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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南

目录

会议须知(1)

会议议程(草案)(2)

会议日程(草案)(3)

大会用房安排(4)

大会各次会议安排(5)

大会签到IC卡使用说明(6)

关于代表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注意事项(7)

海曙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编组名单(9)

海曙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13)

海曙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编组名单(17)

大会工作人员名单(21)

大会工作人员守则(23)

预备会议座次表(24)

第一次大会(开幕式)座次表(25)

第二、三次大会座次表(26)

 

会议须知

  一、参加会议的代表、列席人员和工作人员,分别凭出席证、列席证、工作证进入会场和活动场所,并将证件佩戴在胸前。各种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如有遗失,要立即报告代表团和大会秘书处行政保卫组。

  二、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注意保密,不要在公共场所或对非与会人员谈论尚未公布的会议内容。妥善保管各种会议文件,不得外传、复制,也不要携带会议文件到非会议场所。

  三、参加大会时,代表和列席人员凭电子签到卡签到。入场后,请对号就座,并一律关闭手机和传呼机。

  四、严格遵守大会纪律,按时参加各种会议。会议期间,一般不要请假,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须经大会秘书长同意。会议期间一般不会客,如确实需要,应在大堂或指定地点会客,不要将客人带入会议场所。

  五、不得携带武器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会议场所,如有携带,交大会秘书处行政保卫组处理。要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外出活动请注意安全。

  六、车辆停放:领导车辆以及自行车、电瓶车按宾馆指定区域停放;自驾机动车凭代表证、列席证或工作证到南站广场地下停车场停放。

会议议程(草案)

  一、听取和审查区长陈奕君关于海曙区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审查、批准海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审查、批准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居鉴关于海曙区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区财政局局长王松来关于海曙区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海曙区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6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忠海关于海曙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宏伟关于海曙区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奋关于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会议日程(草案)

日期时间内容

2月8日下午

1:00代表和列席人员报到

1:30代表团召集人会议

3:00各代表团活动

3:30各代表小组活动

4:10大会预备会议

预备会后表彰会

1.先进代表小组、代表活动积极分子;

2.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2月9日

上午9:00第一次全体会议

1.大会开幕;2.政府工作报告;3.“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说明

(财政、计划报告作为书面报告)

下午2:00分组审议政府3个报告和“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

2月10日

上午

8:30各代表团集中审议政府3个报告和“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

9:00两个专题座谈会(经济发展座谈会、社会发展座谈会)

下午

1:30第二次全体会议

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3:15分组审议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2月11日

上午

8:30分组继续审议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10:40分组审议大会各项决议(草案)

下午2:00

第三次全体会议

1.通过大会各项决议;2.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施孝国讲话;3.大会闭幕

注:1.会议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会议日程如有变动,由大会秘书处通知

大会用房安排

大会主席团活动室:3楼文泽厅秘书长工作室:1512室

团别组别

人数

代表列席小计讨论室活动室工作室各组工作室

西门

代表团

1126184楼天瑞厅

2135184楼天惠厅天瑞厅11011105

 

月湖代表团

3145193楼乒乓室

4136193楼健身房健身房11101112

 

江厦代表团

5146203楼天鸿厅

6116173楼天贤厅天鸿厅12011205

 

南门代表团

7137203楼天元厅

8145193楼天盛厅天元厅12071208

 

鼓楼代表团

9155203楼天和厅

10156213楼文竹厅文竹厅12101212

 

白云代表团

11125173楼天琼厅

12115163楼天象厅天琼厅12161217

 

望春代表团13135183楼天成厅天成厅11061107

 

段塘代表团14136193楼天利厅天利厅11151116

秘书组1515

1516

1517

组织组1508

议案组1507

联络组1506

宣传组1505

行政保卫组

1501

1502

1510

1511

医务室905

驾驶员1206

1215

 

信访室一楼

大厅

注:大会开幕式会场设在南苑饭店国际会议中心,其余会议活动均在富邦大酒店。

 

大会各次会议安排

 

序号[CM(6]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

1召集人会议8日下午1:303楼天贤厅方佳闰

 

2大会预备会议8日下午4:10

3表彰会预备会议后3楼文锦厅薛忠海

 

 

3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表彰会后3楼文泽厅

4第一次大会(开幕式)9日上午9:00南苑饭店国际会议中心施孝国

 

5经济发展座谈会

社会发展座谈会10日上午9:00

3楼天贤厅方佳闰

3楼天盛厅徐高荣

 

6主席团第二次会议10日上午12:303楼文泽厅李伟铭

7第二次大会10日下午1:303楼文锦厅方佳闰

 

8主席团第三次会议11日上午10:00

9主席团第四次会议11日下午12:303楼文泽厅

徐高荣

方佳闰

 

12第三次大会11日下午2:003楼文锦厅薛忠海

 

大会签到IC卡使用说明

为准确了解各次会议代表出席情况,本次会议采用近距离感应IC卡签到系统。该系统具有会议签到、补签、统计签到人数、查询各代表团代表出(缺)席情况等功能。

本次会议在每一次全体会议会场设签到机,代表出席大会的每一次全体会议时均需签到。签到时,手持签到卡放于签到机上方,同时电脑屏幕显示签到者的信息,签到完毕,即可将卡取回。签到卡只限本次会议签到使用,请妥善保管,不得外借,不要弯折和接近腐蚀性物质。在最后一次全体会议签到完毕后,请及时将签到卡交大会工作人员。

如果出席会议时忘记带IC签到卡,请将姓名告诉现场的工作人员,以便工作人员为代表补签。

 

 

关于代表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

和意见的注意事项

 

一、关于提出议案

  (一)海曙区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区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向大会提出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不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改作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二)议案须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议案截止日期前提出,并由代表团工作人员送达大会秘书处议案组,逾期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三)代表提出的议案,应一事一案。所提出的议案要符合代表法规定的要求,有案由、案据和方案,须写明所要解决的是什么问题及理由,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四)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议案时,联名提出议案的代表均要签名,领衔的代表名字请写在领衔人栏中。在同一议案中,代表不要重复签名。

  (五)代表提出议案时,请按规定将议案内容和代表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清楚地填写在大会印发的代表议案专用纸上。代表议案送交大会秘书处前,应打印成电子文本,同时按要求剪贴在专用纸上,代表团工作人员应协助做好核对、誉抄等工作。

二、关于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一)海曙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一人或数人可以书面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须在大会闭幕前,由代表团工作人员送达大会秘书处议案组,逾期作为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

  (三)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一事一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写明情况,事实清楚,并尽可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有关各类案件的申诉、群众请代表转交的信件以及有关代表个人要求解决的问题等,作为来信处理,可直接交由大会秘书处信访室办理。

  (五)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时,请按规定将建议、批评和意见内容及代表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清楚地填写在大会印发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送大会秘书处前,应打印成电子文本,同时按规定剪贴在专用纸上,代表团工作人员应协助做好核对、誊抄等工作。

 

海曙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编组名单

 

(共183名)

 

 

西门代表团25名

第一组12名召集人姜肖川陈忠潮

陈强华朱旭霞(女)费也芳林丽君(女)朱晓丽(女)

袁秀珍(女)陈奋(女)邱国安周天波(女)吴晓红(女)

第二组13名召集人陈碧远阮志金(女)

骆仁坚邹大鸣俞灵娟(女)王肇军(女)方佳闰(女)

姚涛谷莉娟(女)赵慧琼(女)居鉴陈亚芳(女)

应云菊(女)

月湖代表团27名

第三组13名召集人高建军(女)王瑾(女)

施孝国刘聚才李依金(女)俞国平朱秀红(女)

李惠飞(女)郑菲菲(女)金鼎胡建萍(女)周文华

张建国

第四组14名召集人沈赞力王霞(女)

夏永刚贺也贞(女)夏佳芬(女)庄作年徐俭

叶翠英(女)王胜芬(女)卢清(女)董尚敦周明永

马浙雪(女)赵枫

 

江厦代表团25名

第五组14名召集人马国良林宇镇

陈建立王定兴陈志华张叶艺崔飞龙

徐之光张希衍(女)张丽莉(女)张琼华(女)王国庆

王勤(女)王飞

第六组11名召集人何敏(女)徐和乐

张松茂张益萍(女)吕忠良金波施建林

杨宏(女)徐飞军杨晓波(女)蔡雪芬(女)

南门代表团27名

第七组14名召集人回娜(女)戴凤娥(女)

张宁辉李益良童岳孟王亚男(女)邵素月(女)

邬丽芬(女)陈文伟汪耕民胡永达范琦慧(女)

陈立明吴灵芳(女)

第八组13名召集人唐训民杨文潮

陈奕君(女)池立群管亚倪洁文(女)王伟君(女)

邵政燕(女)张华君(女)吴月娥(女)乐志明蔡勇

欧亚菲(女)

 

鼓楼代表团30名

第九组15名召集人林长春陆海红(女)

陆延安周爱芳(女)陈佳强杜秀珍(女)张乐鸣

熊续强王伟民沈优花(女)夏晨(女)林华伟

郑素君(女)朱仲华王昌海

第十组15名召集人张征伟毛岚岚(女)

唐志一(女)王国儿卢士平李伟铭鲁卫良

张宏伟唐海萍(女)金晓东叶素英(女)盛雪生

谢速明杨鹤振吴小波

白云代表团23名

第十一组12名召集人黄尚征叶向阳(女)

项敏吴建胜王国良俞科爱(女)童淑贤(女)

徐孝昌罗红媛(女)竺朝辉舒绍虎邬士君

第十二组11名召集人胡锦尧崔庙琪

徐高荣过世荣江伟利(女)洪国钧(女)董慧燕(女)

顾贤樟孙韬丁冬君(女)钱军(女)

 

望春代表团13名

第十三组13名召集人姚宏祥陈嘉法

王黎明舒建国孟庆建邬向红(女)李琦英(女)

陈春花(女)朱列根黄惠祥严孝国孙万丰

梁国飞(女)

 

段塘代表团13名

第十四组13名召集人叶昌湖李云芳

薛忠海郁利祥傅祥方吴忠宝钟乾荣

陈蔚(女)刘祖英(女)郑爱国周美芳(女)陈刚

周燕君(女)

 

宁波市海曙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2006年1月11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共78名)

一、区委领导(6名)

李泽泉区委副书记

赵剑光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唐金源区委常委、人武部政委

蒋文丰(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陈志国区委常委、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局长

毕东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二、政府组成人员(24名)

胡军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叶正波区政府副区长

许义平区政府副区长

黎群区政府副区长

石贤义区政府副区长

田青(女)区政府区长助理

谢克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郭波区统计局局长

周宏汉区经济发展局局长

徐健区教育局局长

李平(女)区科技局局长

胡荣甫区监察局局长

沈惠莉(女)区民政局局长

崔永芳区司法局局长

王松来区财政局局长

孙国美(女)区人事局局长

李科忠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郑安源区建设局局长

徐贵长区城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舒建国区贸易局局长

林兵区卫生局局长

吴汉元区人口计生局局长

吴克勤区审计局局长

沈瑞龙区文广新闻出版局局长

三、区委、区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17名)

严关忠区人武部部长

孙焕青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

谢晓东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俞晓法区委老干部局局长

周宗俊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栽正区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

邱少军团区委书记

劳玉莹(女)区妇联主席

崔立智区残联副理事长

姚玉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佐助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区信访局局长

吕超苏(女)区人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陈志仁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政委

王广华区房管处处长

董敏(女)区商业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

汪国毅区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郭保荣区重点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

四、各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8名)

张腾西门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兰芳(女)月湖街道党工委书记

薄慧敏(女)鼓楼街道党工委书记

谭国洪段塘街道党工委书记

包宙华江厦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叶卫(女)南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叶苗(女)白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史卫东望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五、各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5名)

马淑萍(女)月湖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陈文俊江厦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陈大明南门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傅丹(女)鼓楼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盛福林西门街道人大工委专职委员

六、市属有关单位负责人(13名)

张根苗市工商局海曙分局局长

陈世豪市地税局海曙分局局长

王纲民市规划局海曙分局局长

徐瑞国市质监局海曙分局局长

徐天啸市环保局海曙分局局长

何国成市电业局海曙供电局局长

邱培乔中保财险公司海曙支公司总经理

杨金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曙大队大队长

郑银伟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消防大队大队长

邵德明市中国银行海曙支行行长

魏向前市工商银行鼓楼支行行长

钱婷(女)市农业银行海曙支行行长

沈中南市商业银行湖东支行行长

七、市人大代表小组长(5名)

林克宇市经委主任

朱华锋市供销社副主任兼市农资公司总经理

俞钢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中人宁波电大党委书记

柴英(女)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局长

 

宁波市海曙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席人员编入代表团和代表小组名单

(共78名)

西门街道代表团11名

蒋文丰(女)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组

田青(女)区政府区长助理1组

李栽正区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1组

吕超苏(女)区人事局党组书记、副局长1组

张腾西门街道党工委书记1组

钱婷(女)市农业银行海曙支行行长1组

许义平区政府副区长2组

李平(女)区科技局局长2组

吴汉元区人口计生局局长2组

盛福林西门街道人大工委专职委员2组

俞钢市政府副秘书长2组

月湖街道代表团11名

唐金源区委常委、人武部政委3组

周宗俊区委政法委副书记3组

姚玉明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3组

杨金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曙大队大队长3组

沈中南市商业银行湖东支行行长3组

叶正波区政府副区长4组

舒建国区贸易局局长4组

张兰芳(女)月湖街道党工委书记4组

马淑萍(女)月湖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4组

柴英(女)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局长4组

魏向前市工商银行鼓楼支行行长4组

江厦街道代表团12名

李泽泉区委副书记5组

孙国美(女)区人事局局长5组

王松来区财政局局长5组

崔永芳区司法局局长5组

陈文俊江厦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5组

徐瑞国市质监局海曙分局局长5组

黎群区政府副区长6组

李科忠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6组

徐贵长区城管局(城管执法局)局长6组

包宙华江厦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6组

何国成市电业局海曙供电局局长6组

朱中人宁波电大党委书记6组

南门街道代表团12名

毕东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7组

严关忠区人武部部长7组

谢晓东区委宣传部副部长7组

邱少军团区委书记7组

徐健区教育局局长7组

董敏(女)区商业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7组

陈大明南门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7组

谢克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8组

林兵区卫生局局长8组

叶卫(女)南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8组

邱培乔中保财险公司海曙支公司总经理8组

邵德明市中国银行海曙支行行长8组

鼓楼街道代表团11名

胡军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9组

俞晓法区委老干部局局长9组

陈志仁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政委9组

王广华区房管处处长9组

傅丹(女)鼓楼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9组

陈志国区委常委、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局长10组

周宏汉区经济发展局局长10组

薄慧敏(女)鼓楼街道党工委书记10组

张根苗市工商局海曙分局局长10组

郑银伟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消防大队大队长10组

朱华锋市供销社副主任兼市农资公司总经理10组

白云街道代表团10名

赵剑光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11组

崔立智区残联副理事长11组

沈惠莉(女)区民政局局长11组

吴克勤区审计局局长11组

郭保荣区重点工程指挥部副总指挥11组

石贤义区政府副区长12组

郑安源区建设局局长12组

叶苗(女)白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12组

陈世豪市地税局海曙分局局长12组

王纲民市规划局海曙分局局长12组

望春街道代表团5名

孙焕青[JP5]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区直机关党工委书记[JP]13组

郭波区统计局局长13组

汪国毅区工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3组

史卫东望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13组

徐天啸市环保局海曙分局局长13组

段塘街道代表团6名

劳玉莹(女)区妇联主席14组

唐佐助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区信访局局长14组

胡荣甫区监察局局长14组

沈瑞龙区文广新闻出版局局长14组

谭国洪段塘街道党工委书记14组

林克宇市经委主任14组

 

大会工作人员分组名单

 

一、秘书组(17人)

组长:徐孝昌(兼)副组长:徐琦雄

组员:

陈琦樊巧玲张洪良王韶景邱君君马安娜

庄宏曾宪道黄伟欧益民潘斌九夏焕文

郑儿孙琴范小芳

二、组织组(7人)

组长:孙国美(兼)

组员:

宋雁段谟法庞勤锋杨剑云李茂王明明

三、宣传组(7人)

组长:谢晓东副组长:沈健

组员:倪容胡宁军史敏周珊珊水宁伟

四、议案组(8人)

组长:李依金(兼)副组长:吕忠良(兼)

组员:陈辉黄文国陆颖降旭徐海平杨慧雯

五、行政保卫组(27人)

组长:殷明副组长:曹杰胡志春

组员:徐爱芳李英璋蔡锐郑瑞英刘继红毛力军

代劲松马君波胡永昌祁德省王兴烈周浩军

全为民李伯成沈元良王忠发殷旭辉吴伦杰

陈春波邬康林吴津卫邵星江王志平顾为海

六、各代表团工作人员:(8人)

魏莺莺(西门)孙建波(月湖)谢平波(江厦)

汪可安(南门)徐芳(鼓楼)乐蓉蓉(白云)

邬向红(望春)陈红萍(段塘)

 

 

 

大会工作人员守则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树立全局观念,强化责任意识,严守大会纪律,讲求工作实效。

  二、服从大会秘书处的领导,认真执行大会的各项规定。凡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不得擅自决定。要集中精力,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会议期间一般不要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岗的,必须事先按级请假,经有关领导批准。

  三、提高警惕,严守秘密。妥善保管大会文件和工作资料,不外传、不复制,不得对外泄露大会尚未公开的情况。按规定使用大会的各类证件,不得转借,谨防丢失。不得擅自发放有关资料和请代表参加会外活动,不得搞广告宣传和商品推销活动。

  四、严格执行会场和住地的出入制度。非工作需要,不到代表团和大会主席台及其它大会场所活动。不得带无关人员到住地住宿、就餐、娱乐等。

  五、讲文明,有礼貌,创优质,求满意。做到积极主动,热情周到,廉洁自律;不敷衍塞责,粗枝大叶,自始至终做到团结一致,精神饱满,全心全意为代表和大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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