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6年2月10日在海曙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奋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

  2005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切实加强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大区建设

  充分认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积极投身于平安大区的创建,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的综治维稳工作,努力促进社会治安的进一步好转。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批捕案件495件678人,批准逮捕483件661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575件816人,提起公诉529件702人,逮捕、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7%和0.7%。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突出打击重点,增强严打斗争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市场经济和社会管理秩序。一年来,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86件137人,起诉73件122人;批捕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93件375人,起诉295件367人;批捕信用卡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寻衅滋事、涉毒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73件115人,起诉84件130人。密切与公安、法院的配合,主持召开公检法刑事执法第五次联席会议,首次吸纳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加入,就司法实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研讨,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树立有效引导侦查意识,对有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适时介入52件104人。如在“6.13”部分残疾车车主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件中,及时选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员介入侦查,研究案件性质,明确取证方向,对四名主犯从快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形成了打击犯罪的合力。

  完善维稳工作机制。研究出台《重大突发性信访事件应急预案》、《检察长预约接待制度实施办法》、《控申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制度,破解涉法信访难题。认真排摸可能引发涉法信访的问题和苗头,注意从自身执法活动和受理控告、信访举报中发现不安定因素,形成统一协调、相互配合的全院涉法信访“一盘棋”的工作格局。把办案作为解决纠纷的基本手段,在审查案件中做到客观公正,综合运用调解、息诉等非诉讼方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立面。全年共受理并分流来信来访89件,息诉14件,办理刑事申诉案2件,并妥善处理了2起涉检信访案件。

  健全维权帮教网络。调整充实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及责任网络,强化职能部门,选派干警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坚持由专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年来,分别受理提请批捕、移送起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3件83人和58件90人,均顺利办结,对其中1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在办理此类案件中,采取案前调查摸底、案中谈话教育、案后回访考察的方法,针对性地做好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切实维护少年犯的合法权益。2005年11月,我院被共青团浙江省委、省检察院、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2005年是我院自1997年实施新的刑法、刑事诉讼法,推行依法独立办案以来立案查处人数、大要案数最多的一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6件17人,人数同比上升7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在加大查处职务犯罪力度的同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也取得了长足发展。

  突出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性腐败窝串案。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保险、医药卫生等腐败现象的高发领域,坚持“抓系统、系统抓”,强化深挖意识,突出查办窝案、串案。全年共查处窝串案11件12人,占立案总人数的71%,其中教育系统2人,保险系统3人,医药卫生系统4人,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严肃惩处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大要案。所立案件中,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5件,处级领导干部犯罪要案7件,同比分别上升67%和133%。原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王明国、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处处长吴秀琴、原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助理调研员张兴良、原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科技处处长顾建宏等涉嫌贪污、受贿先后被我院立案侦查,原市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主任章义顺、原市第一医院院长陈伟君均犯受贿罪被我院提起公诉,在全市引起了较大反响。

  扎实推进侦查工作规范化建设。贯彻“依法、文明、规范、安全”的办案方针,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牢固树立检察机关依法、文明办案的良好形象。制定《侦查工作规定》、《自侦案件一案一总结规定》、《关于案件侦查终结进行复审的若干规定》等制度及线索初查、立案侦查流程图,有力规范整个侦查业务的流转全程,提高了侦查效率。开展自侦案件执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扣押冻结款物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充分保障案件当事人和涉案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正执法。一年来,我院直接侦查的案件经起诉后,有罪判决率达100%。

  着力构建全区职务犯罪大预防格局。以《信访条例》和《宁波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实施为契机,建立健全在区委统一领导、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检察机关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一年来,我院重新调整了全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下设3个网络小组,实行包干制,分别负责联系区工商分局、财政局、国土局等10个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单位和8个街道及所辖社区,统一开展预防工作。召开预防网络单位联席会议,组织干部职工观摩被告人顾建宏受贿案的庭审,加强反面典型教育。与区建设局就我区重点工程项目——丽园北路和蓝天路工程签订预防协议书,在工程项目部和监理部开展法律宣讲。加强行贿行为档案运用,提供查询122家建筑单位,有5家因发现有行贿行为记录而被取消投标入围资格。认真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向市妇儿医院、甬江职业高中等案发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份,帮助其堵漏建制,从源头上进行防范治理。

  三、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促进侦查工作依法规范。通过审查批捕、起诉两环节,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寓监督于配合中,做到宽严相济、不枉不纵。一年来,决定不批准逮捕17人,不起诉15人,其中无罪不捕13人;监督侦查机关对5件该立不立的案件作出了立案决定,建议侦查机关撤案8件20人,追诉单位被告1名,增、减、改罪名19件32人。如我院在审查一起抢劫犯罪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漏罪,案件起诉后,法院对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与抢劫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1年。

  加强审判活动监督,促进审判权正确行使。突出监督重点,讲究监督方法,以抗诉为主要手段,提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实效。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32件,审结25件,其中提请抗诉4件,建议提请抗诉7件,法院改判2件,提出检察建议10份均被采纳。如我院建议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的郑行国、李玲莲申诉人身损害赔偿案被省高级法院以调解方式获得改判。

  加强监管活动监督,促进刑事、行政处罚正确执行。坚持经常性驻监所检察制度,抓好监所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在市望春监狱、劳教所各驻所检察192天,给“两劳”人员上法制课24次,受教育面2000余人次,对监狱呈报的493名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及劳教所呈报的23名劳教学员的加期、所外就医严格审核把关。开展“减、假、保”专项检察活动,对望春监狱从2002年1月至2005年4月间呈报的1516人次罪犯的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材料进行全面检查,纠正档案不规范46处。2005年7月,我院驻市劳教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三级规范化检察室。

  四、严格自身执法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认真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在上级的统一部署下,我院集中半年时间开展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采取学教结合的方式,针对性地开展公正执法先进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统一干警的执法思想。把职务犯罪侦查、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列为重点整改环节和部位,深入查摆有否徇私舞弊和权钱交易、执法不规范、执法不作为以及能否独立行使检察权等四方面的问题。以岗位基本技能、基本规范为重点,组织开展全员集中培训考核,全院干警考试平均分达到95.6分。对全院原有的54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细化业务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优化队伍管理机制。截至目前,新出台制度27项,修订完善12项,制作工作流程图9幅,执法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主动拓宽内外监督渠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部门每季一次,全院半年一次的队伍建设状况分析讲评机制,制定《内部执法监督实施细则》,设立专职纪检监察员,加强对检察干警的内部监督与管理。强化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意识,向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通报检察工作4次。积极探索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以召开座谈会、电话问询、邀请观摩公诉案件庭审等形式,加强与监督员们的联系沟通,以及时发现检察工作中的不公、不廉、不严等现象。一年来,有12人次的监督员对我院直接侦查的4起案件的处理进行了监督评议。

  五、继续突出以人为本,努力提升队伍的整体形象

  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紧密结合检察工作主题教育和执法观教育,认真做好先进性教育三个阶段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了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专家授课等内容、形式丰富的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谈心交心、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准并切实整改队伍建设和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了教育活动与检察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我院党总支副书记孟国荣同志被区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树为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在区委中心组学习会上作个人事迹报告,树立了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不断深化学习型机关建设。连续第三年开展“建设学习型检察院,锻造知识型检察官”活动,通过学历教育、业务培训、理论调研多管齐下,努力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一年来,组织各类培训150余人次,引进硕士研究生1名,5人在职攻读法学硕士学位,50岁以下的检察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占91%。完成市检察院与华东政法学院合作开展的重点研究课题1项,被各级刊物录用调研、宣传、信息185篇次,其中国家级39篇,省级20篇。以“三级专线网”为平台,陆续开通视频会议、公文无纸化传输、行贿人查询等系统,提升了办公自动化和办案现代化程度。编印、发放检察宣传手册800本,进一步加大了对检察工作宣传的力度。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中层队伍建设。院领导班子主动把自己摆在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的前沿,充分发挥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经组织考察、任命,一名年轻的中层干部走上了院领导岗位,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开展第四轮中层干部聘任制工作,聘任了17名干警担任中层正副职,其中新提拔9名,竞聘后的中层队伍,平均年龄35.5岁,本科以上学历占94%,女干部占41%,优化了中层队伍结构。

  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困难,主要是:争先创优和走在前列意识有待强化;诉讼监督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提高;渎职侵权检察、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尚未取得重大突破;科技装备的整体运用能力需有效提高。对于上述问题,我们正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尽管全年批捕、起诉案件数同比略有下降,但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刑事检察工作案多人少的矛盾没有得到根本的缓解,这既需要我们自身的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也有赖于区委、人大和政府对检察工作更进一步的重视与支持。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关键阶段。面临新的形势,我院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区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认真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通过抓基础、强素质、严规范,切实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深入实施“两高、两区”战略和全面建设平安大区创造良好稳定的法治环境。围绕“三个提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眼全局,促进和谐,力求检察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区中心工作的力度和效果有新的提高。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的重大决策和人大有关检察工作的决议、建议案,健全完善与人大、政协的联系机制,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坚持统筹兼顾,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大局,正确处理讲政治与讲法治、执行政策与适用法律、抓办案与搞服务之间的关系,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政治效果的最佳结合。坚持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创新、完善解决涉检信访的机制方法,依法有序地应对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对群体性事件、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刑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慎逮捕、慎起诉,继续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全力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狠抓办案,创新机制,力求法律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新的提高。改进批捕、起诉工作,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有组织犯罪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配合公安、法院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在案多人少矛盾继续突出的情况下,优化、整合办案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坚持依法独立办案,重视侦查基础建设,提高自行发现线索的能力,针对群众反映强烈、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行业、部门和领域,突出查办窝串案和现职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以渎职侵权检察部门更名为契机,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打开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新局面。贯彻落实《宁波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和《海曙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方案》,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纳入全区廉政建设系统中,建立侦查、预防紧密配合、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推进具有海曙地方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加强侦查违法行为和刑事立案的监督,增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实效,严格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同时把监督纠正违法问题和查处司法腐败案件结合起来,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三、以人为本,提升形象,力求执法规范化和队伍专业化程度有新的提高。巩固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成果,按照立足长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逐步推进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确保我院各项执法工作规范、文明、高效、安全。抓好基础培训和检察实践磨练,突出检察实务取向,通过组织开展一专多能建设和“公诉能手、侦查能手、办案能手”评比竞赛活动,形成富有生机活力的用人导向。重视检察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注重对工作经验和案件规律的总结积累,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和学习型机关建设。以机关效能建设和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成果活动为载体,健全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高效、不断创新的检察工作运行机制,抓好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锻造一支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检察机关肩负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继续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提高自身法律监督能力,切实履行检察职责,为我区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2006年2月5日印


宁波市海曙区人大常委会主办 海曙区信息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宁波市嘉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