工作准入制情况、指导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费随事转情况、工作作风建设等情况,由各街道、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对各部门进行评估,并做好情况反馈,促进部门工作进社区的规范化。明年,我区的满意度测评将继续面向所有社区,按照每位社工提供50户样本,每个社区提供至少300户样本量的标准,采取问卷调查、实地入户调查和电话访问等多种方式,全年分年中、年底两次进行全面调查,外加不定期抽查的方式进行。通过满意度评估体系的常规运作,进一步强化包片联户职责,强化社区对居民服务的职责,促使社区工作真正面向群众。


  3、努力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坚持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待遇留人的原则,建设一支相对稳定、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一是加强规范建设。不断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储备人才库,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考核方法,打破区域界限,推出社区副职岗位公开竞聘机制,进一步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着力推进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建立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规划体系,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教育和学历教育;加大专业培训力度,建立社工沙龙机制,定期开展案例、项目经验分享活动,以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人才专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水平。2015年,力争社工职业资格持证率达到55%。三是充分关注社区工作者的专业成长。以专业化为导向,开展社区专职工作者职级评定,大力拓展发展空间,积极探索社会工作督导制度,成立专业的社工督导系统。鼓励拥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社区工作者自由组合成团队(三人以上),选择擅长的服务领域,通过接续关系和资源链接开展专业服务。团队可申请公益创投项目,社工服务成本纳入项目经费预算。


  3、进一步推进品牌社区建设。一是鼓励基层创新创品牌。按照区委提出的“一街道一品牌、一社区一特色”的目标,充分利用社会管理创新优势,认真分析研究居民的需求变化,更新理念和方法,依托专业社工机构对品牌社区进行跟踪指导,积极探索适应社情民意、行之有效的社区治理新机制。二是充分重视现有品牌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审视品牌的发展后劲。充分发挥成熟品牌的辐射力,以点带面,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我区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在今年成功创建10个品牌社区的基础上,鼓励社区结合实际,以居民需求、社区问题及群众满意度为导向,挖掘、整合各种资源,确立各自特色工作,并制定社区发展规划,2015年,计划新培育品牌社区8—10个。三是加大品牌社区保障力度。2015年,争取在现有的财政预算项目中增设品牌社区建设科目,留置一定比例的社区建设资金作为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参照公益创投运作模式,鼓励街道或社区申请品牌建设项目,同时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品牌项目、绩效评价等制度,提高专项资金的效益。


  二、紧密结合老龄化工作需求,努力抓好为老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实现“六个老有”为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居家养老工作内涵,提升为老服务能力建设,促进全区老龄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1、加快推进养老机构设施建设。一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设施建设,扩增养老机构床位总量,满足老年人对养老机构的住养需求。做好中心福利院建设协调工作,促使尽早开工建设,新增床位1000张以上;做好段塘老年公寓拆迁、爱心养老院搬迁工作,协助做好两院拆(搬)迁相关事项,确保平稳过渡。二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继续新(改、扩)建一批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构建起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老年活动室三级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2、着力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能力建设。一是加强养老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养老机构老年人家庭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全面推行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入住评估制度。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提升养老机构服务和管理能力。二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作能力,引导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由无偿服务向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相结合方式转型,在服务内容上进行转型升级,完善生活照料、卫生保健、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等为老服务内容。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可以与专业为老服务机构合作,依托专业机构的资金、管理、团队等优势,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化运作模式。三是加强居家养老机构与养老机构的资源整合工作,充分发挥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协调指导作用,重点建设广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发挥“一平台四基地”作用——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基地、养老服务评估评审基地、为老服务组织孵化基地、居家养老日托服务基地,依托现有养老机构资源优势,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弥补基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资源短板。


  3、持续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一是深化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继续扩大养老服务补贴发放范围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享受范围,进一步提高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逐步将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对象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有效接轨,对享受服务的老年人按失能、失智程度和困难程度,明确不同的补贴标准,提供政府购买居家或入住养老机构服务。二是推进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广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智慧养老信息服务系统,构建区、街道、社区三级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管理系统,打造综合性、全方位、多功能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老年人与养老服务机构之间服务供需的有效对接。依托81890求助服务平台,完善以一键通电话机为载体的居家呼叫服务系统和应急求助服务网络建设。三是培育扶持各类为老服务组织。继续推进全区社区老年协会换届工作,加强社区养老议事会、单身老人俱乐部、并肩行暖心服务团队等为老服务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老年群体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四是加大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力度。依托广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基地,建立健全针对养老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机制,完善岗前培训和专业养护能力培训。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培训,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养老护理员资格培训,提升养老护理业务技能。


  三、始终围绕做大做实做强,持续深化社会组织培育管理


  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平台,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机制、制度、方法创新,初步构建起政府与社会“合作共治、互惠共赢”的现代公共管理新格局,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1、注重提升中心孵化水平。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孵化,2015年,力争社会组织总数达到1500家,公益类社会组织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10%。完善社会组织孵化流程,调整入驻社会组织结构,2015年计划引进专业社工服务机构3家,培育为社会组织提供信息、培训、评估、研究等支持性服务的专业机构2家,选择五谷画舫等社会组织列入行业领军的服务型机构重点培育对象,引导20家社会组织试点运用微信、二维码等现代传播媒介,提升宣传展示水平。


  2、继续完善公益创投机制。发挥公益创投的导向功能,修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准入门槛,重点向社会工作专业团队和登记的专业社会组织倾斜,允许最高不超过60%的项目资金用于人力成本支出,发挥公益创投的辐射功能,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办公场地、服务场所等必要支持的街道,给予一定的人力资源支持,动员街道整合商会、辖区单位等力量,为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提供资金支持,对作用发挥大的街道社会组织联合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3、抓好专业能力建设。以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主题,加强对全区社会组织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及财务专业人员的培训,促进社会组织按照等级评估要求,建立健全内部人事管理、议事规则、财务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等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鼓励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提升社会组织整体管理水平。以公益沙龙为平台,计划全年组织12次专项培训,为优秀社会组织提供参访先进机构、案例分析和项目分享等,推动社会组织跨界合作,全年至少提供资源信息200条,项目指导150次。


  四、探索救助工作新方法,不断推进社会救助服务体系建设


  围绕改善民生,动员社会力量,加强政策宣传,深化救助服务,不断推进社会救助事业持续发展。


  1、务实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机制和渠道,提供社会救助项目、需求信息,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针对我区救助需求大的社区组建救助访问员队伍,大力推动救助访问员定期访问工作机制,主动发现那些因各种原因造成贫困而无法得到救助的群体。


  2、全力推进“救急难”工作。根据民政部出台的一系列文件要求,以及全市“救急难”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我区将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发挥好临时救助在“救急难”中的作用,推进因火灾、交通事故、重特大疾病、遭遇不测、意外伤害等原因陷入生存困境的突发性致贫家庭“救急难”工作。立足于“托底线”,对因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给予的困难救助和帮扶。


  3、不断推进防灾减灾工作。以国家“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群众性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大力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在原有“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基础上,继续推荐一定数量的社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增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整合部门资源,开展联合演练,进一步提升我区防灾减灾能力。


  4、认真做好福彩发行工作。即开型福利彩票“刮刮乐”现有代销网点72家,圆满完成市福彩发行中心下达的1200万元销售考核任务;“中福在线”即开型彩票南苑销售厅,离市福彩发行中心下达的5400万元销售考核任务还差万元。


  五、优化行政审批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以“办事效率快、服务形象好、群众评价高”为目标,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审批效能,加强窗口建设,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1、深化行政审批工作。落实好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的流程、文书格式,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的改革举措。做好区行政审批中心民政分中心建设工作,实行婚姻、社会组织登记、地名、福利企业等业务进驻窗口,集中办理。巩固国家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成果,继续落实无午休上班制,深化结婚颁证宣誓仪式、离婚预约、离婚劝导等服务制度。进一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大惠民殡葬工作的宣传力度。


  2、加强区划地名工作。继续推进地名门牌清理补更工作,完成全区242条街路门牌补更工作;全力做好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积极应用第二次地名普查的工作成果,出版海曙区街巷地名图、海曙区行政区划图。继续完善路、街、巷弄地名资料和地名数据库建设,推进地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地名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


  3、继续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创造条件做好“鼓楼双拥一条街”提升改造工作,开展建军88周年走访慰问活动,协调解决好随调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为随军家属就业搭建平台。严格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加大对困难优抚对象的救助工作力度。做好退伍士兵安置工作,积极主动为退伍士兵就业牵线搭桥,落实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使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政策知晓率、意愿参训率和合格率达100%。


  六、以提高服务基层能力为目标,持续强化机关自身建设


  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加强局班子自身建设,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不断提高解决问题、服务基层的能力。


  1、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落实好党组每月集中学习制度,局班子定期推出重点学习书籍参考目录。二是对照今年查找出的159个问题、45条建议,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三是持续抓好作风建设,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和“六项禁令”、市委“20条措施”和正风肃纪“十项规定”、区委“18条措施”等规章制度。四是着力强化机关内部管理,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


  2、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围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政队伍的要求,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机关干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观念,在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态度上下好功夫。协同区委组织部抓好社区、社会组织基层党组建设,协同打造群众满意的社区、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提高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3、持续开展深入基层活动。围绕民政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继续开展“走亲连心”——“三工”换位体察活动,局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带领科室同志,深入街道、社区调研,主动查找问题,征集意见建议,协助街道、社区解决实际问题,坚持全年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50天。积极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