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宁波市海曙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2月11日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海曙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张宏伟院长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宁波市海曙区人大常委会主办 海曙区信息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宁波市嘉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