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外出人口试点调查工作总结
时间:2010-05-07 14:05 浏览次数:

  为了找到一种能够更准确的从流出地查准流动人口的办法,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做好技术准备,2007年8-12月,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统计司在江西省组织实施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外出人口试点调查。这次试点选取了江西省高安市和德安县两个县(市),涉及13个乡镇、46个调查小区,试点规模1.1万人。试点工作在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统一部署下,在江西省统计局的组织下,在试点县(市)政府领导大力支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配合下,经过抽中点全体调查人员的共同努力,如期完成了调查任务。


  一、试点目的及指标设置

  通过试点找到一种能够更准确的从流出地查准流动人口的办法,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做准备,是此次试点的根本目的。

  由于流动人口的流动性,无论是从流出地查还是从流入地查都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很难见到人。这些年的人口调查(普查或抽样调查)对流动人口主要是采取在流入地登记的办法。这种办法的好处是,只要能见到本人,那么就能够得到想了解的情况,但最大的问题是很难见到本人,这也是这些年人口调查登记到的流动人口偏少的原因。

  从流出地登记,虽然也见不到本人,但最大的好处是,流出地只有一个,相对固定。而且一般流动人口与流出地都还有一定的联系,特别是家里还有人,不是全户外出的流动人口。因此从流出地登记流动人口,至少在数量要比从流入地登记要多,2005年1%抽样调查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缺点是对流出人口的详细情况可能不太了解,会影响到某些指标的填写。

  本次试点,我们在调查表中设计了“多长时间与家里联系一次”、“联系方式”、“最近一次回家的时间”、“最近一次回家的原因”等指标,目的是要看一看流动人口与流出地的联系程度到底有多大,为是否可以从流出地登记流动人口、登记信息是否准确找到依据。

  本次试点,采取了户籍人口加外来人口,即与2005年现有人口加户籍外出人口相同的调查对象,并要求所有的人(无论外出多长时间)都填写相同的调查内容,取消了外出半年以上人口只登记前几项的要求。目的是想看一看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在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中,从流出地登记到的流动人口远远多于从流入地登记到的流动人口,是否存在调查员为了减轻工作量,人为改变外出人口外出时间的现象。(因为在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表中,如果外出时间超过半年,许多项目就不用填了。)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我们采取用两种不同的调查表对同一批人进行两次调查的办法,通过对比调查结果,看是否存在差距。

  为了丰富调查内容,我们还增加了有关潜在流动人口的指标,如“是否有外出务工经商的经历”、“是否有外出务工经商的打算”、“准备何时外出”、“准备去往何地”等。另外,我们还就社会关心的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增加了一个指标,对14岁及以下有父母外出务工经商的儿童询问他们“与谁生活在一起”。


  二、试点的基本情况

  1、调查对象

  本次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既调查家庭户,也调查集体户。

  调查对象包括两部分人,(1)户口在本户的人;(2)户口不在本户,但调查时点前一晚(2007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户的人。

  2、调查项目

  (1)按户填报的项目有:户编号、户别、本户应调查登记人数、本户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出生人数共四个项目;

  (2)按人填报的项目有: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户口登记地、户口性质、调查时点居住地、离开户口登记地时间、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多长时间与家里联系一次、联系方式、最近一次回家的时间、最近一次回家的原因、是否识字、受教育程度、学业完成情况、是否有外出务工经商的经历、是否有外出务工经商的打算、准备何时外出、准备去往何地、上周工作情况、行业、职业、婚姻状况、2006年11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间的生育状况、与谁生活在一起共27个项目。

  3、调查标准时间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7年11月1日0时。

  4、调查点的选取

  由于本次调查是外出人口调查,而农村地区的外出人口多,因此我们将调查点选定在农村地区进行。

  本次调查点的选取分成两部分,一部分调查点在进行人口变动调查的省级样本点小区中选择,另一部分在没有进行人口变动,但进行了2005年1%调查的乡、镇,中选择。在已抽中进行人口变动调查的省级样本点小区中,选取部分小区进行重新入户调查。在没有进行人口变动调查的其他乡镇中,选取部分自然村,对村中的所有户进行调查。

  5、调查方法

  调查采取调查员入户登记的方法。

  6、调查的组织

  本次调查由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统一领导,由江西省统计局负责具体实施。

  调查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1)调查准备阶段(2007年8月中旬至2007年11月初)。主要工作有:建立调查机构,制定调查试点方案,设计试点调查表格,编制试点调查填表说明,选定试点调查点,抽选调查人员,制作和下发调查物资,研制数据录入程序,组织进行业务培训,做好调查对象的宣传发动工作等。

  (2)调查登记阶段(从2007年11月5日-2007年11月底)。主要工作有:调查员入户登记,与人口变动调查数据比较,入户核查,调查表编码等。

  (3)资料整理阶段(从2007年11月底至2007年12底)。主要工作有:数据录入,数据汇总,撰写调查报告,调查分析研究。


  三、调查结果的初步分析

  此次试点共调查了3024户,11745人。有外出人口的户为1817户,占被调查户的60.01%,其中全户外出的户为326户,占有外出人口户的17.94%;外出人口为3747人,占被调查人口的31.90%。

  (一)此次调查的外出人口有如下特征:

  1、外出人口以青壮年为主,男性多于女性。在外出人口中,16—44岁的有3108人,占82.95%,其中16—25岁的占了39.63%;16岁以下和44岁以上的分别占8.14%和8.91%。

  男性人口2075人,占外出人口的55.38%,女性人口1672人,占外出人口的44.62%。但在16—21岁年龄组,女性人口还略多于男性。随着女性进入婚育年龄,外出人口减少。

  2、外出人口的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在外出人口中,初中文化程度的有2205人,占58.85%;小学和高中的分别有701人和506人,占18.71%和13.50%。

  3、外出地以省外为主。省外的2213人,占59.06%;本县其他乡镇的758人,占20.23%;本省其他地市229人,占6.11%;本地市其他县市区259人,占6.91%。由于此次调查没有设外出省份,因此外出人口的流向不能确定。

  4、外出时间以半年至一年最多。在外出人口中,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下的344人,占9.18%;半年至一年的1344人,占35.87%;一年至二年的666人,占17.77%;二年至三年的442人,占11.8%;三年以上的占25.38%。

  5、外出务工经商是外出的主要原因。外出人口中,外出务工经商的比例最高,达到74.02%;其次为学习培训占8.62%,随迁家属占5.90%。

  6、与家里联系的密切程度很高

  (1)多长时间与家里联系一次:一个月的最多,占46.30%;其次是每周至少一次,占16.95%;三个月的占15.27%。半年和一年联系一次的占10.44%;几年或一直没联系的只占4.65%。还有6.41%未填报。

  (2)联系方式:电话联系的占82.36%;书信和网络只占0.43%;其他占6.22%;还有11%未填报。

  (3)最近一次回家的时间:2007年回过家的有2981人,占79.56%,占了绝大部分。其中,春节期间回过家的占绝大多数,有1085人,占36.4%;国庆期间回家的有831人,占27.88%;而“五一”期间回家的比例很低,只有2.75%。

  (4)回家原因:探亲的占73.85%;农忙的占4.27%;其他各项合计占11.1%;还有15.05%未填报。

  从以上调查结果来看,三个月以内至少联系一次的占了78.52%,电话联系的占82.36%,一年内回过家的占79.56%。这说明外出人口与家里的联系还是很密切的,家里人基本上能够了解外出人口在外面的情况。因此如果从流出地登记外出人口,是可以得到比较准确的结果的。

  7、潜在外出人口比例不高

  (1)本次调查的15岁及以上人口共9621人,其中有外出务工经商经历的1179人,占12.25%;无外出务工经商经历的5412人,占56.25%;正在外务工经商的3030人,占31.49%。

  调查时未外出的6591人中,有外出务工经商打算的438人,占6.65%;无外出打算的6081人,占96.26%;还有72人未填报,占1.09%。

  其中,有外出务工经商经历的1179人中,有外出打算的344人,占29.18%;而无外出务工经商经历的5412人中,有外出打算的只有94人,仅占1.74%。

  (2)准备何时外出:半年以内的占44.29%,半年至一年的占36.76%,一年以后的占17.13%,还有1.83%未填报。

  (3)准备去往何地:去往外省的占55.02%,就在本县的占25.34%,去往本省其他地市占9.59%;本地市其他县市区占7.08%。

  调查结果说明,潜在的外出人口比例不高,有外出务工经商打算的仅占6.65%。这是因为在15岁及以上人口中,正在外务工经商的已经占了31.49%,有外出条件的人都已经在外面了。如果再加上有外出打算的438人,将有占15岁以上人口36.05%的人外出务工经商,这个比例也是非常高的了。

  从准备外出的时间看,绝大多数人(81.79%),将在一年之内外出。去往外省的占一半以上(55.02%),本县其他乡镇的占25.34%,这与已经在外人口的分布很相似。

  8、留守儿童主要和母亲在一起生活

  此次调查共有14岁及以下的留守儿童1994人,占所有14及以下儿童的93.88%。这些留守儿童的父母至少有一人外出务工经商。

  在这些留守儿童中,和母亲一起生活的有1282人,占64.29%,其次是和祖父母在一起,占25.78%,和父亲在一起的只占7.82%,与其他成员在一起的占1.15%,其他占0.95%。说明绝大多数留守儿童的父亲在外面打工,母亲在家照顾孩子,这也印证了婚育年龄的女性外出打工的少。还有四分之一的留守儿童父母都不在身边,和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一起生活。虽然父母双全,却享受不到父母的关爱,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这些都会影响到他们今后的成长。

  (二)对调查数据的比较分析

  1、与2007年人口变动数据比较。本次试点,抽选了21个与2007年人口变动(省级样本点,小区规模250人)重复的调查小区。21个小区试点调查共登记5766人,其中外出半年以上人口1418人,不满半年153人,常住人口4343人。

  二者比较,人口变动登记外出半年以上人口1502人,人口变动比试点多登记外出半年以上人口84人,占常住人口的1.93%、占调查登记人口的1.46%、占外出人口的5.35%。

  在对调查表进行逐一核对的过程中,核查出德安县河东乡河东村第11调查小区登记240人,登记外出半年以上人口82人。有7人人口变动登记为外出,试点登记为没有外出。占外出人口的8.54%。

  由于人口变动登记外出半年以上,可以使登记的项目少;试点表登记为没有外出,可以不填对外出的人口要求登记的联系方式、联系时间等问题。个别调查员为了减少工作量,选择了易于登记的方式。这一问题,在调查员座谈会上调查员也谈到。

  2、与2005年1%人口抽样数据比较。本次试点,共登记外出人口3747人(包括外出半年以上和外出不满半年),其中半年以下的344人,占9.18%;半年至一年的1344人,占35.87%;一年至二年的666人,占17.77%;二年至三年的442人,占11.8%;三年以上的1993人,占25.38%。

  为了与2005年1%调查比较,我们对试点涉及的13个乡的1%数据进行了汇总。1%调查,外出半年以下占6.11%,外出半年至一年占31.49%;一年至二年的21.42%;二年至三年的占18.05%;三年以上的占22.92%。

  1%调查登记的外出不满半年的人比试点少3.07个百分点。这可能确实是由于调查员为了减轻工作量,将外出不满半年的人登记为外出半年以上的人造成的。


  四、对2010年人口普查的启示

  这次外出人口试点调查,既是查清、查准流动人口的一次探索,也是正式普查前的一次小型练兵。应该说,这次试点基本上能够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达到了试点的目的。试点得到的结果和所反映的问题,将指导2010年人口普查的方案设计和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1、从流出地查准流动人口基本可行。这次调查结果说明,从流出地登记流动人口的做法是可行的。在农村地区,只要不是全户外出,家里还有人的户基本上都能填上来。就是全户外出的户,通过向村干部或邻居了解,也能把基本情况填出来。目前农村全户外出的人口不少,在试点调查的3024户中,全户外出的比例为10.78%。

  2、方案设计要尽量避免出现调查员为了减轻工作量,人为改变外出人口外出时间的现象。根据常住人口的定义,外出时间是判断各地常住人口的重要指标,如果对外出人口,外出时间登记不准,即使人头登记上来了,仍无法确定人口分布。这次试点说明,调查员为了减轻工作量人为改变外出时间的比例不小。

  3、对基层调查人员的工作态度要有清醒的认识。基层调查人员不严格执行调查方案是这次试点发现的一个问题,一些基层调查员,特别是村一级的调查员为了自身利益,不按照调查方案的要求去做,而且采取一些方法来应付检查。

  这次调查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对同一批人用不同的调查员通过不同的调查问卷进行调查,看一看是否存在不同的结果。为达到这一目的,我们特别强调一定要选不同的调查员进行调查,而不能让同一个调查员进行两次调查。省里下发的通知也是这么要求的,据县统计局的工作人员讲他们也是这样布置工作的,而且还让各调查小区上报了调查员名单。应该说要求是很明确的,但我们通过检查发现,大部分重复调查的小区都是一个调查员进行的调查。据调查员反映,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现在农村地区根本找不到符合要求的调查员。但为了完成上面的任务,只能采取这种办法。他们也知道这么做不符合要求,但没有办法。

  为了应付检查,他们还在调查表上填写不同的调查员名字,其实就是一个人调查的。为了使试点调查与人口变动调查有所区别,我们特别要求在进行完人口变动的入户登记后再进行试点调查的入户登记,其中有五天的时间差,但在检查中我们发现,有的调查员为了省事,两项调查同时进行。

  由于试点调查与人口变动调查离的比较近,客观上讲可能使得调查员选调比较困难。但是这次调查是试点调查,各级都很重视,而且调查经费也有保证,不应该多一个调查员都选不出来。因此我们认为不是选不出来,而是不想选。

  由于这个调查是在两个不同的县进行,而且离的又比较远,因此可以说这种情况的出现不是偶然的,而是一种必然现象。这就提醒我们要对当前基层调查人员的工作态度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否则将会对我们今后的调查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4、对方案的执行情况要加强监督。普查工作不能只停留在把方案布置下去就完了,各级普查机构一定要对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否则再严密的方案,如果得不到认真执行,也就不会有好的结果。这次试点,如果我们的检查监督再严格一点,可能就会及时发现调查员选调中的问题,并加以纠正,这样使我们的调查结果可能会更完美。

  5、指标设置要简单明了。这次调查除了新增对外出人口登记的一些指标外,基本上只调查了年龄、性别、民族、户口状况、教育、婚姻、生育、行职业等传统指标。在调查中我们发现职业和行业指标问题最多,特别是对外出人口,有些就空着,有些就随便填一个。

  这次试点抽调的调查员,几乎都参加过人口普查或抽样调查,应该说对调查指标的理解不存在问题,而且这次调查的指标设置也不复杂,培训也是由国家直接培训。但是从调查表的填写结果来看,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这就提醒我们,在第六次人口普查中,指标设置不能复杂,一定要简单明了。

  6、开展深入的分析、试点和调研,做好2010年普查方案设计。这次试点,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我们将在方案设计中,根据需要对数据进行进一步分析。

  调查对象的确定是方案设计的重要内容。这次试点为从流出地查准流动人口提供了依据,但在城镇地区,由于流动人口居住不稳定,又存在大量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现象,情况更为复杂。如何进行登记,我们将进行进一步论证。流入地、流出地综合考虑,最终确定调查对象。

  出生、死亡也是影响总人口数据质量的重要因素,对如何查准出生、死亡人口问题,仍需进行深入研究。


  (普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