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请予审议。
2005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开展审判工作,不断深化法院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与依法治区和平安大区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实现了无枉法裁判案件、无重大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事件、无严重违法违纪事件的“四无”工作目标。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544件,办结4392件,分别比上年增加13.9%和17.2%,为维护稳定、保障改革和促进发展作出了贡献。
一、坚持严打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一年来,我院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共受理刑事案件537件,审结538件,惩处罪犯73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5人,占11.6%。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突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涉黄、赌、毒犯罪和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共审结此类犯罪461件。妥善审理了南站广场和中山西路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等案件,有效维护社会治安。运用包括财产刑在内的各种刑罚手段,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贷款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维护经济秩序。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原宁波市重点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主任章义顺、原宁波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王明国、原宁波市第一医院院长陈伟君、原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信息科技处处长顾建宏等犯受贿罪,依法受到惩处。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依法落实诉讼权利告知制度,全年共为61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切实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促进平安大区建设。经常性地排查各类纠纷,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定因素。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典型案例报道、法官进社区、开放审判法庭等形式以案说法,增强群众法制意识,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相关单位健全管理制度、堵塞犯罪漏洞。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建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制度,选派法官培训人民调解员,帮助提高调解水平,降低纠纷成讼率。加强少年犯罪案件审理工作,试行符合少年心理的圆桌审判方式,依托企业、学校建立帮教基地,为缓刑少年犯提供就学、就业机会,实施跟踪帮教,帮助其改过自新。我院刑庭被评为区级“青年文明号”。
二、强化调节职能,依法调处各类纠纷
认真审理民商事案件。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564件,与上年基本持平,商事案件666件,比上年增加12.9%。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按照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公平、诚实信用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依法审理婚姻家庭、民间借贷、人身权、相邻权、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依法审理买卖、加工承揽、运输、证券、保险、股权等商事案件,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一年来,因个人汽车消费、信用卡消费、通讯消费等贷款纠纷明显增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持续上升,涉及环境污染、名誉权、肖像权、消费者权益等新型纠纷也不断出现。同时,伴随着社会发展、改革深化过程中的利益格局调整,矛盾纠纷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趋势,群体性纠纷和矛盾易激化案件日益增多,增加了审理难度。对此,我院能正确把握立法精神,立足于化解矛盾,定纷止争,注重运用调解等方式,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妥善加以处理。共审结民事案件1519件,商事案件626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3.8亿元;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到66.6%。我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被授予区“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
妥善审理行政案件。随着行政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公民法制意识的增强,行政案件数量持续增加,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0件,同比上升27.3%。其中,当事人不服征用土地拆迁裁决案件大幅上升,由此引发的群体性案件逐渐增多,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和要求确认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也占了较大比例。对此,我院严格依法办案,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又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结70件。其中,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8件,判决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2件,当事人撤诉或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当事人撤诉的13件。此外,依法对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中的执法程序和适用法律等工作提出建议,强化行政机关接受司法监督和依法行政的意识。我院行政审判庭被上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三、加大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执行工作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环节。一年来,以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为目标,严格贯彻“穷尽被执行主体、穷尽被执行财产、穷尽执行措施”的工作原则,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全年共收受各类执行案件1605件,执结1539件,执结标的金额7120万元,有效地维护和实现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组织节前突击执行、劳动报酬、汽车消费贷款等专项执行活动,切实把握执行时机,提高案件的有效执结率。开展执行未结案的集中清理行动,排摸分析和梳理执行中止案件,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和可执行财产,对符合执行条件的依法恢复执行,努力把未结案降到最低限度。注重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执行裁决权、实施权的分权运行机制,加强执行款物管理,推行执行听证制度,不断规范执行程序,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加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工作。依法执行环保、工商等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428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根据行政机关申请,依法执行因城市建设和老小区整治引发的强制拆迁案件,在高塘、望春等区域拆除违章建筑35000余平方米,依法对狮子街、冷静街地块住宅实行强制拆迁。注重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仔细研究最佳执行方案,妥善处理矛盾较为尖锐的案件,既保障行政行为的顺利实施,又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严肃执法,严格规范司法行为
规范的司法行为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一年来,我院以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为重点,加大管理力度,健全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司法的公正高效。
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根据上级机关的部署和要求,我院围绕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分集中整改、健全制度、培训考核三个阶段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改活动。深入细致地查摆和剖析问题,对外坚持开门纳谏,对内开展案件质量普查,集中时间对本院诉讼案件档案归档情况以及裁判文书质量进行全面清查,共组织检查裁判文书900余份、档案10000余卷。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司法程序,审判方式、庭审行为、裁判文书制作和送达、档案归档、对外委托鉴定等各项司法行为得到全面规范。
加强审判管理和监督。在繁简分流和速裁制度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立审、审执和审监分立,把审判、执行的各环节都纳入流程管理,形成不同诉讼环节的相互制约。统一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实现审鉴分离。强化审限意识,坚持业务庭庭长排期开庭、催办督办、月平均审限公示、限期提交讨论等审限监督措施,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动态、全程监督,确保审判工作有序运作。
逐步健全办案工作机制。根据不同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对审判和执行过程作出严密细致规定,并依托岗位目标考核,把法院工作分解到具体的岗位和个人,形成科学的岗位责任规范,明确每个干警的职责。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制订评查办法,统一质检标准,细化评查环节,实行量化考核,将案件质量划分为五个等级,并点名通报评查结果,以起到纠正、触动作用。全年共检查各类案件3963件。严格落实差错案责任追究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查,确保司法权正确运行。
五、深化法院改革,认真践行司法为民
一年来,我院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不断丰富司法为民内容。
积极推行便民措施。畅通诉讼渠道,完善“一站式”立案和导诉服务。强化诉讼指导,告知诉讼程序和风险,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扩大民商事案件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实现简案简审,降低诉讼成本,减少群众诉累。全年共通过速裁程序审结案件813件,平均结案时间为14.8天。加强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坚持交通事故案件巡回审判,积极推行假日法庭、预约开庭,建立法庭干警定点联系基层社区制度。不断健全申诉和信访工作机制,把疏导矛盾和为群众排忧解难相结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引导和帮助来访群众通过正当途径解决纠纷。共处理来信1152件,接待来访3343人次。我院被评为全市涉法信访案件集中调处工作先进集体。
构建涉及弱势群体案件审理机制。注重对弱势群体当事人的人文关怀,在坚持依法的前提下,强调为弱势群体当事人行使程序性权利提供便利,开启“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弱势群体案件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和执行。对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相对简单的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劳动报酬等纠纷简化程序快速审理,尽快化解矛盾。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减、免、缓生活困难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全年实行司法救助案件81件,涉及金额13.3万元,缓解了部分弱势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化进程。加强与区人大的日常联络,坚持重大事项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自觉接受监督。坚持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庭审,主动征询意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了38名人民陪审员,严格落实陪审权利,强化履职保障。一年来,共有469人次陪审员参加了238件案件的审理。探索调解工作社会化,通过协助调解、委托调解,邀请基层干部群众参与诉讼调解。认真落实审判公开,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把司法活动充分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审判公开率达到100%。
六、狠抓队伍建设,努力培养职业法官
我院以法官队伍职业化为目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扎实推进队伍建设。
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理论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通过自学、讨论、主题发言、知识测试等落实学习时间、内容,不断深化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开展“如何加强审判机关党员先进性建设”主题征文活动、“争做新时期优秀党员”专题演讲比赛、“在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面前,党员做什么”主题大讨论等活动,明确新时期法院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通过教育活动,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发挥,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我院周黎同志被评为市级优秀法官。
认真建设学习型法院。积极开展庭审观摩、学术研讨会等活动,浓厚学习氛围。加大对干警的业务培训力度,根据不同的岗位进行分类培训,并组织专项考试,保证干警学有所获、学有所用,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职业技能。鼓励、推荐干警参加各类学历教育,目前,硕士和在读硕士研究生的比例已占14.1%。组织开展“优秀法官、优秀案例、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通过评选,进一步增强争先创优意识。我院在全市法院系统考评中名列前茅,被评为市级先进法院。
加强中层干部建设。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通过自荐、互荐、竞职演讲、民主测评、考试考核等程序,选任了19名中层干部。一批综合素质和群众公认度较高的青年干警充实到中层队伍,改善了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整体功能和活力。
继续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不断推进“创无违法违纪连续年”活动,努力构建审判工作保廉机制。强化廉政教育,坚持廉政谈话,定期召开政工例会,把握干警思想动态,增强廉政警示教育针对性。强化预防和监管,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完善廉政监督员制度,规范法官职务行为。严格执行干警信用档案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对干警业外活动的监督。我院已连续八年未发现廉政方面的违法违纪事件。我院西郊法庭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一岗双责”示范单位。
各位代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队伍的整体素质尚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有些审判人员在政治业务素质、执法水平、工作作风等方面尚有不少欠缺。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不少干警超负荷工作。二是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案件质量不高,超审限案件仍有出现,少数裁判文书说理不充分、不透彻,个别审判人员庭审行为不规范。三是“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对一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缺乏救济手段。逃避执行、阻挠执行事件时有发生。四是物质装备条件有待改善,信息化建设滞后。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人民法院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在新的一年里,我院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为推进“两高”、“两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围绕大局抓审判。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找准司法工作为大局服务的结合点,正确处理好审判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继续坚持严打方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大区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调节职能,认真审理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精心处理矛盾易激化案件和群体性纠纷,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发展。
二、突出重点抓主线。要围绕司法公正,严格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把保证案件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力求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强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健全多方位的内外监督体系,实现对审判权的有效制约,不断提高案件质量。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完善执行权运行机制,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提高案件的有效执结率。要开展司法形象大讨论,评选优秀法官,明确法官的形象标准,努力维护司法的形象公正。
三、规范管理促效率。要结合司法规范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以法院局域网为平台,完善办公、审判的信息管理系统,细化程序、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要把审限跟踪管理作为重点,强化各个工作环节的相互制约,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要以提高管理水平为着力点,组织中层干部培训,促使其熟悉工作规律,掌握管理方法,实现科学管理。
四、深化改革求发展。要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贯彻实施《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注意及时总结经验,以创新的思维推进司法改革。改革和完善诉讼程序,规范庭前证据交换、证据展示等活动,探索建立民商事案件庭前准备程序。规范速裁制度的运行方式及裁判文书样式,完善简便、高效的诉讼机制,做到简案快审。健全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保障,不断扩大人民陪审员的使用面和使用率,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能。运用庭前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有效措施,完善诉讼调解工作。加强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构建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
五、带好队伍塑形象。要坚持将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置于首位,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继续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通过多形式的素质教育、多层次的学历教育和多途径的岗位培训,提高干警职业素养。全面落实《法官行为规范》,强化法官职业道德,改进司法作风,彰显司法文明。不断推进“创无违法违纪连续年”活动,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司法廉洁。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完成本次会议所确定的任务而努力奋斗!
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2006年2月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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