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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

海曙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一、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基本情况

一年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积极探索城区劳动保障工作新路子,紧紧围绕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三条主线,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全年新增就业岗位10000个,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5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000人。

1、切实抓好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组织开展以“多下一份功夫落实政策,多帮一批人员实现就业”为主题的再就业政策实效检查。一年来,共发放用工补助社会保险补贴5754万元,有7768家企业的26893名失业人员享受待遇。发放再就业援助补贴624万元,使5670名失业人员受益。落实公益性岗位、被征地人员培训补贴、企业招用失业人员税收减免等经费3500多万元。

2、切实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实时互动的城乡劳动力基础信息,全面实行城乡一体的就业制度。一年来,共培训被征地人员2030 人,落实培训补助18万元,使1400名被征地人员实现就业。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5410人,落实失业职工培训补助21万元。

  3、切实拓宽就业渠道。通过发展经济开发岗位、社区寻岗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全年保持公益性岗位1150个,发放自主创业专项贷款91万元,建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278家。

  4、切实做好“三车”人员就业安置工作。在“三车”整治中认真落实相关就业安置政策,促进了我区“三车”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共回收运营人力三轮车358辆,安置运营人力三轮车从业人员762名,残疾车车主187名,落实各项经费2168.84万元。

(二)稳步推进社会保障工作

  1、全面完成五大社会保险扩面任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净增772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1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净增993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42%。工伤保险参保净增939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7%。失业保险参保净增3746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3%。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292人,参保单位达到2945家。

  2、稳步推进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人员培训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积极做好被征地人员政府补贴政策的落实工作,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参保人数6057名,享受人数3401名,重点人员参保率为92%。

  3、积极稳妥地处理“农保”问题。根据妥善处理、确保稳定的原则,顺利完成“农保”退保工作。全区16个村,5302人全部终止“农保”关系,共退“农保”本金和利息382万元,其中财政补贴78万元。

(三)认真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工作

  1、积极开展了以打击非法职业介绍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打击企业非法使用童工、打击企业拖欠职工工资、查处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共查处非法职介9家,查处2家服装加工企业非法使用童工2名。对建筑装潢、休闲娱乐、餐馆、服装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违法使用农民工、拖欠和扣克农民工工资进行重点检查,全年共清欠工资90.5万元,清退押金2.7万元。

  2、加强劳动争议处理,提高仲裁质量和效率,建立弱势群体“绿色通道”,对涉及女职工、残疾人、农民工等劳动争议案件,实行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全年劳动仲裁共立案274件,申诉标的782万元,涉及劳动者454人,4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3起,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补缴社会保险计249万元,结案率达到95%以上。

(四)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

  1、结合先进性教育和机关效能建设,积极开展“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活动。共举办了12场服务活动,有3450余人接受就业服务,落实岗位1450个,发放宣传资料5500多份,接受政策咨询3800多人。同时开设了一站式办结、窗口午休值班、

  残疾人预约服务等为民服务项目。

  2、精心指导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巩固街道(社区)社保站(室)建设成果,完善服务制度,抓好业务培训,规范业务工作,充分发挥网络作用。积极开展新建、改建社区的社保室建设工作,8个新建社区的社保室全部建立并开展工作。

二、2006年工作重点

  (一)准确把握就业形势,着力推进就业与再就业。把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政策杠杆的调节作用,促进就业与再就业,使失业人员实现即时就业。建好建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全面实现城乡一体的就业、求职登记和统计制度。进一步加大就业培训力度,开展对口培训,倡导“订单式”培训,推行“培训券”制度,进一步提高培训的实效性。

  (二)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巩固提高社会保障综合水平。积极抓好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保险的扩面和基础性工作,做好“五险合一”一站式申报登记工作。认真实施“宁波市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宁波市区职工住院医疗保险办法”,努力解决城区老年居民的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全面推进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稳妥地做好各养老保障制度之间的对接工作。研究和创新社会保险管理手段,继续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三)研究探索劳动关系协调长效机制,积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工资支付欠薪保障制度和工资支付集体协商制度,巩固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逐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立基层调处机制,逐步实行劳动监察和争议调处职能下移。积极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体系建设,提高仲裁的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减免仲裁费、开通弱势群体绿色通道和申请法律援助等措施,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

  (四)抓好干部队伍和服务平台建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认真抓好劳动保障队伍建设,完善办事制度,创新服务手段,使服务与群众的需求更加对称,重点更加明确,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围绕新形势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内在规律,注重研究劳动保障政策性问题。建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完善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其劳动保障职能作用,以适应发展中的劳动保障工作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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