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人普办:关于人口普查清查摸底工作的探讨
时间:2010-05-07 15:25 浏览次数:

人口普查的清查摸底工作,是普查登记前各项准备工作的核心,是入户登记顺利进行的基础,也是查准查实人口总量的关键。通过清查摸底,能够摸清流动人口的去向,撑握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及无户口人群的状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的流动人口无论在数量上还是人口流动的空间上均呈现加快扩展的趋势、人口普查难度进一步加大,扎实有效地做好人口普查清查摸底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通过第五次人口普查和九年的人口抽样调查的实践证明,清查摸底工作是普查工作的关键环节,也是确保 “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主要措施。下面就如何顺利开展人口普查清查摸底工作谈几点粗浅的探索意见:


一、合理设置清查摸底表式,确保主要人口信息收集到位。

我国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将采用“现有人口登记法”,2009年的人口抽样调查是第六次人口普查的一次主要试点,而且普查制度也将大致采用。从2009年人口的抽样调查来看,其清查摸底表式仅为《户主姓名底册》。根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实践经验,针对现阶段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的实际,本人认为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清查摸底表式应作如下修改和调整:

(一)改进《户主姓名底册》有关栏目。

2009年5‰人口的抽样调查《户主姓名底册》主要存在二个问题,建议对栏目做作相应改进:一是常住人口难以汇总,建议增加一栏“本户常住人口数”指标。以便于常住人口数的汇总,克服本小区常住人口数不易收集汇总的缺陷。二是第6项其中:“户口在本小区人数”指标不符合现有基层派出所户口管理制度,也与目前城乡居民一户有多处住房的普遍现象相悖。建议以乡镇或行政村为空间界限,同时第7项摸底时“居住本户,户口在其他小区人数”,更改为“居住本户,户口在其他乡镇或(村)人数”。便于调查员掌握人口流动的空间界限,又同目前公安部门户口管理相一致,减少调查工作量。(附:改进后《户主姓名底册》样表)

表(一) 户主姓名底册

地址: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调查小区

户编号

房屋编号

本户住址

户主姓名

措底时居住本户人数

其中: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或(村)人数

居住本户,户口在其他乡(镇街道)或(村)人数

其中: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数

本户常住人口数

本户户籍人口中

本户户口 定人数

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

备注

外出不满半年人数

外出半年以上人数

出生人数

死亡人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二)增加二张流动人口清查摸底表。

经过十年的社会经济发展,现在的流动人口比“五普”时更大,流动范围更广,人口普查难度大大增加,必须把流动人口清查摸底工作放到重中之重来抓,建议增加二张流动人口摸底调查表。把户主姓名底册中指标7(外来人口)和指标10、11(外出人口)更加细化,把本小区流动人口调查对象具体细化到每个人,流向(进、出)细化至乡镇、村。通过计算机的录入、汇总,外来人口的户口所在地、外来原因和外出人口的外出目的地、外出原因比较明确,县市人普办就能提前掌握本辖区内比较详细的流动人口资料,确保主要人口信息数据收集到位,同时便于检验摸底工作的质量。表式如下:

表(二)

外来人口清查摸底表

地址: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调查小区

户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外来时间

(离开户口登记地)

户口所在地

户口性质

1农业

2非农

3户口保定

外来原因

半年以内

半年以上

省外

省内其他 县(市、区)

本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或村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表(三)

外出人口清查摸底表

地址: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调查小区

户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外出时间

外出地

外出原因

备注

半年以内

半年以上

省外

省内其他县(市区)

本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村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二、设计摸底汇总检验平衡表,把好摸底数据质量关。

整个清查摸底工作主要是摸清人口底数,掌握人口居住状况。摸底表通过逐级汇总后必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主要数据要同公安部门的户籍人口数据进行对比,与计生部门的出生人口及民政部门(殡仪馆)的死亡人口进行核对,特别是流动人口要化大力气进行分析评估,才能切实把好摸底质量关。在汇总的基础上增设一 张“摸底汇总检验平衡表”,就能比较完整撑握乡镇之间、行政村之间的流动人口数量及其他信息,及时发现乡镇之间,行政村之间的流动差额。理论上讲甲镇流动到乙镇多少人,乙镇必须登记从甲镇流动到本镇多少人,应该是平衡的。但通过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发现:漏登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数量还是比较大,其原因有:一是由于户口所在地登记的外出人口信息不准确,如某人户口所在地填写外出人口时外出目的地填错,造成异地没有登记上来;二、现有人口登记地漏登人口。通过平衡表能够清楚发现漏登人口,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人口漏登难题,确保人口普查质量。平衡表样式:

表(四) 摸底汇总检验平衡表

地址: 县(市区) 乡(镇、街道)

乡(镇、街道)名称

其他乡(镇、街道)外出人数中流入本乡(镇、街道)人数

本乡(镇、街道)已摸底登记人数

流入本乡(镇、街道)人数与本乡(镇、街道)已摸底人数差额

不到半年总数

半年以上人数

本县(市区)其他乡(镇、街道)人数

本省其他县市区人数

省外人数

不到

半年

半年

以上

不到半年

半年以上

不到半年

半年以上

1

2

3

4

5

6

7

8

9

10




三、合理安排摸底工作时间,分步推进摸底工作。

(一)准备工作。在清查摸底工作开始前,县(市、区)人普办必须认真做好摸底前准备工作,重点是搜集有关部门的材料:如公安部门的人口统计资料,计生部门的2009.11.1-2010.10.31期间出生人口,特别超生人口资料,民政部门(殡仪馆)的分乡镇的死亡火化名单,医院的3周岁以下死亡婴儿名单等情况。并且及时将收集到的基础资料返回到乡镇及普查区,从而提高清查摸底的效率及质量。(二)培训工作。要加强对普查员入户摸底前的业务培训工作,特别是常住人口概念要培训到位。(三)清查摸底。科学合理安排清查摸底时间,是确保摸底质量的重要环节。由于清查摸底增设了二张流动人口调查表及一张平衡表,工作量也相应增加。虽然摸底时增加工作量,需多化点时间,但“磨刀不误砍柴工”,把工作做在前头,是为了普查登记时少走弯路,少出差错,可达到普查登记快、准的目的。国家“五普”时安排清查摸底工作是10月20-29日,十天时间,摸底时间不够充分,难以保证摸底工作质量。我们建议清查摸底工作提前五天进行,从10月15日开始,入户摸底可从10月15-22日,8天时间,以便预留五天时间进行审核,查漏补缺。27-29日汇总上报。实践证明,充裕的摸底工作时间是确保摸底工作质量的前提,而利用平衡表进行查漏补缺是保证摸底数据质量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